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學生毆打民警,因在校表現良好,有望考取大學……檢察院不起訴!_風聞
珏雁楠秋-文明看帖,文明评论,不喜离开2020-04-08 14:21
2020年4月1日,陝西省漢中市西鄉縣人民檢察院對一起在校生涉疫情妨害公務案,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並公開宣告。
案情回顧
2020年2月1日10時許,西鄉縣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接110指揮中心指令,稱有人在漢白路利家超市門前私售劣質口罩。
民警快速到達現場,在對兩人進行身份盤查時,因其無法出示有效身份證件,遂依法傳喚其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但兩人拒不配合,並採用卡脖子、拳打、抱摔等暴力方式襲擊現場三名民警,致三名民警不同程度受傷。
公安機關抓獲犯罪嫌疑人陳某某(男,19歲,安徽省含山縣人)、王某某(男, 25歲,安徽省蕪湖市人,兩人系親屬關係)。遂立案,經偵查終結後以陳、王二人涉嫌妨害公務罪移送該院審查起訴。
檢察院:
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決定不起訴。
西鄉縣檢察院經審查後認為:
陳某某、王某某之行為均涉嫌妨害公務罪,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王某某提起公訴,其自願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
陳某某系在校學生,雖已年滿十八週歲,但辨別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需要進一步鍛鍊,且為高三學生,即將參加高考,學校證實其在校一貫表現良好,有望考取大學;
案發後,為消除影響主動登報向社會公眾和公安機關進行道歉,還向縣環衞工人捐贈口罩,積極彌補過錯;
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並自願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對其不起訴更有利於教育和挽救,故決定對陳某某不起訴。
4月1日,西鄉縣人民檢察院對陳某某的不起訴公開送達宣告,陳某某家長及辯護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場監督局及公安機關相關人員應邀參加。
檢察官依法對陳某某宣告了不起訴決定書,闡明瞭其行為已經觸犯的法律及作出不起訴決定的依據和理由,並對其進行訓誡教育。
通過教育,陳某某真正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違法性,真誠悔罪服法,對檢察機關的處理表示了感謝,並決心努力學習考上大學,將來回報社會。
在場的偵查人員、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均認為檢察機關的處理妥當,挽救有力,正確運用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有利於社會穩定。
最後,西鄉縣檢察院表示,審查起訴期間,該院就案件的辦理情況及案件最後的處理意見,多次向督辦此案的省市院部門及領導彙報,及時獲得了上級院重要指導意見,為該案的最終處理獲得良好的政治、社會、法律效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此案不起訴公開宣告,深入貫徹了“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和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理念,通過公開宣告的送達方式不僅讓犯罪嫌疑人感受到法律的尊嚴,也讓其在檢察官的教育中感受到法律的温情和人性的關懷,促使其真心悔過,重新走上積極向上的人生道路。
來源: 警界 、漢中西鄉、西鄉檢察、LBS。
轉載:大河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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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成績好就成了法外開恩的理由。我就笑了。這是對法律的褻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