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毓明會是美國的監工嗎?我去查了一下_風聞
柴门闻犬吠吠-观网水军2020-04-15 15:45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早上刷微博,看到一篇文章《鮑毓明不只性侵,還可能是美國的監工,財新能不懂?》
裏面提到,
鮑毓明可不是一般的富豪戀童癖。他的身份背景很複雜。
我們都知道,2018年,美國政府制裁了中國企業中興通訊,這是一次赤裸裸的單邊流氓惡霸行徑。中興公司含垢忍辱,被迫接受美國的條件,大致為:第一,董事會集體辭職,選舉新的董事會;第二,美國派駐中興一名獨立或特別合規協調員,中興支付薪水;第三,中興“在董事會設立由3位或以上的新獨立董事組成的特別審計/合規委員會”。
這三位組成特別審計/合規委員會的新的獨立董事,分別是蔡曼莉、吳君棟、YuMing Bao(鮑毓明)。據報道,美方的要求是三名新的獨董,既要有美國國籍,又要熟悉中國。這三位新的獨董兼特別審計/合規委員會主持者,很像是美國派駐中興的又一支監軍隊伍(另一個是特別合規協調員)。
鮑毓明,來頭很大。其個人網站顯示,他迎來送往的都是駱家輝、鮑卡斯、美國前司法部長、中國的某官某長、何兵李莊之類的人物,政商法學通吃。
鮑毓明,很有可能是這樣的一個人物:在中國勢力很大,與美國也有着密切聯繫,替美國監督中興。
鮑毓明涉嫌性侵養女一案,最高檢公安部已經聯合督導,我就不多説了,坐等調查結果,
今天想跟大家討論一下,鮑夠不夠格做美國派駐在中興的監工呢?
看到這裏已經很多朋友要説“那必須的”了吧,其實我個人從情感上也有這個傾向,但覺得説話還是得更負責一些,想挑戰一下看看能不能發現什麼實錘。
從我目前查到的公開信息哈,中興董事會里確實有鮑這個人,但似乎沒有直接證據表明是美國那邊派來的,就是説他明面上跟美國那邊沒什麼關係。
鮑是跟BIS達成協議後,中興那邊提名然後董事會投票通過的獨立非執行董事之一, 除此之外,他陸續還擔任了審計委員會委員、提名委員會委員、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出口合規委員會委員。
從他的個人履歷上看,專業知識也基本符合要求,就只有一點,他被提名的時候還沒有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但候選公示裏面承諾參加最近一次深圳的獨董資格考試,後來應該是通過了,不然也不能任職到今年4月份。
其次,美方在中興裏面是有個公開的“監工”的,根據當時的協議,中興除了更換董事會成員外,還必須在30天之內聘請美國任命的合規監督員。這個特別合規協調員將負責協調、監察、評估和彙報中興通訊及其全球子公司或關聯企業在監察期內遵守1979年《美國出口管理法案》、條例、協議,平等向中興通訊總裁和董事會、BIS彙報。
8月24日的時候, 美國商務部長宣佈選定了美國前檢察官Roscoe Howard(霍華德)擔任中興通訊的特別合規協調員,這個人有豐富的相關工作經驗。
不過另外有一點,中興通訊7月27日發佈公告,選舉了出口合規委員會委員,鮑毓明在其中並且擔任出口合規委員會委員召集人。
這個部門應該不是新成立的,2018年4月新華網的報道:
2016年4月以來,中興通訊吸取過去在出口管制合規方面的教訓,高度重視出口管制合規工作: 成立了總裁直接領導的合規管理委員會,組建了覆蓋全球的資深出口管制合規專家團隊;全面配合美方指派的獨立合規監察官對中興通訊執行與美國政府達成的相關協議及出口管制合規建設進行實時、透明的監管,提供超過13.2萬頁文件。(劃重點)
從這段話看,鮑毓明所在的出口合規委員會要配合美國獨立合規檢察官的工作, 但是按道理,協調員本來就是以所未有的訪問權限在公司範圍內進行監察工作的,公司各個部門都要配合他的工作,這應該也不算實錘鮑毓明是美國指派來的……
另外,開頭提到的文章裏提到,
第三,中興“在董事會設立由3位或以上的新獨立董事組成的特別審計/合規委員會”。
這三位組成特別審計/合規委員會的新的獨立董事,分別是蔡曼莉、吳君棟、YuMing Bao(鮑毓明)。據報道,美方的要求是三名新的獨董,既要有美國國籍,又要熟悉中國。
抱歉,這部分我沒查到這個委員會的具體信息,或許實際分為好幾個委員會?比如審計、出口管制委員會,這兩個是鮑任職的。
關於委員會成員國籍的要求我也沒查到,協議相關的這部分內容我查到的只有
在為中興和中興康訊聘用新董事會後的30天內,中興通訊必須成立由至少三名獨立董事組成的兩個董事會的特殊審計/合規委員會;委員會中至少有一名成員必須具備“最新和相關”的合規經驗;
BIS將在30天內選擇一位獨立的特別合規協調員(SCC),負責監督和報告中興遵守協議的情況。中興將為該SCC支付工資;該SCC將向中興通訊的CEO和董事會以及BIS報告。
SCC將不受限制地訪問與遵守協議有關的所有人員、書籍、記錄、系統、文件、審計、報告、設施和技術信息等;協議要求中興必須為該SCC至少6名助理或專業人員支付工資;
SCC將在第一年就中興通訊的合規情況提交季度報告,並在隨後的九年中至少提交半年一次的報告;中興通訊將完成並提交九份審計報告,詳細説明其遵守美國出口法律的情況;今年早些時候根據上一份協議提交的合規報告將計入這一總數;
我試着換個思路,試圖查找另外兩人的國籍,結果發現查國籍幾乎不可能,不然也不會有那麼XXX是美國國籍的謠言了……
不過也不是沒有收穫,《湖北省廣播電視信息網絡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的補充公告》中顯示:蔡曼莉女士是中國國籍,且無境外永久居留權。而這份公告的時間是2019年2月2日。大家都知道我國不接受雙重國籍,而且一旦成為外國籍的話,想再加入中國籍是很難的吧。
所以在18年擔任中興相關職務的時候,她不可能是美國籍。
那麼,在可以光明正大派駐一個權限至高無上的監察員(霍華德)的情況下,再安插鮑這個釘子還有必要嗎?
本來指望這篇文章實錘一下的,沒想到一頓操作猛如虎,回頭一看0-5……所以我折騰了半天白忙活了??
就這樣吧,記錄一下我乘興而出敗興而歸的整個過程。
無意給鮑洗地啊,內心甚至還是非常期待發現點什麼聯繫的,但是目前我掌握的信息還是不足以得出答案,想聽聽大家的看法,救救孩子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