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風往事隨潮去:海軍與火的三千年恩怨情仇(新浪)_風聞
guan_15573814801324-2020-04-15 14:41

火作為人類最早掌握的“自然之力”幾乎貫穿了整個人類文明史。在促進了人類文明進步的同時,火也被作為“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用於戰爭。火燒博望、火燒新野、火燒赤壁在中國已經成了婦孺皆知的典故。雖然常言道“水火不相容”,但其實火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也是各國海軍的“制式武器”,畢竟海上飄着東西基本都是人造的,而只要是人造的東西,就會着火。
在火炮誕生之前,想要擊沉一艘敵軍艦艇,最靠譜的方式就是撞擊。但是牛頓告訴我們,力的作用是相互的。這意味着在己方撞擊對方時,己方也冒着被敵人撞沉的危險。比如前幾天,就有一艘委內瑞拉海軍的巡邏艇在攔截一艘德國籍遊輪時,試圖撞擊對手。結果卻在“德國造,打不倒”的信仰加持下,把自己給撞沉了。一般來説,如果想要撞沉對手而自己平安無事,就需要讓己方的戰船在合適的速度下、以正確的角度撞上敵艦。這不僅需要己方有高超的操船技巧,還需要對手的配合(比如委內瑞拉海軍和越南漁船)。因此,海戰史上真正能靠撞擊擊沉敵艦的案例並不多。
除了撞擊以外,另一種常見的海戰手法是接舷戰。不過既然接舷戰並不是以擊沉敵艦為目的的,這裏我們就不多做討論了。為了能夠有效的損毀敵艦,在公元前9世紀前後,中東的亞述人就開始將火用於海上作戰。後來,這種作戰方式逐漸流入希臘-羅馬文化體系,並由他們發揚光大。在不晚於公元前3世紀的某個時候,希臘人開發出了一種可以在“正午的陽光下自燃”的燃料,並旋即將其投入了戰爭。據考證,這是一種含有硫化物、瀝青和生石灰的混合物。平時儲存在密封的容器中,使用方法是趁着黑夜將其塗抹到敵艦的船體上,這樣一來,第二天正午敵艦就會自行燃燒起來。但其問題也正在於此:使用條件過於苛刻,以至於無法在常規海戰中使用。
後來,為了克服這一缺陷,希臘人不斷改進其配方,並最終開發出了名為“希臘火”的大殺器。在使用時,希臘和東羅馬帝國的水兵會用噴管將希臘火燃料噴灑到敵軍戰艦上,隨後這些燃料會自燃並引燃敵軍的戰艦。不幸的是由於歷史文獻的缺失,希臘火的具體成分和自燃的原因我們已經不得而知了。目前最主流的兩種解釋分別是:希臘火中含有生石灰,與水接觸後會產生大量的熱量並點燃其他易燃燃料;希臘火的噴管有壓縮空氣生熱的作用,這些熱量足以點燃燃料(類似於貝爺用兩根竹子生火)。
雖然希臘火的殺傷力極強,且幫助東羅馬帝國戰勝了不計其數的敵人,但其缺點也同樣明顯:希臘火的射程太近,己方戰船想要用希臘火對付敵人,勢必要和敵人靠得很近,而這樣一來,己方也很容易被大火波及。因此,這類武器並沒有在愛琴海以外地區流行開來。在世界的其他文明中,負責實施火攻的船通常都是“自殺式”的,即通過燃燒自己來引燃敵人。一般來説,這類自殺式縱火船上只配備少量水手操船,在點燃己方縱火船後,這些水手也會很快撤離,這與今天的“六字真言”襲擊有很大的區別。
世界範圍內第一個使用縱火船攻擊敵艦的明確戰例即為上文我們所提到的赤壁之戰。在此之前,雖然亞歷山大大帝圍攻堤洛斯(Tyre)時也曾經被堤洛斯人用縱火船燒過,但對方縱火船的目標是馬其頓軍隊的岸上營壘而非戰船。後來,雖然火炮獲得了長足的發展,在海戰中佔據了越來越重要的地位,但這並沒有過多的削弱縱火船在海軍中的地位。後者一直被使用到19世紀:在1821年的希臘獨立戰爭和1839年的第一次鴉片戰爭中,希臘海軍和清朝水師都曾使用縱火船進攻對手。
不過,希臘海軍對奧斯曼海軍的火攻也成了縱火船這一經典艦種最後的輝煌。在19世紀中葉,鐵甲、蒸汽機和線膛炮的發展讓海軍的戰艦迎來了脱胎換骨的改變。這些改變又直接將“火攻”這一古老戰術掃進了歷史的垃圾桶:縱觀整個古代海戰史,“火攻”威力強大的原因在於木船本身就是易燃的,一旦被點燃,很容易被燒得連渣都不剩。而鐵甲船本身就很難被點燃,蒸汽機又賦予了這些艦艇極強的機動性,使縱火船很難接近目標。最後,精準的線膛火炮還能在極遠的距離上率先擊沉敵軍的縱火船。
自此以後,海軍的“火攻”開始從主要攻擊手段之一變成了炮戰的“附屬產品”。很多國家開始用含苦味酸的炸藥當作炮彈的爆炸藥。這種炸藥有極強的點火能力,甚至可以“點燃鋼鐵”。但與很多學者主張的不同,這種苦味酸炸藥的燃燒作用對艦艇的損害其實並不大。其相對於傳統的TNT炸藥、黑火藥等爆炸藥最大的優勢還是在於其爆速極快、爆炸威力極大。
比如在中日甲午海戰的大東溝海戰中,日本艦艇就大量使用了裝填苦味酸炸藥(下瀨火藥)的炮彈,也成功點燃了不少北洋水師的艦艇。但北洋水師並沒有一艘艦艇是單純的因為火災而沉沒的,如經遠、超勇、揚威三艦,雖然在沉沒前都曾燃起大火,但其沉沒的主要原因還是日軍的高爆彈炸穿了艦體水線附近的鋼板,導致三艦大量進水。而北洋水師的另一艘主力戰艦來遠,則在甲板以上幾乎全部被燒燬的情況下,不靠拖帶,僅憑自身的動力開回了威海軍港,這充分的説明了鐵甲戰艦在火災面前的生存能力。
在現代,雖然軍艦與火的鬥爭始終沒有停止,但在這一組博弈中,艦艇似乎始終是穩佔上風的。其中最著名的例子就要數美國海軍在上世紀60年代接二連三遇到的火災問題。1967年,美國福萊斯特號航空母艦上一架F-4鬼怪戰機掛載的127毫米“阻尼”火箭意外走火,擊中了並引燃了其前方滿掛油彈的A-4攻擊機。隨後,這架A-4攻擊機掛載的Mk-83航彈又被熊熊烈焰引爆,造成了福萊斯特號後甲板的連環爆炸和縱穿多層甲板的火災。
福萊斯特號的大火從7月29日上午10:51一直燒到第二天凌晨4:00才被撲滅,這場大火造成了134人死亡和161人受傷。在一般人看來,這麼大的一場火對艦艇本身造成的損傷應該非常嚴重。但事實上,福萊斯特號在進行了約20天的緊急修理後就已經可以恢復使用了。雖然回國後該艦又經歷了為期約5個月的大修,但這次大修是與艦艇改裝同時進行的,並非完全為了修復火災創傷。


無獨有偶,在福萊斯特號大火的兩年後,美國當時唯一的一艘核動力航空母艦——企業號也發生了一次重大火災。不同於福萊斯特號的走火事故,這次是F-4戰鬥機掛載的“阻尼”火箭直接被飛機的高温尾氣引爆了。這一次火災的整個過程與福萊斯特號火災幾乎如出一轍。但這次,企業號僅僅在珍珠港修了51天就面貌一新,重新投入了對北越的作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