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的原則是否需要邏輯_風聞
桃之怎么夭夭了-今天回复这么顺利?原来是错觉……2020-04-09 10:25
導讀****農業農村部在《意見稿》中就公眾關注的寵物狗問題做出説明。《目錄》指出,隨着人類文明進步和公眾對動物保護的關注及偏愛,狗已從傳統家畜“特化”為伴侶動物,國際上普遍不作為畜禽,我國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這篇觀網主頁的新聞一出,底下罵聲一片,我本打算跟着罵的,細想想觀網上有不少其他種類揭露問題的文章,但關於立法方面的較少。實則法律本為治國基石,説它多重要都不為過,今日有點鬱氣不吐不快:
此文標題我寫的客氣,實際完全不是那回事——縱觀目前國內大部分立法,其實根本不講邏輯,不講科學,不講前瞻,唯有頭痛醫頭式亂打補丁——究其原因根本,就是大部分法律人根本不承認法律是統治階級的統治工具這一真理!法律必須有階級傾向性!
我國是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廣大勞動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是中國的統治階級,所以立法的根本原則必須以人民的長遠利益為基礎和考向。就以前些天深圳出台的新法為例,起點以禁食寵物狗為開端,然後吶?然後吶?然後吶……沒有然後了,太監啦?不拴繩的寵物狗咬人怎麼辦,狗主該承擔什麼法律責任?狗主肆意棄養寵物狗導致流浪狗大增怎麼辦?狗主變態虐狗並在網上傳播給小孩子看怎麼辦?林林總總方方面面完全沒有考量,這立的是什麼法?
包括此次農業農村部的《意見稿》,大家可以看出,其實也不是看出來,而是人家直接喊出來的:立法的原則是啥呢,就是與國際接軌。科學性呢?邏輯性呢?可持續性呢?國外還大多是資本主義國家呢,是不是也要把中國的國家性質也接軌啊?立法從不考慮人民的長遠利益,一幫子法學家法律人還天天哭着喊着憲政憲政,我憲政尼瑪啊!隨便出台個法規都能搞成破篩子,你們咋不去賣漁網呢!
老話説人無原則不立足,家無法規總散亡。國家同樣如此,你法律法規沒有明確的傾向性,我各路人馬就敢出幺蛾子,這就是立法基礎含糊導致的現狀,甚至連連南方週刊這個極力讚美索馬里無政府主義的媒體都能參與法學宣傳了,真是日了狗!
寄望觀網諸位大咖,能夠從法律對於社會主義國家的根本意義上多多貢獻自己的觀點,也扒皮下這個深水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