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馨”式海外國人羣體:個人對政府角色認知的“張冠李戴”_風聞
布大-2020-04-01 12:16
“許可馨”式海外國人羣體:個人對政府角色認知的“張冠李戴”,終歸是個人主義至上的“騎牆派”
隨着新冠肺炎疫情在海外持續擴散,海外華僑、留學生的權益問題受到持續關注。近日,中國駐英國大使網站近日也更新了一則《責任承諾書》,家長可填寫希望回國的未成年子女個人信息,發送給大使館。該承諾書要求相關當事人承諾以下幾點:
1、本人自願承擔未成年子女搭乘臨時商業航班回國過程中的任何風險,包括從住地到機場安全、飛行安全和機上感染風險,所有責任自負,與中國政府、大使館和航空公司無關;
2、本人自願支付機票費,待大使館通知後即向航空公司付款;
3、本人或在英監護人將按照指定時間帶未成年子女到指定地點辦理登機手續,如有按照航空公司規定的不適宜登機情形,本人及未成年子女將服從現場安排;
4、本人承諾未成年子女將嚴格遵守目的地政府隔離措施,支付隔離費用,並在隔離程序完成後及時將子女接走。
考慮到長途航行中密閉空間所帶來的傳染風險,以及世衞組織建議,中國相關部門一直建言針對疫情期間對於是否回國要謹慎對待,而不要盲從。雖然中國政府層面的撤僑從未事實,但隨着國內疫情控制得當,以及面對其他國家政府在疫情面前的無力舉措,不少華人、華僑用腳投票,早已踏上回國的航班。而個別“海歸”們在國內無視疫情期間相關隔離規定而導致的衝突,更是頻繁佔據熱搜。
而隨着中國駐英大使網站近日更新的一則《責任承諾書》,“許可馨”式的留學派不當言論雖算不上主流,但仍不乏輿論市場。其中直接涉及個人利益的”自願支付機票費”條款,則被用來直接攻擊國內長期對“也門撤僑”中“強國形象”“愛民形象”的“戰狼式”國家及政府形象宣傳。
據不完全統計,近10年來,中國撤僑行動包括:2006年,所羅門羣島騷亂撤僑,東帝汶局勢動盪撤僑,黎以武裝衝突撤僑,湯加大規模騷亂撤僑;2008年,乍得武裝衝突撤僑,泰國政局動盪撤僑;2010年,海地地震撤僑,吉爾吉斯斯坦騷亂撤僑;2011年,埃及騷亂撤僑,利比亞內戰撤僑;2014年,再次因利比亞武裝衝突撤僑;2015年,也門戰亂撤僑,尼泊爾強震撤僑;2016年,新西蘭地震撤僑,以色列山火爆發撤僑。(18年多米尼克颶風撤僑)

其中,規模最大的一次撤僑,當屬2011年利比亞撤僑。歷時12天,我國共撤僑3萬多名公民,動用了包括12架次軍機在內138架次包機,包括1艘海軍護衞艦在內的17艘次輪船艦艇,以及100多班次客車。(源引《新京報》17年9月份報道)
事實上,中國政府與其他政府不同,絕大部分緊急時刻的撤僑行為均由政府承擔成本;而包括美國在內的大部分國家,撤僑行為更多是一種“政府服務”,作為公民為此行為支付相關費用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的。
根據美國相關部門的信息,其撤僑流程如下:
通常,在美國政府協調的運輸工具(包括包機和軍事航班或船隻)上疏散的個人,即使這些運輸工具是由另一個國家/地區的政府提供的,也必須在出發前簽署疏散清單和本票(DS-5528表格)。國務院使用DS-5528表格來記錄誰乘坐哪種交通工具,並且它確保我們知道如何與被疏散者聯繫以進行相關費用結算。
美國法律要求向美國私人公民或第三國國民提供離境協助“在可行的最大範圍內以有償方式提供”。通過採用美國政府協調的運輸方式,疏散人員有義務償還其運輸費用。撤離人員的費用是基於全票價經濟飛行或可比的替代運輸到達指定目的地的費用,而這些費用將在事件引起撤離之前立即收取。由於不同的疏散運輸可能會到達不同的目的地,因此一種運輸的成本可能與另一種不同。我們鼓勵人們離開他們有能力並有資格登上的第一個交通工具。
關於如何結算相關撤僑費用,美國政府規定到:
您應該通過位於南卡羅來納州查爾斯頓的主計長和全球金融服務(CGFS)辦公室向美國國務院支付疏散貸款付款。 如果未按時全額付款,您的貸款可能會產生利息和罰款。
而對於未結清相關費用的人員處罰則為:
在貸款全額還清之前,您和您有經濟責任的疏散貸款的任何人都可能會被拒絕獲得常規美國護照。
(相關信息來源:https://travel.state.gov)
而在相應的DS-5528表格中,可以看到以下承諾信息:
“1.我明確瞭解,我接受自己的自由意願疏散,但由我自行承擔前往美國政府選擇的地點的風險。運輸方式可以通過包機或軍事運輸。我也瞭解疏散航班可能不符合正常的國際安全或行李/貨物法規/標準。就軍用飛機旅行而言,美國政府僅充當代理,而不充當合同承運人。
2.美國公民:我保證會在初次開票後30天內以美元或等值外幣償還美國政府,如果未在初次開票後60天內以聯邦法律規定的利率還款,我/我們撤離的所有適用費用。疏散貸款是為其他目的而收到的任何其他美國政府貸款的補充。在我全額償還貸款之前,我會將我的地址告知國務院應收帳款科。如果我無法全額償還這筆貸款,國務院可以應我的要求並應我的要求酌情將包含分期付款計劃的分期付款協議轉發給我。
3.我瞭解:
(a)將向我收取我/我們的運輸費用,費用不超過全程經濟艙航班或可比的替代運輸量的費用,該費用應在活動發生前立即支付給指定目的地導致疏散。
(b)在通過美國司庫清算之前,我的償還債務義務不會被視為已全額償還。
(c)在我全額償還貸款之前,我和所有在美國列出的美國公民家庭成員僅有資格獲得有限有效期的美國護照。
(d)如果我的貸款違約,我和所有列出的美國公民家庭成員將沒有資格獲得有效期有限的美國護照。
(e)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我的貸款將受到利息,罰款和其他滯納金的影響。
(f)我將有責任支付任何託收費用”
所以,如果你身在海外,並且有意“不會回來給祖國添加麻煩了,以後再也不會回來了”,那麼我建議在全球變暖、國際形勢動盪的國際局勢下,多瞭解各國撤僑成本,以保證自己有相關保險可以在國際旅行遇到緊急事宜的時候,能支付得起相關費用以保證你能回到國籍所在國呼吸“自由”的空氣。
“自由”是有成本的,並且極其昂貴。

其實,無論是在京隔離的澳洲“跑步姐”(華人),還是“許可馨”式留學生對中國政府針對英國未成年留學生的包機安排的大放厥詞,其所表現出來的都是中西方政治文化中“個人與政府關係”的認知矛盾,而歸根結底,是強調個人權利的“個人主義至上”在兩種政治環境中的騎牆行為。
沒有人會喜歡一個一邊在“小國大民”的國度享受着西方式的“自由、民主”權益,另一邊又要求“大國小民”的政府對其負責的人;更不用説那些依仗自己“海外身份”,要求在國內享受你的“超國民待遇”的人們了。
俄羅斯外交部發言人瑪麗亞·扎哈羅娃針對長期定居西方的俄羅斯人疫情期間急欲回國的事件回應道:
這些人以前離開俄羅斯,前往他們嚮往的西方,現在他們又想離開西方“文明堡壘”。
“蘇聯解體後,俄羅斯變得支離破碎,但俄羅斯人民歷盡艱苦卓絕的努力和磨難、懷着對祖國赤誠的愛重新把俄羅斯建設起來。而你們(富人)沒有去幫助自己的國家,卻在國家困難之際轉走資金在國外買房經商。”
“你們被人家騙了,你們用金錢換來的只是西方的腐朽和虛幻。現在,他們冷酷無情地給你們指了出路。”
其中講的就是這樣的“騎牆派”。
但我不贊同扎哈羅娃“被騙了”的觀點,筆者以為,任何人都有選擇自己生存環境的權利和自由,也就擁有選擇自己國籍以及其對應政府、政治制度的自由;但成年人應該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也應該為自己所選擇的國家、制度與文化負責。
人是社會性動物,那麼顯然,如果選擇成為“個人主義至上”的國際政治遊牧民族,就應該像猶太民族一樣,有點像樣的覺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