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深圳的禁食貓狗立法-到底什麼才是當務之急?!_風聞
西方朔-2020-04-05 04:33
深圳市疾控中心發佈的數據:2019年1-8月,全市犬傷暴露人數達13.18萬,當中超過9成(12.3萬人)是被貓狗所咬傷。
近幾年,深圳犬傷門診量每年以10%的速度上升。
2007 年,深圳全年的犬傷門診量為 7 萬人次,到2019年僅前8個月就已經超過13萬多人次,增長超過100%。
唯一幸運的是,這些咬傷都沒有發展為可怕的狂犬病。
可以説養貓狗等寵物的行為規範,包括需要取得證件,必須注射疫苗,禁養大型烈性犬,必須戴口套,貓狗傷人其主人如何受懲罰,以及流浪貓狗的集中處理,才是最為緊要的問題,因為這對深圳市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構成了重大威脅。
現實情況是不僅大量人員被咬傷,而且為寵物注射疫苗的比例不高,造成受傷者還要注射對身體可能有不良影響的狂犬疫苗,尤其是對小孩,這是完全的二次傷害。
不是去優先關注人的權利,而是在西方尤其是美國意識形態影響下去關注貓狗的權利。
大部分中國人本來就不吃貓肉狗肉,一部分人有吃狗肉的習慣,這是其自由,應予以尊重。
因為部分人的喜好和意志就通過法律剝奪他人飲食之自由,並稱之為現代人類文明的要求和體現是錯誤的。
否則的話我國居住的印度教人羣也有權禁止他人不能吃牛肉,穆斯林有權禁止他人吃豬肉,佛教徒有權禁止他人不能吃肉。
所謂擔心有人偷狗去吃的問題,寵物或者家養貓狗在我國法律上屬於個人財產,無論是盜竊還是傷害,已經有相應的刑事法律來保護,違法者要承擔刑事責任,更何況寵物貓狗大部分不是我國飲食文化中的肉狗。
真正被偷的最多的是雞鴨魚豬牛這些市場需求量大的動物。
如果即使法律上已經有刑事犯罪條款來保護自己的權益,還不滿足而想禁止所有人吃狗肉,那麼同樣的邏輯,我擔心別家的貓狗傷害我的家人,畢竟每年深圳10萬人以上被咬傷,我是不是就有權要求禁止深圳所有人養貓狗。
所以本質還是個思想和意識形態問題。目前對深圳而言,真正重要的需要解決的是貓狗每年在深圳傷人十萬以上的問題,急需儘快通過法律解決。收起全文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