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條例》回看商鞅徙木立信的智慧_風聞
流浪在灯火阑珊处-2020-04-03 09:14
2020年初是中國的多事之秋,也是世界的多事之秋。我的專業不能使我為一線的抗疫做出貢獻。我尚不能自立謀生,因此囊中羞澀,也不能夠在經濟上為疫情做出支援。很多人都抱怨“蝙蝠”使得他們不得不在家中禁足,失去諸多樂趣。而我卻很難產生這種抱怨,我只覺得享受着別人用犧牲換來了我的閒適,感到頗多不安。我只能寫一些我認為有益的文字來緩解這種不安。
2月28日,司法部出台了一個《永久居留權條例》徵求意見稿,這個條例一出在網絡引起了軒然大波,持“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極端狹隘民族主義觀念者有之,對楊宜勇教授破口大罵者有之,不看條例而空言反對者有之,持陰謀論者有之,更有甚者張口閉口權力鬥爭,稍一詰難,又以“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問”搪塞過去。陰謀論的思維方式不好。這個事情從一開始我就密切關注,我想這件和全體中國人息息相關,也值得看到這篇文章的諸位去密切關注。但最初的討論僅僅侷限於幾個人的小圈子,或者師友親朋之間交換意見看法,我本不打算在社交網絡上發表自己看法,成為大佬觀點的復讀機,行拾人牙慧之事沒有什麼意義。倘若道行不夠曲解了原意,豈不貽笑大方。因此我盡力分享他人有見地的觀點,希望這些觀點能予人啓發,進而進行理性思考,從而提出有力的建設性意見。正如督工在第86期《睡前消息》所説的:每個人都要嘗試提出自己的方案,分析利弊,而不是僅僅説反對。如果的我分享的東西和寫的文章能夠起到以正視聽的作用,我就心滿意足了。
今天又重讀王驍《官僚主義的解藥不問西東,問未來》一文,給了我一些啓發,所以我想寫一寫自己的觀點。在説我的觀點之前,我必須提一箇中國人非常熟悉的典故——商鞅徙木立信。幾千年前的商鞅都明白,要想推行新政策必先取信於民,我覺得這種“取信於民”的智慧,值得我們今人學習的。
任何一項政策對於決策者而言必須要考慮的是政策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如果《外國人永久居留條例》符合中國國情,社會現狀,那麼這個條例就應該實行貫徹。如果這個條例的推行能夠解決現在中國社會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那麼毫無疑問它應該立刻馬上被推行。這就是我所説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我覺得二者缺一不可。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大部分人也無法回答。於是大部分人用着直覺和刻板印象得出樸素的結論:我反對,如果他覺得這樣的反對聲音還不夠有力度,那麼再加一句:我學過歷史,我明白。
那麼所有反對的人他們到底在反對什麼呢?為什麼要反對呢?一言以蔽之,他們擔心自己的利益會受損,擔心外國人享受超國民待遇。不過我覺得老百姓大多都是明事理的,如果國家能有強有力的理由説服老百姓這個政策不僅不會損害你的利益,而且還對國家的發展有利,因此人民也可以在這個政策中獲利。老百姓這個政策可行性得到了充分了解,自然就不會反對了。毛主席在《商鞅徙木立信論》裏説“法令者,代謀幸福之具也。法令而善,其幸福吾民也必多,吾民方恐其不布此法令,或布而恐其不生效力,必竭全力以保障之,維持之,務使達到完善之目的而後止”這正是説明了這個道理。一個可行的政策的推行時機也是至關重要的,如果國家讓老百姓明白了這一政策的可行性的基礎,再能説服老百姓,告訴他們推行這項政策已經迫在眉睫了。如果讓百姓明白一項政策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我想這項政策的推行一定無往而不利。與之相反的,如果我們不能將政策可行性和必要性對人民説清楚,而強行推行某一政策,人民對政府的恐懼心理日益加劇,人民的希望和政府的政策日益背離。對於處在“教育,醫療,住房”新三座大山壓迫下,又被户籍制度捆住手腳的中國民眾而言,他們對《條例》的不理解,不認同,產生害怕和牴觸的情緒是正常的,但是這次《外國人永久居留條例》徵求意見稿在網絡上引起了鋪天蓋地的反對聲音,這樣局面難道不值得我們的政府引起警覺嗎?至少我們離滿足人民羣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還比較遠,我們政府還要秉承“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的精神,不忘初心,砥礪前行。
那麼怎樣才能説服民眾,告訴他們政策的可行性和必然性呢?我認為國家必須公佈相關的信息,而不是僅僅提供的一個投票徵求意見的通道,僅僅給予投票的機會,不瞭解信息的民眾投出往往是不靠譜的。我認為簡單採用投票的方式更多的只能帶來混亂和無序,而不是一種有效的徵求意見的方式。英國脱歐公投,就是一個鮮活的例子。72%的投票人51%決定了國家命運,甚至連絕對多數都不是,這場決定國運的投票組織的十分草率,沒有大規模介紹英國作為歐盟的會員的利益與弊端,更有甚者投完票之後仍不知歐盟為何物,公投結果出來之後,又爆發請願留歐示威遊行。由此可見,投票雖然是最常見,最方便的方式,但是簡單的少數服從多數並不能很好的協調多方利益,其投票結果往往並不能很好的反映一個政策的正確與錯誤。我始終堅信實踐是檢驗事物真理性的唯一標準,英國脱歐與否需要根據英國實踐經驗決定,所以將國家大政方針簡單的交由民眾去投票決定,這是不負者任的。脱歐既已成定局,英國脱歐的決策正確與否同樣也需交由未來的實踐去檢驗。
比如就《外國人永久居留條例》來看,各省市外國人的數目,生活現狀,在華外國人從事什麼行業,在華外國人的犯罪率,在華外國人宗教信仰狀況……應該公開的信息,不勝枚舉,只要不涉及國家機密都應該公之於眾,民眾瞭解這些信息之後,我相信大部分公眾都可以根據信息做出自己基本的判斷。對於那些不能閲讀分析信息的老百姓,相關領域的專家就有義務為百姓提供政策的解讀和分析。政府和公眾之間的嚴重信息不對稱,是最大的不民主。這種現狀應該被改變,我的呼聲:我們不要西方選票政治的民主,但我們要信息公開的民主。我的這個想法絕不是憑空產生的,是我收集尋找相關資料後的體驗,收穫寥寥,有些信息又難辨真偽。信息是決策的依據和資源,應該由政府主動公開,權威發佈。我認為這次的大討論是為我國的民主政治開了一個好頭,這是一個很大的進步,但是光有這樣的討論是不夠的。在互聯網+大數據的時代,政府獲得信息的效率,準確度已然成倍的提高。社會的發展,民眾的受教育程度也大大提高了,分析信息能力也已經不可同日而語。民眾對自己的知情權得到保障的要求也越來越迫切,參政熱情也是愈發的高漲。這是社會進步的必然趨勢,也是時代發展的必然要求。各種新媒體的發展也為信息公開提供了有效的傳播條件,使其可以最大限度覆蓋全體人民。引用王驍的觀點:把現代科技帶來的新的治理手段升級為治理邏輯和治理思維就是所謂的推進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
我想舉行一場公開直播的座談會,不要回避問題,勇敢的解決民眾的痛點問題。一項有益於人民的政策,人民是絕對不會反對的。我想21世紀了,取信於民早就不需要用商鞅徙木立信的土辦法,但是如果忘記了徙木立信的智慧,那就反倒又比不上幾千年前的古人,自取下流了。
我認為西方政治最大的問題是:一項符合大多數人利益和國家利益的政策,仍不可避免會面對來自敵對陣營和既得利益者強烈反對,最終導致政策胎死腹中。人人都想要改革,但一旦改革的刀將會揮向自己就會起來反對。我強調政策的推行必須對民眾講清楚可行性和必要性,就是希望民眾不遭不合理政策的荼毒,又避免迫切需要政策不因民眾不成熟的反對和不被理解胎死腹中或名存實亡。例如法國的退休制度亟待變革,政府的政策也並不激進,符合國家利益和民眾利益。政府的法案卻因為多次全國性的大罷工和反對派強烈阻撓遲遲不能通過。2020年2月29日,法國政府賭上了政治生命背水一戰,利用法國憲法第四十九條第三款特殊條款才強行通過該法案。當然這個政策要落地,法國政府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我不願看見我們的國家,像西方一樣陷入無休止內耗和低效之中,我認為西方的教訓也是值得吸取的。
我上面所講的絕不是單單為《條例》而説的,這些話是希望我們的政府能夠反思已經推出的政策,是否可行?是否必要?也為我們的政府將來要推行的政策提供借鑑,我們該如何兼顧政策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並且讓人民理解政策,取信於民,最終造福於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