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幅提前出獄的殺人犯郭某某再次打死人”的事件是否似曾相識?_風聞
重剑无锋-家国在心,情怀入梦,清静贞正以自娱!2020-03-31 20:34
近來一直在想,是否應該講真話、直面問題而不怕捱罵、更不怕得罪人…… 儘管有的時候,説真話不是那麼讓人待見,但現時的中國仍然迫切地需要國民和同胞能夠講真話、講實話、講土話、少假話、少空話、少浮華(少逢迎)、少狠話,不要動不動就批判那些“實事求是”“説真話”的國民或同胞,更不要動不動就扣帽子,什麼“這個公知”“那個極左或極右”“理中客”等等,這樣非常不好,既不客觀,更不公正。
儘管我們中國取得了“史無前列”亦或“人類發展史上絕無僅有”的巨大歷史成就,全國人民整體過上了小康生活,2020年也將徹底解決最底層的貧困問題,但我們仍要認清形勢,現時的中國還是存在或多或少的不足、問題、痛點、陰暗面,甚至在某些方面是國民難以忍受的陰暗面,因此及時客觀地指出作為發展中國家,或者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發展初級階段的中國所存在的不足和問題是現時全體國民的責任和義務。
大家試想,如果北京這個殺人犯郭某某不是出獄後,再次殺人(再次作案概率低還是高?不用問,大家應該心裏有數,當然是非常低了,恐怕有更多的犯罪分子、國家蛀蟲會通過腐敗程序大大提前出獄後,夾着尾巴做人了),誰又會知道或者關心這件事情呢(恐怕受害者家屬也根本不知道這些犯罪分子會這麼早出獄,因此本人有個建議:所有的犯罪分子出獄前或者後,我們的司法機關必須以書面的形式告知受害者家屬——受害者知情權,這應成為我國司法系統的必備程序)?
這種惡劣事件在當下的中國社會中“獨一無二”“絕無僅有”嗎?答案是否定的。即使是黨的十八大(2013年)以來,習總書記擁有如此堅強的決心和魄力,嚴格、甚至是異常嚴厲地推行“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的治理模式,而“中央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也正在如火如荼的進行中,仍不能徹底解決涉及“公檢法司”等系列轟動全國的塌方式腐敗、專權、濫權、懶政、怠政等惡性司法事件。
國民應該還記憶猶新,雲南昆明的“孫小果”案,牽連之廣(公檢法司系統內的腐敗官員1副部、5正廳,共20多名公職人員)、時間之長(1998年-2019年共21年)、社會影響之惡劣,湖北的“孫小果”——林明學……這些惡劣的政法系腐敗還沒過多長時間吧!
此次,發生在北京的司法惡性事件,是本人亦或是大家沒有想到的。要知道中國古有“天高皇帝遠”的説法,所以發生在雲南、湖北等省市的惡性案件某種程度上還不是太令人難以置信(儘管事件仍在全國激起輿論的廣泛關注,甚至激起民憤),但發生在首都北京,確實令人瞠目,因為在我們的心目中,像北京、上海、廣州或者深圳等國內首屈一指的大都市,相較於地方,是擁有更大的透明性、公平性和社會認受度的。恐怕又會牽涉一串腐敗分子的,拭目以待之。
所以,我們應該繼續鼓勵和支持國民及時發現社會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議、並幫助解決之。也應該始終記住“位卑未敢忘憂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