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毓明性侵案:受害者是自願的?_風聞
平原公子-平原公子官方账号-古人做事无巨细,寂寞豪华皆有意2020-04-16 15:40
最近有個案子,講得是一個集團公司董事長,性侵自己的“養女”。
最近事情又有“反轉”,説的是這事兒你情我願,女孩自己貪圖享樂,情願被包養,現在因為不滿意,所以又把自己的這位“養父”舉報了。
《南風窗》、《財新網》都有不同角度的報道,具體的細節我就不詳細講了。
我喜歡講立場,立場很簡單——一個小女孩在滿14歲的時候被“養父”性侵了,並且對其進行人身控制。這個養父是成功人士,有錢有權有勢,還是個出色的法律人士,很懂法,並且他不承認這個小女孩是他的“養女”,而暗示是他包養的女人…..他們在一起,是雙方心甘情願的……
現在越來越多的細節被曝光,鮑某放出了雙方的錄音文件,我們可以發現,錄音中的小女孩確實不是那麼“像個孩子”,語氣中有撒潑、無理取鬧、甚至是威脅。所以,這好像不是個“完美的受害者”。
這個時候,其實大家要關注的不是這些細枝末節,而是立場,你是站受害人立場,還是站鮑某人立場?沒有“明顯反抗”,就表示順從嗎?沒有“明顯反抗”,就不是性侵嗎?
這個孩子可能不是個好孩子,她的母親可能也不是個好母親,但這能證明鮑某就不是個人渣嗎?就能證明鮑某沒有犯罪嗎?
立場錯了,細節再多,採訪再翔實,也是大毒草。
我們看待一個案子,不能站上帝視角,不能站全知全能的視角,我們要站普通人視角,站弱者受害者視角。
否則,就會出現印度律師的荒誕故事,“女孩被性侵了,誰讓她到處亂跑?誰讓她生活不檢點?誰讓她貪圖享樂愛慕虛榮?”
你TM是石頭縫裏蹦出來的妖怪嗎?你TM是天上不食人間煙火的神仙嗎?你就沒有想過萬一你是那個14歲的傻孩子,你是那個貪圖享樂的傻孩子?你在那樣的情況下,能怎麼辦?能表現得多好?你14歲的時候懂個什麼?
我們的媒體記者們,律師們,很多時候失去了平常心,失去了作為普通人弱者的覺悟,所以他們寫的東西,説的話,哪怕有部分真相,也總是要把一件事的結果帶到一個更深的坑裏。法律不是萬能的,事實也不是無敵的,我們還得講情、講理、講勢,要考慮到對社會對未來的影響。
如果這位鮑先生當“糖爹”,性侵養女是合法的 ,那麼這個社會道德就會向着這個方向走下去———只要有錢,只要女孩子本人沒強烈反對,這個事情就是可以做的。
那麼我們和韓國、美國又有什麼區別?“蘿莉島”、“N號房”都可以有了。有錢有勢,都可以為所欲為了,反正“她是自願的”。
鮑總是什麼人?是個真正的“強者”和“富人”,他二十年前留美、拿下中美兩國律師資格證、以法律專家身份遊走于思科、美國新聞集團、中興等巨頭之間,他比國內大部分新聞人士、法律人士都懂得多……你覺得他拿出來的材料,能不對他自己有利嗎?
甚至整個事情從頭到尾,都在他嚴密的算計和謀劃之中,有人居然要幫他洗白?替他喊冤?
這個世界沒有“完美的受害者”,也不需要完美的受害者,我們只需把立場往下放一放,放在弱者那邊,放在普通人那邊,於情於理都要考慮,我們要考慮受害者能不能反抗,要考慮受害者有沒有能力反抗,考慮受害者在那個時候還能做什麼?
我們還要考慮到強者的強勢地位,考慮到人在強勢地位下的“自由”,考慮到他們一定情況下是可以“為所欲為”的。
自由如果不受限制,就會導致強者對弱者的剝削。所以,世界上大部分國家,都不允許賣淫嫖娼,更不要説包養女童這麼惡劣的事情了。
之前曾經有一個網遊,專門針對未成年女孩,“大叔”們可以給這些幼稚無知又貪圖享樂愛慕虛榮孩子送衣服送道具,買到自己想要的東西,什麼都可以……
世界上大部分交易,看起來都是自願的,看起來都不存在壓迫和威脅,就連裸貸都是看起來公平的。
那麼這個世界上,每個孩子都是糖爹們潛在的“養子”、“養女”,因為在資本主義的邏輯下,一切都是可以買賣的商品,一切都可以被剝削。
你知道的,只要開了口子,事情就會越變越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