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銀行原行長孫德順或成中國第一鉅貪_風聞
曲静通幽-网上发表的文章点击量过亿。2020-04-08 21:27
——中紀委在通報稱孫德順兩個“極度”三個“特別”
據澎湃新聞4月8日報道,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行長孫德順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山東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近日,山東省濟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孫德順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孫德順被逮捕消息
公開信息顯示,孫德順曾就職於中國人民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交通銀行,2011年10月開始,先後任中信銀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常務副行長、行長,2019年2月不再擔任中信銀行行長。2019年9月,媒體曝出其失聯。
2020年3月20日,孫德順回到公眾視野,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首次披露其被開除黨籍。
中紀委在通報中稱,孫德順喪失理想信念,毫無政治意識和大局意識,嚴重違背黨中央關於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決策部署,限制、壓降製造業貸款;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向貸款客户借用房產,由他人支付應由其本人承擔的費用;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工錄用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價值觀極度扭曲,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經商辦企業,為本人及親友攫取鉅額利益;貪慾極度膨脹,把貸款審批權力作為謀取個人利益的籌碼,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大搞權錢交易,在貸款授信、審批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在定性孫德順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時,中紀委連用三個“特別”:孫德順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系金融領域腐敗問題特別嚴重、性質特別惡劣、數額特別巨大的典型,應予嚴肅處理。
中國的貪腐案,可算金融系統貪腐為最。曾被稱為中國第一鉅貪的原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行長餘振東,有説貪污20多億,有説貪污30多億,最後,法院判決書指認其貪污挪用4.82億美元,按當時匯率計算摺合人民幣超過40億元,也沒見中紀委連用三個“特別”這樣類似的措詞。
繼餘振東之後,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涉案金額超過16億元人民幣,如果包括他實際擁有的房產等貴重資產,實際貪腐額度肯定超過餘振東。否則,賴小民是無論如何稱不上新中國建國以來第一大金融腐敗案。中紀委的通報稱,賴小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字裏行間,也比針對孫德順的通報客氣多了。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可是萬億級的銀行,中紀委又把最嚴厲的措詞用在孫德順的身上,其貪腐金額極有可能超過了他那金融系統的兩位前輩,再創歷史新高。文/鄭智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