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西方經濟學中幾個問題的批判(三)_風聞
寒舍落玥-無往無不往。2020-04-15 22:21

關於產業政策
產業政策之爭由來已久,爭論雙方各執一詞,其正反雙方代表為張維迎教授和林毅夫教授。
先説本人對爭論的看法:張維迎教授的論斷過於想當然,他所基於的理論本身就有爭議,尚無定論,用來論證就有“先入為主”的先驗主義之弊,缺乏實踐意義,也沒有理論上的創新,是教條的;林毅夫教授顯然是務實的,其觀點的理論基礎雖然也有爭議,但他並沒有完全照搬原有理論,而是基於現實實踐進行邏輯嚴密的發展創新,因此是批判的,有實踐意義的、實事求是的,提出的政策建議有現實基礎和可操作性。
(一)對張維迎教授的批判
具體來説,張維迎教授想當然地認為:一、經濟增長動力來自企業家精神;企業家精神的出現需要有一定的制度條件,即自由、私有產權和法治。二、政府監管、反壟斷法、產業政策是阻礙創新的三方面因素。
到現在為止,沒有一個確定的廣泛共識認為,經濟增長動力來自企業家精神;就算經濟增長的動力確實來自企業家精神,那麼其所謂的制度條件,自由、私有產權和法治得到滿足之後社會就一定會出現企業家精神嗎?更何況,確定私有產權和法治建設本身就是一個政府行為,而所謂的法治該如何建設及其內容如何也是個政治問題。
我同意張維迎教授關於”創新的不確定性“論述。創新確實是個在人羣中分佈不確定的事,創新很難説會來自於哪個階層哪個地區,什麼身份的人,明天的企業家可能是今天的學生、工人、農民、公務員、教師,但也沒有無中生有的創新,創新必定是來自於一定的相關環境,但不僅僅是自由、私有產權和法治。
貪利,坐享其成是人的本性,任何既得利益者都不願放棄既得利益,與是什麼身份無關,形成壟斷後的企業家同樣沒有創新的動力,相反可能去打壓創新,這樣的話不是正好説明反壟斷是必要的嗎?蘋果公司的創新幾乎都是在其規模很小時完成的,當其成功變強後就沒再有什麼創新的動力能力了。
另一方面,社會發展需要創新,但創新不是目的,甚至經濟發展也都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經濟發展的目的是提高絕大多數國民的生活質量,是絕大多數國民而不是少數集團。因此,衡量經濟發展好壞的標準是生活質量的提高是否惠及絕大多數人了。
總之,張教授談創新,但其言論卻最沒有創新。為創新而創新,為經濟而經濟,近於空談。其思維是機械的、靜態的,但像一個國家的經濟體這樣的複雜系統,豈能用機械的、靜態的思維看待和分析。歐美國家與中國所處的時空背景完全不一樣,所以選擇發展方式也必定不能一樣。在系統論中,對於同一個複雜系統,兩次相同的輸入得到的結果都會不同,何況不相同的輸入。
(二)對林毅夫教授的批判
林毅夫教授的“新結構經濟學”是務實的實踐經驗的總結和歸納,適合社會發展在起步階段的後發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建設有普遍意義,同樣也對某些後發地區的發展有指導意義。但對於像美國和現階段中國這種社會發展進入飽合狀態的國家指導意義卻不太大。
林教授指出:發達國家的政府由於預算有限,對基礎科研的支持是需要有所選擇的。同時,發達國家還用税收和政府採購等來支持新技術、新產品的創新,並用政府資金支持創新企業。我想這個觀點才是經濟學界學者真正詬病的,這也正是我所説的,“新結構經濟學”只適用於欠發展國家和地區,而對於發展趨於飽合的國家和地區的發展方向會表現得力不從心。站在發展前端的經濟體沒有明確的發展方向和參考目標,因此林教授的理論用起來就會顯得笨拙,甚至失效,從這個角度看張維迎教授的説法還是有道理的,因為這種情況下產業政策是任何人都難以確定的。
説到國有企業改革,林教授認為要剝離企業的政策負擔。我認為,剝離政策負擔對企業來説是好事,輕裝前進,但對於社會,對於政府和執政者來説這些負擔並沒有被剝離,這涉及的是一個國家的穩定。也就是説,這其實是一個公平與效率如何平衡的問題。對一個國家來説,不同的時期公平與效率的權重不同:在國家與發達國家差距較大時,需要尋求效率,所謂集中力量辦大事;而當國家與發達國家的差距相對較小時,就該考慮公平和社會穩定了,所謂讓全民分享發展成果,但這有個問題:先富起來的人是沒有帶動未富之人的動力的,相反更可能利用資本奴役未富之人,即貧者愈貧役於富,富者愈富逞其欲。因此,希望純市場機制實現財富合理分配是奢望,那麼政府在分配財富上的作用很重要,這涉及政權的穩定。如果一個政權不敢把未富之人消滅掉,就必須等等未富之人。美國現在就是面對這個問題。
歸根到底,張維迎教授和林毅夫教授的爭論其實是經濟學仍然不成熟的表現,情況非常像牛頓力學之前的自然科學一樣,其爭論是混亂的,而原因是經濟學各派沒有一個統一的研究標準和共同的分析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