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護狗就是政治正確?_風聞
简单快乐-2020-04-09 18:58
愛護狗就是政治正確,能站在道德的高地上向下撒尿
1、
去年在大學親耳聽到一對女生對話,大家細品:
A女:我家那邊的流浪狗好多~
B女:啊~他們好可憐啊,沒人養
A女:對啊對啊
A女:後來有狗咬了人,來了好多人,把狗給打死了!
B女:那隻狗好可憐啊,他們怎麼能這樣?
A女:對啊對啊~
B女:那個人呢?後來怎麼樣了?
A女:聽説他死了
B女:哦~
狗子被打死就是「他們怎麼能這樣?」,人死了就「哦~」,她們長得如何早忘了,她們背後的價值觀讓我觸目驚心。
50年後當我老了,帶兒子回憶起上學的時光,記憶深處可能還會有這兩個聖女婊的一席之地,太他媽震撼了。
2、
網上輿論已經不允許討論了,別問,打流浪狗就是罪大惡極,就是政治不正確,吃狗肉就該下十八層地獄。
我想説這羣人就是精緻的利己主義者,受不得狗子的困苦,看不得狗子成為鍋中肉,盤中餐,更看不慣被狗子流浪在外,他們無法接受自己不作為,他們舉報,聯合起來打擊,以至於他們自己都認為,保護流浪犬,是救犬一命勝造七級浮屠。
他們甚至看不到野狗咬人殺人的時候,氾濫入侵當地領地,導致當地動物被屠戮殆盡,生態失衡,不知道上帝看了作何感想?
愛護狗,説得好聽,很多都是流浪狗的源頭,這些何嘗不是愛心氾濫?自己管不好,導致狗子走丟了,成了流浪狗。
少部分人犯的錯,全社會埋單。
強烈建議有關部門連夜出台《寵物狗圈養、遺棄、故意殺害及其懲罰條例》,俗話説,學習要從娃娃抓起,狗氾濫得從源頭治理。
愛護野生動物,從你我做起,愛護家養寵物,從你我做起,愛護流浪狗,從城管抓起。謝謝!
這次針對的是“野生動物”,狗什麼時候成了野生動物?
因為狗是寵物所以禁止吃,那麼很多人養可愛的小兔兔當寵物,憑什麼狗不能吃,兔兔就可以吃?
不吃狗肉,利益無關,但考慮到以後是個人都要以文明大棒堵我的嘴,我還是反對好了。
打了流浪狗,立馬出現流浪狗的主人,狗子變成寵物;流浪狗咬了人,關我鳥事我只是喂喂,立馬變回流浪狗。狗子處於有主人和沒有主人之間這種進可攻,退可守的狀態。
狗子就是這樣一種神奇的動物。。。
狗算野生動物嗎?
如果算其實也行。
那麼,問題來了:法律允許在居民區住宅中飼養野生動物嗎?
如果這個立法能把狗定性為野生動物,間接把居民區養狗禁止了,你咋弄我都雙手歡迎,不讓吃狗肉這都不叫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