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感、憂慮、支持,我們面對個人信息收集的態度是什麼?(上)_風聞
混沌大陆-向阴谋论患者说不2020-03-28 10:11
在我們“關於個人信息收集的問卷”發佈幾天之後,有一位國外媒體的同行找到這裏。同樣地,她對中國社會對待數據收集的態度感到好奇。
她曾採訪過一位在中國做信息加密軟件的創業者,這個軟件試圖幫助人們匿名上網,保護密碼併發送加密信息。但讓這位創業者感到驚訝的是,人們似乎沒有像想象中那麼迫切地想要保護自己的信息,軟件訪問量遠低於預期。
在文章最後,這位創業者感嘆,“以前我認為這是一個普遍的需求。但現在看來,那些意識到這個問題,並採取行動保護自己和數據的只是很小的一個羣體。”
**“中國人不在乎隱私。”**這不是一個陌生的論調,最著名的可能還是李彥宏口中的,中國人願意“用隱私交換便利”。雖然此言一出即招致許多批評和嘲諷,但事實上,對於過去幾年中快速推進的數據監控,從天網工程到智慧城市建設,人們都表現出極大的接受度。
不過,背後潛藏的成因更為複雜,不僅僅只是“天然的”不在乎。相反,大部分人事實上都對技術的運用產生了某種顧慮。
問卷詢問了人們在“被登記信息、以及發現自己的信息已經被使用時的情緒、感受和思考?”回覆中出現最為頻繁的幾個情緒詞彙分別為:焦慮、不安、反感、困惑。少數人表現出更為激烈的憤怒;相對的,也有一些人認為這是正常的行動,“表示理解”,甚至是“覺得大數據時代真厲害啊”。
當然,這裏也需要指出,“所有的魚”的報道存在一定傾向性,可能更容易吸引對於數據收集敏感的受眾參與調查。我們蒐集到的數據,或許並不能代表更普適性的中國人的態度。
我們對一些填寫問卷的人進行了進一步的採訪,試圖更細緻地瞭解不同人的態度,以及這樣的態度何以產生。
在這個過程中,問卷中單一的詞彙逐漸從我們的認知中被移除。我們發現,鮮有人對信息收集抱有極端的態度,最常見的是矛盾的、複雜的、模糊的、甚至無法用言語描述的情緒。在智慧城市領域工作的 Blue 對自己的工作保持懷疑和抗拒;但同時在疫情期間,當面臨復工期間巨大的人流量時,她又有“願意交出自己的數據”的心態,“這樣會好受一點”。
在這樣的時刻**,“大數據”好像可以成為絕望中問題得到解決的寄託**。但更確切的事實是,因為它的廣泛普及,人們必須重視它、從而維持正常的生活。在人工智能企業做測試工程師的小真告訴我們,如果想要完全不被收集數據,可以不再用電商購物,而用紙幣去超市買東西,並步行提回家;可以不用二維碼乘地鐵,改用不需要實名制的單程票……“但這可能會讓你看上去有點奇怪……或者你反而會因此被注意到”。似乎貢獻個人數據,成為了參與現代生活的前提。
這樣的技術力量令人安心嗎?有人告訴我們,“只要你問心無愧,就沒有什麼可擔心的“,反之,對監控感到警惕的人則會被認為“心裏有鬼”。
但比對看來,我們發現這並不是“犯事兒”和“沒犯事兒”這兩類人對於監控系統的心態不同,而是兩種對於公權力角色的不同理解。一部分人相信將信息上交是更好的選擇,因為國家會善用這些數據,並作出明智的決定讓社會往好的方向發展;而另一部分人,與其説是對技術的不信任,更像是對於技術使用者的不信任,認為有一天這些數據會被利用來傷害自己。
而對於當下這些心態的成因,我們也發現了以下幾點:
在疫情之前,信息收集已是常態,平時的數據採集規馴了我們的使用習慣。這使得當我們面對疫情期間密集收集信息的“非常態”時,儘管有感受不同,但仍能迅速適應
我們持續在做的,其實是在選擇便利和隱私受到侵犯之間做平衡
疫情期間,硬性的錄入關卡讓實質意義上的選擇權消失,無法抵抗。進而,人對收集變得無感,反而是當技術出錯/落後時,矛盾才最突出
我們將分兩次呈現一些受訪者的故事。第一篇的故事都來自“普通人”——他們和大多數人一樣,是被收集信息的對象,沒有更多機會深入瞭解這一切的運作機制;而第二篇的故事,則來自幾個人工智能、數據分析、智慧城市等領域的從業者、或者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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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好奇,我們平時交出去的信息是被怎麼用的?”當於小看到新聞上在公佈被感染者乘坐的車次,並同時呼籲同行者自行申報時,她提出了這樣的疑問。
在她的認知裏,國家、或者一些機構應該掌握了數量不少的數據,畢竟近年來需要實名制的場合逐漸增多:乘坐火車、飛機,以及進出各種場所。她以為面對大型的公共危機,這些信息能被整合、派上用場。沒想到重複的信息收集還是在不斷進行,這讓她回到了開頭的問題:
“我提供個人信息,其實是交出了一部分隱私權,是為了讓政府實現一些公共服務的”。服務沒有達到她的預期,她在問卷中寫道:“信息監控如只用於監控個體行為,以使之按照體制既定的方式去行動而非用於社會福祉或發展人的用途,説明了技術在應用上的失敗。”
疫情期間“廣撒網”的信息收集在她看來是“技術應用問題”的集中爆發。她所居住的小區曾經要求她在三個平台上登記過同樣的基礎信息:身份證號、出行軌跡、身體狀況等。在被幾次登記後,她曾經當場問過提出要求的保安,對方的回答是“你別問我”。後來,她又問到了小區物業的經理,他説更換平台是因為政府統一收集的要求有所變動。
這種有點“執着”的追問算是於小對於個人信息收集關注,或者警惕的表現。平時使用手機 app 時,她會關掉麥克風的使用權限,並且不用“掃臉支付”的功能。一方面,她坦陳自己“對這些不那麼熱衷”;另外,時常收到的不明營銷電話、短信還是會讓她對自己之前做的信息登記產生懷疑。
但她並沒有辦法確定這些是不是有確切的關聯。這有點像她面對現實場景時對英劇《黑鏡》的聯想的瞬間:那些場景偶爾冒出來,但是它們都碎片化、模糊、又不是很確定——“死去的人……他的記憶被雲保存”;“網絡暴力”……“我覺得全球時時刻刻都在發生,在某種程度上,已經發生了”。
相比人工登記,機器收集信息似乎在放大這種模糊的不安。“感覺(我和機器)是不對等的關係。你不知道那個信息是誰在掌握,或者交給誰。並不是説它不如手工登記安全,而是不可觸摸、不可知的感覺在增強。”
除了黑鏡,在過往能讓她想起的相關時刻還有 2018 年,中國大陸的 icloud 服務轉由雲上貴州運營。“當時的第一反應是,不行,我要遷。但後來想一想,我已經沒有什麼重要信息了”,她突然發現“遷”或者“不遷”可能對她的生活不會造成很大的影響,“大多數人都不會涉及特別敏感的信息”。
“可是,不管敏感不敏感,它是我的。交給蘋果,説明我是信任它的;換掉了之後,我覺得我的信息就不完全是我的,我也不再信任蘋果了”。
但她依舊決定持續做一些事。除了堅持向物業經理問明信息收集的原因、信息的流向外,她還決定多關注企業的消息——信息登記平台的隱私條款、平台網頁、發佈的新聞,或許會有關於登記信息的更多解釋:平台的運作者、利益方有哪些?他們又如何使用和掌控數據?
“但這可能沒有任何作用”,她説,“我只是知道了而已,會有一些……安慰嗎?我面對的就是一個機器,我現在至少知道了這個機器是由誰和誰在操作而已。真正的作用,好像是產生不了的”。
她特意提及,疫情期間信息收集中各環節的問題被暴露,可能是有助於促進問題的改進的。例如各政府部門的信息不流通導致反覆向公民採集信息的問題:“當它被看到時,或許有人會考慮解決它”。
但她並沒有承認自己是樂觀的,“比如説在微信上説一些話,很快就可以追蹤到你個人了”。
在和於小對話的最後,她問我:“在做這一次關於個人信息收集調查的過程中,你們有觀察到個人信息被用作好的、向善的用途的情況嗎?有一些積極的新聞和思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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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的人越來越離不開信息數據世界裏的分身,兩個空間裏的“我”,彼此依存但並不完全相同,可從某些意義上來説,我上交的數據甚至真實過肉身的我。
這是Jing在問卷裏留下的答案。在近 300 個分享者中,她在疫情期間的經歷並算不上跌宕——回了趟廈門老家,節後又回到上海開始居家辦公,甚至連隨申碼都沒有啓用,因為沒有乘公共交通出門的需要。
但她仍有身處例外狀態的一種感受。返回上海的住處後幾天,她接到居委會的排查電話,詢問她作為這間屋子的租户的個人信息和行跡。居委會通過屋主,也就是她的室友拿到了她的手機號。室友並沒有在給出她的信息之前告知她。
她想象,“在這種背景下,你拒絕提供自己的情況,就是某種程度的違法行為吧。沒有明文規定,但大家都有默認的這樣共識。”
但例外狀態並不會一直存在。疫情似乎給了信息收集一個“利人利己”的合理理由,但之後會怎麼樣呢?如果有一天,一個動作宣告疫情的完全解除,這個東西會隨之消失麼?還是病毒一天不消失,隨申碼也不會消失?下次再出現類似的大爆發,這個系統會被再次啓用,還是所有的信息再從頭收集一遍?如果是前者,會有什麼東西保護這些信息麼,像一個暫時被封存的容器?如果是後者,無休止的重複收集又意義何在?
這些問題讓她感到困擾,這也是她沒有使用隨申碼的原因之一——希望在可能的前提下,儘量少地將信息登記於各處。
身份證、手機號、具體的住址,像座標軸一樣,這三個信息就足以讓一個人具象化。Jing 説,在給出這三個信息的時候,她會感到不舒服,像裸奔一樣,生活都被人看到了。雖然她不知道有沒有人去看,也不知道是不是需要什麼權限才可以看到,“也不知道會不會未來哪一天,我哪個行動觸發了某個啓動機制,然後我交出去的這些信息會反過來傷害我。”
所以這三個信息真的有必要嗎?在密集的收集過程中,幾乎沒有人解釋,每一個信息所對應的用處是什麼。
Jing 曾經在意大利留學,她記得在那裏城際和州際的火車,甚至更快的“紅色的那個火車”,是不需要出示任何身份證件的,一手交錢一手拿票。這讓她開始思考,是否更加精簡的管理方式也是可行的。比起目前這種細緻繁瑣的收集,有沒有辦法可以用最少的信息達到管理者希望的效果?
隨申碼、健康碼都與支付寶產生綁定,而自己日常已經在上面留下了“足夠多”的信息痕跡,“可能支付寶後台的數據比我還了解我自己”——一個數據世界的分身。她想象支付寶一定知道自己有沒有去過重點區域,或有沒有與確診病患同坐一輛列車。為什麼還需要一個新的方法來進行錄入審核?
但目前看來,似乎沒有其他選擇。她記得自己 2016 年畢業回國的時候,對鋪天蓋地的手機支付感到很神奇。因為對交出個人信息有所忌蒂,嘗試過抵抗,“但不到一週時間就妥協了。”她説,那段時間常常收到假幣,也常常會遇到對方給不出找零的情況。而一開始的不適也在後來慢慢變成了麻木。
三年前的手機支付,到了今天已經發展地幾乎無所不能,平台可以交水電費,可以查簽證辦理進度、公積金,甚至掛號,將許多政府部門的職能攬入其中。便利是一方面;另一方面,Jing 感到,是因為政府網站本身的不友好與不健全,導致人們變得別無選擇。“你就會很奇怪,政府明明拿了很多錢,為什麼不去把網站再好好做一做,結果我們發現自己不得不通過其他的平台去完成一些行政上的事情。”
一個更完善並普及的法律體系可能會讓事情變好。Jing 記得,在意大利的時候,找工作的簡歷表格上最後都會有一行,表示根據憲法某某條例,這些信息可以使用作哪些用途。人們知道自己的信息是受到保護的,也知道被侵害的時候該向哪裏申訴。
“國內大家沒有這種習慣。平常生活出了問題,也不知道直接該找誰反應,可能我爸媽都不知道市長熱線是幾號。對比起來,會感覺很迷茫。”
但她也感到,和她同樣迷茫的人身邊似乎並不多,朋友會覺得她太敏感,覺得沒有必要。而父母對此的價值觀則更為不同,“我爸媽那一代的人,對交出個人隱私一般是沒有異議的,他們覺得政府會好好利用它,更不會覺得有什麼潛在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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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先生今年 50 多歲,在廣州從事政府律師工作。疫情期間,他在乘坐出租車時往往會被司機勸説掃碼登記個人信息,“掃一下大家都安全”;但有一次,司機並未提醒他,他也沒有主動填寫。
他知道盡管沒有掃碼,如果出現了問題自己的行程依然是可被追蹤的。原因是他使用了微信付款,而司機可以通過付款記錄找到乘客。
他認為這樣的追蹤帶給他的更多是安全感。除了對大公司(微信、支付寶)的信任、自己只綁定小額銀行卡不擔心受大損失之外,他還特意提及了電子支付相較於用紙幣的好處:“現在買一個很小的早點都是用電子支付了……病毒可能會附着在鈔票上,有隱患”。
和比他年齡更小的人相比,白先生可以清晰回憶起技術尚未普及時的狀態。2003 年“非典”時期他也生活在廣州,外出乘坐大巴時需要在紙質表格上填寫信息,“效率很低的,現在掃一個碼就解決問題了”。他還感嘆,“如果離開了電腦、智能手機,現在的人怎麼生活?都想象不到如果退回去的話,人的生活會變成什麼樣子”。
令他印象深刻的“便利時刻”還有在乘坐飛機時。他曾經在機場接受了人臉識別,並因為這個免去了安檢之前的人工面部信息採集,“一個通道就進去了,免了其他檢查環節”。最主要的是,他覺得把自己的面部信息提供給機場、民航的安全部門是有必要的,“為了飛行的安全”。
他也提到過自己對信息收集接受的限度,先是講起聽説過的進動物園需要刷臉的新聞:“我不是就去動物園看動物嗎?非要刷臉才能進,那這對信息是不是就過度採集了?”他也提到可以接受公廁在領免費廁紙時進行信息登記,針對的是“貪便宜”、故意多拿的人:“雖然説手紙不值多少錢,但它也是一種公共資源。在社會公德水平不高的情況下,(信息登記)比安排專人發放要節省人力資源”。
他並非完全對數據的流向沒有過考量。他表示自己關注過外媒報道,知道引發擔心的是疫情過後公民被收集的數據可能會“擴大範圍、有其他用途,從而給公民隱私造成侵犯”。當被問及他自己的看法時,他的回答是“應該説我們的行動都比較中規中矩,應該説擔心得也不多。”
他擔心更多的是“商業性”的信息收集,如教育培訓機構泄露學生信息、網絡貸款平台詐騙等;相比而言,在廣州出行時的健康碼因為是“政府出台的措施”,所以在他心目中安全可控。他認為提供個人信息是要求政府提供服務的前提,個人信息是在政府行政管理過程中收集的,“不放心也要交”。他還認為“政府正式工作人員整體上是可控的,重點防範臨時輔助人員”。
在很多事情上,他都提到了“相互“、理解”。
電子支付沒讓他感到不安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他認為使用支付不僅讓他交出了自己的信息,“對方的信息也到我這來了”。因此在這樣的支付關係中,信息泄露的風險是可控的。
他回憶起自己幾年前在一家餐館吃飯,支付時因為網絡故障把飯錢付了三次,但是在離開餐館時才發現。他聯繫了微信客服,對方告訴了他餐館收銀員的微信號,他因此追回了自己多付的餐錢。
理解還發生在他與一個公園工作人員之間。在疫情期間的某一天,他常光顧的一家公園的工作人員除了給他測體温,還要求他掃碼登記身份;如果不能掃碼,就需要出示身份證、進行手工登記。他對工作人員理解的原因在於,他知道如果有病患進入公園,或者有聚集性的疫情在這裏發生,那些工作人員是直接對此負責的,是“屬地責任”。
“我們單位現在也一樣,如果有發病羣眾來過你這,那好,你這個單位就要負責,把來過這兒的人都排查清楚……在這種壓力下,來辦事的人都要留下個人信息。沒辦法,(工作人員)有這個責任”。
他認為疫情期間,個人的隱私權應該為了生命安全有所讓渡,”權利之間要有個平衡和排序“。疫情兇猛是他最多次提及的理由,還拿“非典”的案例比較:非典患者的高燒症狀嚴重、可識別;而這次的新冠肺炎症狀不明顯、潛伏期長,導致管控難度大。
“如果一個公民是和情人一起吃飯,不想讓家人知道但又發生了疫情,那也得説。不然的話就不單單是個人隱私的問題了,那就涉及到刑事責任了,是故意妨礙傳染病防治。”
問卷結果分析報告 →《分析了 294 份問卷之後,我們發現疫情中的個人信息收集有這樣三個特徵》
原作者 臨時報道小組 所有的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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