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應建立明確的禮品限額管理規定_風聞
晓光1-2020-04-14 12:25
近日看到中央紀委和國家監察委查處福建省副省長張志南的消息,為之一振。看來,大疫當前,國家紀檢監察工作未受大的影響,打虎拍蠅不停,至為可喜。希望國家主管機構能夠毫不鬆勁,百尺竿頭更進一步。特別是在抗疫資金、物資大量頻繁往來調配的當下。特別要把制度的籠子扎牢!
忽然想到一個問題:政府和企業人員在社會活動中會有許多交往,送禮必不可少。不允許送禮,不合人情事理,特別是在東方和亞洲。收了禮品,又不好不回贈。如果沒有一套有效的管理辦法,就會成為賄賂、貪腐暢行的一大誘因。其中不僅是實物,還有大量現金、信用卡,甚至連別墅都可以作禮品。
筆者早年曾在新加坡金融企業做過CEO,也遇到過這樣的問題。那麼新加坡政府是如何做的呢?
新加坡對社會相互送禮是有嚴格管理規定的。政府設有專門的商業罪案調查機構,通過必要的行政偵察手段調查商業罪案。一經發現,立即嚴厲查處。
本人在那裏工作期間,政府金管局曾兩次派員來我們公司巡查。他們是突然而至,不打招呼,遞交公函後馬上着手工作。午休時,我按照國內習慣提出一同吃個便飯,被他們明確拒絕。作為東道我反覆勸請,他們還是按規定在附近餐館自行解決用餐。整個巡查期間,天天如此,一以貫之。
一個月後工作結束時,我按照國內習慣提出要送他們一件伴手禮品。領隊官員馬上問:是什麼禮品?並解釋説,政府規定不能超過15個新幣(那時約合80元人民幣)。此前我們準備了高、低兩種禮品,聽後只好表示準備送他們每人一支大約8新幣的鋼筆(約合40人民幣),官員驗看後順利收下。
我在新加坡工作的幾年中,與政府金融監管部門多次聯繫、報告工作,期間從未發生有官員吃拿卡要的事情。難怪新加坡是國際上最清廉的政府之一。
回到國內工作後感覺此類問題較多。黨中央厲行反腐後,至今也還沒有嚴格的禮品收受標準,這樣很容易讓不軌人員上下其手,既給企業造成一定經濟負擔和損失、又相應敗壞了社會風氣。這種狀況目前仍然存在。
我們不妨可以學習新加坡的做法,既滿足了當事雙方聯絡感情、融洽關係的需要,也使收受雙方都有所根據和節制,更使日後的監察、檢查有規可依。對超過標準的一律按違規嚴肅處理。如果考慮國家物價變動情況,可以十年左右調整一次,但不宜頻繁。這或許也是制度籠子上的應該抓緊扎牢的一支欄杆吧?!
當然,新加坡是個城市國家,人口不過數百萬,管理相對容易得多。但他們從小處着手、從嚴要求的治理精髓,我們還是可以參照學習、為我所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