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入境隱瞞疫情最高罰3萬 情節嚴重追究刑責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20-04-06 20:54
海關總署:#入境隱瞞疫情最高可罰3萬元# 情節嚴重追究刑責
中新網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4月6日召開新聞發佈會,海關總署衞生檢疫司副司長宋悦謙表示,絕大多數進出境人員都能夠遵守海關規定,如實填報健康狀況,但是還有少數人員抱着僥倖的心理,在填報健康申明卡時隱瞞疫情、掩蓋症狀,企圖矇混過關。比如,有的人在入境前14天有過疫情嚴重國家或者地區的旅居史,但在入境時不向海關如實報告;有的人在飛往國內的航班上服用感冒藥,但在入境時未向海關報告;還有些交通工具的所有人,在向海關申報船員健康狀況時,隱瞞了船員存在發熱、咳嗽等症狀的真實情況。對於上述違法行為,海關將依法給予警告或者最高3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會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彭婧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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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出入境違法被處罰,將被海關“拉黑”
今天下午,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依法防控境外疫情輸入最新情況。會上,海關總署衞生檢疫司副司長宋悦謙介紹,除了嚴格執行五部門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境衞生檢疫工作依法懲治妨害國境衞生檢疫違法犯罪的意見》,海關還將綜合運用以下多種手段加大懲治力度,提高違法成本,讓違法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一是將被處罰人員列入海關失信旅客“黑名單”,在進出境環節對其行李進行100%開箱人工徹查,有同行人員的,對同行人員的行李一併予以嚴查。
二是對被處罰人員的進出境郵件、快件進行100%開箱人工徹查。
三是被處罰人員屬於海關實施信用管理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財務負責人、關務負責人等管理人員的,被處罰人員的違法行為將作為海關認定企業信用狀況的參考依據。
四是被處罰交通工具的所有人或經營人屬於海關實施信用管理企業的,被處罰交通工具的違法行為將作為海關認定企業信用狀況的參考依據。
五是被處罰人員屬於公務員、法律法規授權管理公共事務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國有企業管理人員等,將通報其所在單位或相關主管部門依法依紀處理。
六是被處罰人員屬於海關監管企業的工作人員,如進出境檢疫處理單位、出口食品生產企業、進出口商品檢驗鑑定機構等,對這些單位將採取提高抽查比例、加嚴檢疫監督等更為嚴格的管理措施。
七是海關將加大對被處罰人員違法情勢的曝光力度,除在海關總署官方網站和地方信用網站公開被處罰人員相關信息外,還將通過各種媒體將案件信息公之於眾,使違法者無處遁形。
八是各地海關將會依託地方聯防聯控機制,將被處罰人員的違法信息歸集到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地方相關部門依法採取聯合懲戒措施。
總而言之,違法行為的後果將是十分嚴重的。宋悦謙也提醒廣大出入境旅客以及相關人員,要如實、準確地填報健康申明卡,並配合海關做好口岸衞生檢疫工作,這不僅僅是保護廣大人民羣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需要,更是維護公共衞生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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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控制入境公務機審批,目前每日實際入境3架次左右
今天下午,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依法防控境外疫情輸入最新情況。
會上,中國民用航空局飛行標準司副司長韓光祖介紹,隨着國際疫情的變化,民航局實時調整疫情期間公務機審批工作程序,從嚴把控入境公務機計劃審批,消除疫情輸入性風險盲區。
3月17日,在北京首都機場國際航班分流措施實施之前,就明確了除外交、公務、醫療救援等緊急情況外,暫停受理首都機場其他入境公務機計劃。自3月25日開始,在全國範圍內嚴格控制入境公務機的計劃審批,明確執行政府需求的入境公務機組團單位要提供省部級以上部門的證明函,其他入境公務機需提供目的地機場所在地的副省級以上地方政府聯防聯控機制提供的接收函,目前每日實際入境的公務機在3架次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