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違法 所有點子都是餿點子_風聞
乌江自刎-2020-04-09 19:46
近期懷化市財政局和總工會聯合下發通知要從在職在崗的教師工資中扣除“促進消費款”,這部分工資改發消費券,事前並沒有和教師協商並徵得同意,而並且對教師們還有嚴格的操作規程及強制性的語言,引起社會輿論。
此次疫情對消費市場有一定的影響,為了使消費市場復甦,有的地區官員們帶頭消費,這應該算是自主消費,根據上行下效的效應,能一定程度上帶動部分人員積極消費,這仍然屬於自主消費。
自己的錢自主消費是不違法的,如果能促進消費市場復甦,那這個創意就是金點子。而如果有人把這個金點子往前推一步,只考慮“消費”,而不考慮“自主”,使消費者不能自主消費,不消費不行,就是説自主的行使財產權沒有經過自己讓渡就消失了,這就構成違法,一旦違法,所有的點子都是餿點子。懷化市財政局和總工會此次通知中的點子就是餿點子。
有人認為懷化市財政局和總工會沒有能力用政府的錢促進市場消費,如政府發錢或消費券,而以權力的形式致使教師們被動市場消費,這是打腫臉充胖子,是搞政績工程,當然了這是打腫教師們的臉充自己的胖子工程。
有人認為懷化市財政局和總工會此次的動機是好的,但在一個好的動機下不一定所有的手段都是好的,也就是説不能為了一個好的動機就可以不擇手段,就像此次疫情有的國家為了做到羣體免疫就放棄了老年人的治療。
但我要説的不是以上這些。
為什麼有了一個好的動機,不能採取合法的手段達到目的,而總要發展到違法的程度?難道説不傷害法律就不能達到好的目的嗎?
法律是治國的準繩,依法治國,要維護法律的尊嚴,什麼時候為了治國是可以傷害法律的,置法律於不顧的?傷害了法律還怎麼治國?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有人可能認為傷害的不過是私權,而保護私權恰恰是公權的目的,看看中國的法律哪一部不是保護私權的?
法律普及已經歷多年,提高法律意識是依法行政的要訣,那為什麼在行政當中總是傷害法律,表現為法律意識淡薄呢?甚至輕視法律的現象也屢見不鮮。
按説懷化市財政局和總工會級別不低,這樣的通知為什麼能夠提出和下發下來,沒經過輿論為什麼就不能自我發現錯誤並及時改正錯誤?
可能思維路徑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