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男子虛報接受檢疫地址被判入獄三個月,系政策推行後首例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20-03-30 15:20
【環球網報道】綜合香港電台網站、《頭條日報》等媒體30日報道,31歲持香港身份證的男子成見恭介涉嫌3月初在深圳灣口岸過關時,虛報接受檢疫的地址,被控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他今天(30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向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資料罪,被判即時入獄3個月,成為政策推行以來香港首宗被判監的案例。

港媒報道截圖
報道稱,案情顯示,有關政策於今年2月8日生效,被告成見恭介於3月8日入境香港並填寫強制檢疫表格,稱自己居住在元朗一間青年旅館。護士羅錦秀向他解釋檢疫規定時,有提到其須在檢疫期間居住在報備的地址,同時亦不可以離港。兩日後,成見恭介於深圳灣離境大堂被截停,被送往西貢曹公潭隔離營。警誡下,他承認犯罪,並稱自己無固定居所,所以入境後露宿元朗街頭,填報假地址是想避免檢疫。
據報道,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表示,被告回港後向醫護提供虛假住址,是妄顧社會安全,一開始已無心配合政策,屬自私行為,會打擊共同抗疫決心,白費有關工作,令醫護徒勞無功,後果堪虞。蘇文隆提到,被告的檢測結果屬陰性,沒有散播病毒能力,但病毒有潛伏期,任何人未經詳細檢測前,不能確保自己倖免,因此作出有關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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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女子以出售防疫物資名義詐騙57萬元,被判刑十年九個月來源:澎湃新聞
2020-03-30 11:56
浙江台州女子黃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以出售防疫物資的名義實施詐騙,涉案金額達57萬元。3月26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了這起詐騙案的一審判決書,台州市黃巖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黃某有期徒刑十年九個月。
判決書顯示,從2020年1月25日開始,黃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通過微信朋友圈發佈出售口罩等防疫用品的消息。
自1月29日起,何某多次向黃某購買口罩並陸續預付貨款。黃某收款後,其上家柯某明確告知沒有口罩可供出售,並將貨款全部退還給黃某。但黃某隱瞞沒有口罩貨源的事實,通過編造快遞單號、謊稱延遲發貨等方式繼續收取何某的貨款。
公訴機關指控,截至2月12日,黃某共收取何某貨款共計2425187元,這些貨款系通過微信、支付寶及銀行卡等方式支付。案發前,黃某將部分款項用於網絡賭博、償還債務。之後何某多次催貨未果,要求退款,黃某陸續退款共計2268767元,尚餘156420元未退還。
此外,2020年2月11日至14日期間,吳某看到黃某發佈的出售防疫物資信息後,向黃某購買口罩,黃某又以同樣方式收取吳某383271元,並在吳某多次催貨未果,要求退款後,陸續退款共計174411元。尚餘208860元未退還。
2020年2月17日至20日,朱某聯繫黃某購買口罩、額温槍。黃某多次收取朱某貨款共計205626元,用於網絡賭博、償還債務等。案發後,黃某退還朱某636元,尚餘204990元未退還。
黃巖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互聯網技術手段,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多次騙取他人財物共計570270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依法應予懲處;黃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以出售防疫物資的名義實施詐騙,嚴重擾亂疫情防控秩序,酌情予以從重處罰。
黃巖區人民法院據此以詐騙罪於2020年3月20日判處黃某有期徒刑十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