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徵求意見稿)》的抗議以及修改意見_風聞
曹香蕉-2020-04-12 00:53
農業農村部袞袞諸公鈞鑒:
此次新冠疫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來波及範圍最廣、影響程度最深的重大傳染病疫情之一,黨中央、中央政府從實際情況出發,明確提出要“加強市場監管,堅決取締和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市場和貿易,從源頭上控制重大公共衞生風險。”隨後,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你部在“徵求了36箇中央部門、31個省級人民政府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意見,召開專題座談會,聽取專家學者的意見”,形成《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目錄),據稱是“基本實現了家養畜禽應列盡列”。
近日 ,本人對此份《目錄》進行研讀,認為它存在幾大問題,特羅列於下。
**一、特種禽畜收錄範圍狹窄,實施“一刀切”的懶政,未充分考慮廣大農村地區人民羣眾飼養獲利的正當需求。**黨中央和習總書記明確指出,今年“要抓好涉及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脱貧攻堅的重點任務。要聚焦攻克脱貧攻堅戰最後堡壘,結合推進鄉村振興戰略”。我中國國土面積廣大,地形地貌複雜多樣,在廣大農村地區適宜的農業生產情況也是多樣化的;大宗糧食生產、佔據主流的豬牛雞飼養已經有大量資本集團投入其中,普通農户作為小生產者一方面難以參與,另一方面也難與之競爭。因此必須向大資本顧及不到的領域拓展,主流品種外的糧農產品種植、畜禽養殖就是重要途徑。國家早已明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戰略目標,配合相應的金融扶貧、電商扶貧政策,貧困地區、貧困户發展非主流的、具有地方特色的養殖產業,正是脱貧致富的關鍵依託。更何況,當前,部分地方的非主流禽畜養殖產業已經形成了一定規模,有許多還是人民羣眾合股、合作進行的,將此貿然“一刀切”,即使有所補償,肯定是無論如何趕不上前期投入的經濟成本和勞動力成本的;除資本損失外,此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種種推諉、遲疑、顢頇,更會在羣眾中造成諸多不良影響,對黨和政府威信的損害難以估量。
**二、收錄禽畜物種名稱不科學、不規範,部分物種概念模糊,不利於基層執法操作,不利於引導人民羣眾構建正確科學的物種概念。**當前,我國基層執法隊伍素質參差不齊,公安系統本非此專業暫且不論,即使在工商、林業草原等涉及專業的執法隊伍,對業務熟悉程度不盡相同,“把入侵物種擬鱷龜當做原生物種草龜”絕不是一兩例個案,內陸城市地區此種情況頗為突出。更不用説,要積極做好教育引導羣眾的工作,首先就要帶領羣眾學習好、瞭解好禽畜的規範名稱和種類。對此,除了加強教育培訓外,頂層設計也很重要。貴部在制定文件的同時,應始終堅持科學性,明確辨析物種概念,消除模糊空間。如駱駝條目下,應明確兩種家養駱駝(雙峯駝、單峯駝),野駱駝〔Camelus bactrianus ferus〕基因與雙峯駝有差異,應排除;兔條目下,應明確是否包括了野兔屬〔Lepus〕下的一系列物種,還是單指家兔〔Oryctolagus cuniculus f. domesticus〕,兩類獸生態、產能有很大差異;藍狐(非食用)應明確指出系北極狐〔Vulpes lagopus〕的家養品種。
**三、放棄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沒有堅持“以我為主”的工作原則,唯西方資產階級自由派那一套馬首是瞻,不加辯證地運用於國內工作中。**此項專門針對家犬(包括家貓)。根據你部對《名錄》的説明,要堅持科學、突出安全、尊重民族習慣、與國際接軌。如此,則家犬是人類最早馴養的家畜之一,人工選擇性狀、安全性毋庸諱言。漢族具有飼養肉狗和食用狗肉的傳統。所謂“周八珍”中的“肝膋(gān liáo)”就是“取狗肝一,幪之以其膋,濡炙之”,即烤制的狗網油包狗肝(《禮記·內則》);孟子曰:“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孟子·梁惠王上》),將狗與雞豬等同,作為肉食來源看待;春秋時期,越國獎勵生育,規定“生丈夫,二壺酒,一犬;生女子,二壺酒,一豚”(《國語·越語上》);江蘇、貴州、湖南、廣東、廣西等廣大地區的漢族羣眾至今仍有較為普遍的食用狗肉的習慣,朝鮮族羣眾更將狗肉視為地方和民族特色菜餚,以致在上述地區形成了一系列狗肉特色產業鏈條。至於所謂與國際接軌,更應定量分析,我國如果堅持把家犬納入畜禽管理,會造成百分之多少的國際貿易經濟損失。你部在《名錄》説明中聲稱的“隨着人類文明進步和公眾對動物保護的關注及偏愛,狗已從傳統家畜‘特化’為伴侶動物”,將所謂文明進步與將狗視為伴侶動物畫等號,是自我矮化,無視民族和國家傳統。

漢景帝陽陵出土的兩種犬型陶俑
凡此種種,貴部此行,一方面冒天下之大不韙,另一方面即便一意孤行推行到底,也必然遭遇普遍違法,從而導致相關規定等同空文。此種前景,豈可不三思也?!綜上所述,本人對你部此次匆忙出台《目錄》的行為表示強烈不滿與憤慨,並提出嚴正抗議。
在此,要求你部對《目錄》作出如下整改:
**一、以嚴肅認真的態度重新進行調研工作。**真正深入基層聽取廣大農村地區人民羣眾的心聲,結合實際需要擴大《目錄》收錄物種範圍,保障人工飼養物種基因安全。真正做到“不唯上、不唯名,只唯實”,守好初心,擔好使命。
**二、在新修訂《目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目錄》收錄物種的飼養管理辦法。**要確保《目錄》物種生命全週期閉環,即在全人工環境控制下實現種畜(禽)到商品畜(禽)的生產,嚴格禁止、限制野外引種行為,保障野生動物資源,避免潛在病毒交流。
**三、在新修訂《目錄》基礎上,結合現有獸醫學知識,進一步出台完善商品畜(禽)的檢驗檢疫辦法,構建商品畜(禽)及其製品的可追溯機制。**一方面暢通好從正規養殖場到市場的渠道,豐富國內市場;另一方面真正把保障食品衞生和公共安全落到實處,確保非法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難以流入市場,確保執法力量快速、準確干預非法交易。
**四、做好持續管理。**新修訂《目錄》出台後,要編訂簡明、清晰,有準確圖片可資對照的手冊,下發相關執法機構特別是基層執法人員隊伍,便於執行;要及時構建基層反饋機制,把聽取基層執法單位、廣大養殖户、消費者意見建議作為日常重點工作來抓;還要建立《目錄》定期修訂機制,根據實際工作推進情況和反饋意見,定期修訂《目錄》及其配套管理辦法和規定等。
抗議人:(簽名)
2020年4月12日
附件:
本人對《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徵求意見稿)》的具體修改意見
一、應進一步明確辨析的物種
此條所指禽畜物種為在原《目錄》及相關説明文件中列入,但未進一步明確辨析或辨析不到位的,應按照科學研究成果分別清楚,以為示範。
駱駝:應明確指出兩種家養駱駝,即雙峯駝〔Camelus bactrianus bactrianus〕、單峯駝〔Camelus dromedarius〕。野駱駝〔Camelus bactrianus ferus〕基因與雙峯駝有差異,且野駱駝是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應明確排除。
兔:應明確指出單指家兔〔Oryctolagus cuniculus f. domesticus〕,即穴兔〔Oryctolagus cuniculus〕的家養馴化品種。需將兔科〔Leporidae〕下的兔亞科〔Leporinae〕全部物種、古兔亞科〔Palaeolaginae〕下除家兔外的全部物種,包括野生穴兔排除。
羊駝:應明確指出為駱駝科〔Camelidae〕下的大羊駝〔Lama glama〕、小羊駝〔Lama pacos〕兩個物種,均為美洲土著居民長期馴化的家畜。二者在體型、習性、產能方面均有區別,不宜混淆。
鴕鳥:《目錄》説明指出,此項目下包括非洲鴕鳥、美洲鴕鳥、澳洲鴕鳥(鴯鶓)等,此為3類動物,共有4個物種。其中,非洲鴕鳥〔Struthio camelus〕屬於鴕鳥目〔Struthionformes〕、鴯鶓〔Dromaius novaehollandiae〕屬於鶴鴕目〔Casuariiformes〕、大美洲鴕〔Rhea americana〕和小美洲鴕〔Rhea pennata〕屬於美洲鴕鳥目〔Rheiformes〕。它們之間在分類上親緣關係較遠,比喻來説類似於我們人類和大象之間的關係,只是生活環境相似造成了趨同進化,且體型大小、繁殖性能、性情兇猛程度均不一致,不宜混為一談。
銀狐(非食用):應正名為赤狐〔Vulpes vulpes〕的家養馴化品種。不論其色型變異為何。
藍狐(非食用):應正名為北極狐〔Vulpes lagopus〕的家養馴化品種。不論其色型變異為何。
二、應儘快將其納入的物種
此條所指禽畜物種為在原《目錄》及相關説明文件中未納入,但實際經過國內、國際人民長期飼養馴化,證明其安全性,並具有相當程度經濟價值的物種。應儘快納入《目錄》,並根據實際情況,更新其產品檢驗檢疫標準和方法。
蜜蜂:指的是人工長期飼養培育的蜜蜂科〔Apidae〕物種總稱,包括東方蜜蜂〔Apis cerana〕、西方蜜蜂〔Apis mellifera〕等,以及一系列地方品種和培育品種。主要出產產品為蜂蜜、蜂王漿、蜂蠟,以及部分程度上的蜂蛹和蜂毒等。
蠶蛾:包括家桑蠶〔Bombyx mori〕、家柞蠶〔Antherea pernyi〕等。均為重要的紡織品原料動物。其中,家柞蠶及其蛹早先已被引入食用領域。
番鴨:為原產於南美洲的野生疣鼻棲鴨〔Cairna moschata〕家養品種的中國馴化種。明清時期引入中國,現已在民間有廣泛飼養,部分地區形成地方品種。
黑天鵝:〔Cygnus atratu〕原產於澳大利亞和新西蘭。該物種分佈範圍廣,不接近物種生存的脆弱瀕危臨界值標準,種羣數量趨勢穩定。其19世紀已經引入西歐各國,至20世紀,先後引入亞洲各國,包括我國在內。因此,在我國的該物種種羣均系家養動物,經過長期人工馴養,且已形成較大人工繁殖種羣。飼養該物種,並利用其本身或及其製品完全合理合法。
藍孔雀:〔Pavo cristatus〕原產於南亞次大陸和斯里蘭卡。白孔雀一般為該物種的變異色型。該物種分佈範圍廣,不接近物種生存的脆弱瀕危臨界值標準,種羣數量趨勢穩定。該物種在歐洲的馴養歷史,可追溯到公元前1世紀(《論農業》,馬爾庫斯·鐵倫提烏斯·瓦羅)。其在全球範圍內大規模引種,早已遍佈全球各國,在我國已有較大人工繁殖種羣。其在觀賞、食用、裝飾上均有重要價值。飼養該物種及其變異色型,並利用其本身或及其製品完全合理合法。
家犬:〔Canis lupus familiaris〕,是狼〔Canis lupus〕的人工馴化亞種。考古學證據表明不晚於14000年前就已經被人類馴化為家畜。家犬能夠以較大規模實行集約化飼養,耐粗飼,能夠依靠穀物澱粉成活,飼養成本較低。漢族羣眾具有飼養肉用家犬和食用狗肉的傳統,朝鮮族、布依族部分羣眾更將狗肉視為地方和民族特色菜餚。其裘皮可以製作褥、帽等。
家貓:〔Felis catus〕,於公元前9000年前後在中東地區開始被人類馴化,一般認為是非洲野貓〔Felis lybica〕的後代。適應人類接觸,能夠以水貂、狐的飼養方式進行大規模集約化飼養。食性偏好動物性蛋白,可以動物內臟和雜魚蝦糜為主。國內廣東省部分地區有使用家貓加工食品的習慣。其裘皮皮張小,但質地較為柔軟。
豚鼠:〔Cavia porcellus〕,原生祖先已滅絕。於公元前5000年左右在南美洲安第斯山脈地區(今天的厄瓜多爾、秘魯和波利維亞)首先飼養馴化而成。至今,安第斯山區許多家庭都飼養這種動物作為食物來源,以主人的殘剩菜葉為食。於16世紀開始,逐步遍佈於全世界。豚鼠攝食草類,性情温順,集羣性強,繁殖率高,抗病力強。除食用外,其毛皮亦可加工利用。
海狸鼠:〔Myocastor coypus〕又名河狸鼠,注意與河狸〔Castor fiber〕辨析。原分佈於南美洲。是重要毛皮獸,現在已世界性廣泛飼養。我國最早於1953年從前蘇聯引入,現在已在民間大量飼養。海狸鼠皮毛質地厚實、柔軟耐磨、外觀華麗、絨毛緊密、瀝水性和保温性好。尾筋可用於免拆縫合線。肉可食用。
麝鼠(非食用):〔Ondatra zibethicus〕,原分佈於北美洲,現已引入歐亞大陸和日本,我國於1957年起從國外引入。麝鼠適應性強,具有較大人工飼養種羣,且在部分地區形成入侵物種,據推測新疆作為中國最大的麝鼠產區,全區(省)擁有個體1000萬尾以上。其毛皮名青根貂皮,質地好,毛滑潤,有光澤,底絨厚,保温性良好,皮板結實。麝鼠的香腺可以提取香料,可以代替麝香。油脂可用來制皂、製革和餐具的塗料、燃料和油漆工業的附加劑等。
三、應加緊推進相關研究和檢驗檢疫工作的物種
此條所指禽畜物種為在原《目錄》及相關説明文件中未納入,具有相當程度經濟價值,但是飼養馴化時期較短,大眾認為其安全性尚有疑慮的物種。應儘快推進相關研究,提升飼養管理技術,加強科學性、規範化。並根據實際情況,探索和明確其產品檢驗檢疫標準和方法。全力確保可能存在病毒、不能説明來源,未經嚴格按照標準的馴化和飼養程序養殖、未經嚴格檢疫的野生個體不能流入市場。
蛇類:此條下,僅指滑鼠蛇〔Ptyas mucosus〕、舟山眼鏡蛇〔Naja atra〕、孟加拉眼鏡蛇〔Naja kaouthia〕三個物種。此三種蛇類,本身在國內具有較大規模人工飼養種羣,且飼養繁殖技術比較成熟,人工繁殖比較順利,可以做到不戕害野生種羣情況下,依靠人工繁殖商品蛇滿足社會需要。應進一步推進此方面的研究;同時做好此物種人工飼養與自然環境的隔絕;嚴格禁止從野外引種的危險行為;加強檢驗檢疫。
竹鼠:主要指齧齒目竹鼠科竹鼠屬的銀星竹鼠〔Rhizomys pruinosus〕和中華竹鼠〔Rhizomys sinensis〕兩個物種,及其在人工飼養環境下的雜交個體與其後代。其野生種羣在我國屬於分佈範圍廣,不接近物種生存的脆弱瀕危臨界值標準,種羣數量趨勢穩定,無生存危機的物種。竹鼠肉可食,皮毛可以制裘。我們中國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人工馴養繁殖竹鼠,並在90年代初取得了人工養殖的成功,至今已發展了20多年了,在南方多省份已有許多具備一定規模的竹鼠養殖基地。據悉,對於竹鼠還沒有制定檢疫標準,無法對商品鼠給予檢疫合格證明。
豪豬:在中國,主要指齧齒目豪豬科豪豬屬馬來豪豬〔Hystrix brachyura〕,在我國常見的為馬來豪豬中國亞種〔Hystrix brachyura subcristata〕、海南亞種〔Hystrix brachyura papae〕,及其在人工飼養環境下的雜交個體與其後代。其野生種羣目前暫屬於低危(《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 2008年瀕危物種紅色名錄ver 3.1)。豪豬肉可食,箭刺可藥用或製做浮標和裝飾品。其人工馴養歷史可上溯到20世紀90年代,屬於馴養時間較短的物種。據悉,對於豪豬還沒有制定檢疫標準,無法對商品豪豬給予檢疫合格證明。
花面狸:〔Paguma larvata〕是靈貓科花面狸屬動物,俗稱果子狸。以植食性為主,喜好樹棲。肉可食,皮可制裘。其人工馴養歷史可上溯至20世紀50年代。2003年“非典”以前,已形成大規模人工飼養種羣。目前研究發現,花面狸可能只是病毒的一箇中間宿主,可能是被中華菊頭蝠感染,從後者身上得到了SARS冠狀病毒。應進一步推進病毒學方面的研究;同時做好此物種人工飼養與自然環境的隔絕;嚴格禁止從野外引種的危險行為;加強檢驗檢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