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解放台灣後在台駐軍的軍事管理體制(一)_風聞
j-20-2020-04-01 01:27
有鑑於解放台灣的戰役短時間內即可完成,但戰後在台駐軍的軍事管理體制上卻鮮見討論。首先聲明,本人贊成梧桐和戰後陸台製度統一,在此基礎上提出幾點設想供大家討論: 1、該戰役中應最好爭取大部台軍起義、投誠以及投降,重點打擊冥頑分子。戰後,針對剩餘台軍部隊,收繳裝備,懲治戰犯,願回家者發以路費,願留隊者先接受幾個月的軍事訓練和思想改造,再接受和平改編,個人設想應和平改編為2-3個守備師,人員控制在5萬以內。 2、這2-3個和平改編的守備師,其各級幹部應由東部戰區地域內的2-3個預備役步兵師師部的全部幹部士兵加留隊的一部分思想改造良好的台軍軍官及士官組成。這2-3個守備師由我個人設想的戰後成立的副戰區級的台灣軍區領導。 3、個人設想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台灣軍區,其級別和部門參照軍改前的新疆軍區設置。台灣軍區(副戰區級)的各部門由東部戰區中的一個編有兩棲合成旅及輕型合成旅較多,而重型合成旅較少的集團軍的軍部加從台軍最高指揮機構中和平改編的一部分熟悉台灣情況的留隊人員組成。其所屬部隊為該集團軍原轄各部隊、戰役完成後暫時留台的部隊和上述的2-3個守備師。 4、鑑於戰後台灣可能實施軍管的實際,個人設想的台灣軍區應與可能的台灣省軍管會實行“一套班子,兩塊牌子”的設置。在軍管期間其他部門由地方人員組成,強力部門(如各政法機關、紀委監委和應急管理部門等)人員軍管期間暫時編為現役軍人。台灣省下轄各市、地、縣軍分區及人武部和軍管會均照此設置,並有台灣軍區/台灣省軍管會所領導。 5、本方案中各單位各崗缺編幹部士官,個人設想中應由軍委及全國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在所有現役及退出現役軍人中結合個人意願選拔調配。 此設想個人認為可在戰後台灣省實施軍管和結束軍管的前期實行。其後時期的設想我將另開帖子敍述。 歡迎大家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