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吃狗肉,就是文明?_風聞
不自忴-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忴2020-04-13 21:05
3月31日,深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在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的當下,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確實有其道理,但是該條例的第二條卻有如下規定。
第二條禁止食用下列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一)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及其它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
(二)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
禁止食用用於科學實驗、公眾展示、寵物飼養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動物及其製品。
對於該條例的第二條,不禁讓人產生了不小的疑惑,明明條例名稱寫的是要禁止食用野生動物,但在內容之中卻將非野生的飼養寵物加入禁食名單。同時,該條例以白名單的形式明確規定**:豬、牛、羊、驢、兔、雞、鴨、鵝、鴿、鵪鶉可以吃,但貓狗不在食用名單之內!**這意味着,深圳市將以立法的形式禁止食用貓狗!
條例出台,立刻引起了大量爭議。對此,深圳市人大常委 法工委主任劉曙光回應到:貓狗作為寵物,與人類建立起比其他動物更為親密的關係,禁止食用貓狗是許多發達國家,包括香港、台灣等地區的通行做法!

由此看來,深圳市將狗肉列入禁食名單的目的並非是為了疫情防控,也不是為了革除“人民羣眾食用野生動物的陋習”,而是為了迎合西方世界的價值觀進行所謂的國際接軌而已。
然而,事情到此並沒有結束,4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農業部(以下簡稱農業部)起草了**《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意見徵求稿**。在該目錄之中,狗被移出畜禽之列。同時,該目錄的説明之中還特意強調:**關於狗。隨着人類文明進步和公眾對動物保護的關注及偏愛,狗已從傳統家畜特化為伴侶動物,國際上普遍不作為畜禽,我國不宜列入畜禽管理。**這條意見稿一旦通過,就意味着從今以後狗肉的屠宰將不會有檢疫證明,在全國範圍之內的****而狗肉的屠宰、運輸與銷售都將被視為非法!

對於是否禁食狗肉的問題,我想不作太多爭論。但對於此次立法事件,個人確實些意見,如鯁在喉:
首先,深圳市和農業部將與國際接軌作為此次立法的重要依據,這是毫無道理的。且不説大部分國家和地區都沒有禁食狗肉的法律,就算部分西方輿論有反對食用狗肉的意見,那麼我國就一定要將這些意見貫徹落實嗎?
在國內,狗是六畜之一,食用狗肉有其傳統。部分地區還以特色烹調狗肉為品牌而廣為人知,比如我們熟知的廣西玉林、吉林延吉以及被前農業部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的沛縣狗肉等等,這些地區或因為歷史傳統、或因為民族習俗都有吃狗肉的風俗,而此次立法無疑將這些風俗定為非法,絲毫沒有考慮當地的民情社情。
在國際上,的確有部分國家出台禁止食用狗肉的法律,但同樣也有國家將食用狗肉視為傳統,比如瑞士和韓國。那麼,我國出台的此類法律到底是遵循什麼標準了?這明顯與國情不符,也不見得是與國際接軌,顯然不倫不類。
其次,就算西方主流輿論將禁食狗肉視為文明的表現,那麼我國就一定要遵從嗎!文明的標準是以西方國家的輿論為尺度嗎!這樣的話我們還談什麼四個自信,乾脆按照西方的輿論要求徹底改造就好了!
西方輿論希望廢除死刑!我們廢除不廢除?
西方輿論希望搞普選政治!我們要不要搞?
西方輿論希望嗑藥合法!我們學習不學習?
有的西方國家還搞羣體免疫!哪位想去享受一下?
………..
我始終認為,對待國內與西方國家之間的差異,必須客觀的看待問題,不能什麼都以西方國家的標準來作為我們的標杆。中國與西方國家之間的差異是客觀存在的,就算是西方國家之間也存在着相當大的不同,我們可以取其精華,而非一味的迎合。中國社會有其獨特的一面,在對待中西之間的差異時我們的立足點應該放在是否有利於我們,而不是對西方思想的無底線認同。
是否禁食狗肉,我不持意見!但對於此次立法,我認為必須站在中國社會的現實之上來考慮問題。至於所謂的與國際接軌,大可不必,中國的未必是野蠻,西方的未必是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