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二年,小糧官王垕為了“大局”背鍋被殺_風聞
喽哥-少年剑未佩妥,出门即是江湖。2020-04-05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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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演義》第十七回“袁公路大起七軍,曹孟德會合三將”中有一個頗值得品咂的故事。
建安二年,曹操遠征袁術。曹軍先期進展順利,後雙方進入僵持階段,袁軍佔據地利,堅守不出。
因曹軍數量眾多,糧食需求巨大,且恰逢彼時年景不好,曹軍駐紮之地大旱,後勤供給十分困難。
這時曹軍中一名叫王垕的小糧官,看到這種情況便向曹操彙報情況。曹操指示他可以在糧食分派時變大斛為小斛,結果引得曹軍內部怨聲載道。
曹操看到事態嚴重,為平息眾怒,便將王垕斬首示眾。
故事的首尾挺簡單,也許只是曹操東征西伐、帝國霸業的極小的一個小插曲,但是每每讀到這裏,嘍哥總是久久無語,心緒難以平靜,有幾個問題百思不得其解:
**——作為糧官,是王垕不盡心盡責嗎?**如果是這樣,殺了他也算不冤。可是事實上是,這位小糧官非常盡責,看到糧食即將吃完,他甚至不顧官場忌諱,越級向曹操彙報情況。書中寫道:“管糧官任峻部下倉官王垕入稟曹操”。你看,責任心槓槓的他不惜越過上級領導“管糧官”任峻直接向曹操彙報情況。這能説他不盡責嗎?
**——是他糧官業務不夠精熟、專業嗎?**如果是這樣,殺了他也算不冤。事實上,曹操指示他大斛變小斛,缺斤短兩,王垕從專業角度對此提出了質疑,認為存在兵心不穩的隱患。“兵士倘怨,如何?”也就是説,作為糧官,他是深知這樣做的嚴重後果的,並且盡到了預警的風險。
**——是他不服從上級管理嗎?在落實過程中有偏差嗎?**如果是這樣,殺了他也算不冤。恰恰相反,王垕作為一名軍人、一名下屬,對長官和上級的指示,儘管心存疑惑,但還是做到了絕對服從,領導説怎麼辦,就怎麼辦;領導要求怎麼落實,便如何落實。“垕依命。以小斛分散。”可謂是不折不扣,一絲不苟。
就這樣,既非責任心不夠強,也非履職不到位,更非翫忽職守,即便如此,小人物王垕還是被曹操殺了。
官方給出的通報是,王垕“故行小斛,盜竊官糧,謹按軍法”。翻譯成白話就是:經查,作為後勤保障人員,王垕在糧食分配過程中,通過缺斤短兩的方法,刻意騙取公糧,行為極度無恥,性質極其嚴重,按照《大漢戰爭狀態管理條例》處以死刑,立即執行。
明明是落實領導的授意,明明是執行上級的指示,明明沒有任何錯誤,最終卻被落實軍法。王垕真是比竇娥還冤!!!
為什麼會這樣?羅貫中在書中給出了答案。
在下決心殺掉王垕之前,曹操曾把他叫到身邊:“吾欲問汝借一物(腦袋),以壓眾心,汝必勿吝。”(我想向你借你的腦袋來平復軍隊內部的怨氣,請你一定不要吝惜)。
王垕認為自己沒有過錯,但是曹操説,“吾亦知汝無罪,但不殺汝,軍心變矣。”(我也知道不是你的錯,但是如果不殺你,就會動搖軍心)
就這樣,為了穩定軍心、為了平復怨氣,小糧官王垕當了背鍋俠。
現在想想,其實從軍中缺糧的那一刻起,王垕被殺的命運就已經註定了:執行曹操的指示會被殺,違背曹操的命令也會被殺,區別只是早一點兒或是晚一點兒而已。
為了“大局”,“盜竊官糧”這口大鍋,小人物王垕背也得背,不背也得背。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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