建築行業無法獲得進項進行增值税抵扣_風聞
莫林-2020-03-26 13:39
建築公司的成本勞務支出無法進行增值税抵扣導致賬目利潤虛高,企業所得税壓力大,這種情況可以考慮一下現在比較流行的節税工具----個人獨資企業。
合理合法的減少税收壓力,可以有效的增加公司的利潤收益,大大的提高企業的市場活動中 的市場競爭力,對於建築勞務、商貿銷售等行業找到一套好的減少税收壓力的方法不是很容易,下面就介紹一下個人獨資企業對以上的情況有什麼作用。
建築公司面臨的税務問題:建築公司安裝施工項目一般工期比較長,流動性比較大,建築用的材料品種繁雜,施工區域廣泛,很多建築材料很難取得進項票據,而且某些環節經常存在區域壟斷經營的狀況,這些供應商很多是個體户、小規模納税人,他們甚至於不能出合法的票據,建築安裝行業是勞動密集行業,勞動力佔總成本的30%,而且大多都是臨時工,流動性極大,所以導致勞務費無法入賬。
最終可能會造成相關採購成本和勞務支出無法取得可以抵扣的增值税票據的局面,增值税無法進行抵扣相應的會增加企業所得税的壓力,針對這種情況可以通過註冊個人獨資企業享受核定徵收來解決。
個人獨資企業一般賬簿不齊全、進項較少或者利潤很高的企業最近通常適用的一種節税工具:
建築公司的建築材料方面(採購平台)
公眾號《核定徵收政策》。
可以設立一個個人獨資企業作為採購平台,由個獨來採購建築材料和設備來供應給建築安裝企業。
建築勞務分包(工程服務+設計服務+安裝服務等)
可以設立一個個人獨資來作為勞務分包商,或者工程服務商、設計公司或者安裝服務商,將以上工作一部分或者多部分外包出來。
舉例説明:
建築公司A有1000萬的利潤,缺少進項成本,在有税收優惠政策的園區成立個人獨資B和C(建築勞務中心),主體公司A和B和C簽訂建築勞務協議,A將勞務外包費用500萬轉給B,A將勞務外包費用500萬轉給C。
A企業1000萬利潤,則企業所得税:1000*25%=250萬。增值税1000*9%=90萬。分紅(1000-250-90)*20%=132萬。合計132+90+250=472萬
分包給個人獨資企業B和C需要繳納的税:增值税500萬÷(1+3%)×3%=14.56萬元。
附加税:14.56*12%=1.75萬元
企業所得税:個人獨資企業不繳納企業所得税
個人經營所得:500/1.03*2.1%=10.19萬元
股東分紅:個人獨資企業不繳納分紅税
合計:14.56+10.19=24.75萬元
24.75*2=49.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