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丹紅:海外捐贈也得“入國問禁”_風聞
国关文化视线-国际时事观察,社会文化科研。2020-03-30 09:46

隨着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國內一些企業及公益人士也考慮參與到對其他國家的抗疫物資捐贈當中。愛心值得鼓勵,但在捐助前,也要注意中國與其他國家,尤其是西方國家在制度、法律規則以及文化背景方面存在的差異,規避法律風險,避免好心辦壞事。
西方國家大多有較為複雜的法律體系,對一般性企業而言存在一定的認知門檻。在對外捐贈或者是出口時,應首先考慮自己是否已做到充分了解相關國家法律制度。在國際貿易中,發達國家常常是國際標準的制定者。他們憑藉着在世界貿易中的主導地位和技術優勢,率先制定遊戲規則,推行根據其技術水平定出的技術標準,而且有時還常常變化,有的地方政府還有自己的特殊規定。比如口罩、防護服、呼吸機,相關企業應首先考慮自己有沒有許可證,是否符合相關國家的產品質量標準,各種指標是否都符合要求。如果是用於銷售,需要經營範圍內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及進出口權的,才能出口;如果用於贈送或代關聯公司採購的,要提供採購的廠家或公司的國內生產廠家的相關資質證明文件。比如進入美國的口罩,通常要拿到FDA(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證才可以在美國本土市場進行銷售活動,贈送的口罩是否也需要FDA認證,不得而知。而且,美國口罩分類標準和我國完全不同,是根據HHS(美國衞生及公共服務部)法規,NIOSH(美國國家職業安全衞生研究所)將其認證的防顆粒物口罩分為9類,需要相關方面先行作充分了解。
美國的法律制度中有保護消費者的懲罰性賠償,數額可能是天價。美國消費者在美國起訴,如果被告不應訴,美國法院會作出缺席判決,而且還會判被告藐視法庭,承擔原告的代理律師費和藐視法庭罰款。由於捐贈往往是單方面的,很少有捐贈協議,有捐贈協議也可能會遺漏免責條款,即使有免責條款也可能被主張在危急情況下籤訂而無效,那麼事後消費者如果要起訴,很可能一告一個準。
因此,有捐贈意願的企業一定要把好質量關,不要認為捐贈就一定可以免責,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肯定無效。即使無償贈予合同原則上可以免責,但侵權的責任還是有的,對贈予物的瑕疵只要存在故意或者過失,就肯定要賠償。比如在美國,如果捐贈呼吸機的質量不符合標準,導致了新冠肺炎患者的死亡,死者家屬就有可能狀告捐贈方或者生產廠家。有的時候,就算是無過錯,也可以根據公平原則要求適當賠償。由於捐贈物品的質量問題,造成美國消費者的損害,完全可以依據侵權責任索賠。
中國的法律對於捐贈行為的法律後果規定比較寬鬆,但不代表其他國家也一定是這樣,尤其是法律非常繁複的西方國家。因此,在捐贈之前,還應該注意防範法律風險,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作者:吳丹紅(中國政法大學疑難證據問題研究中心主任)
來源:環球時報;責編:趙建東;編輯:鄭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