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自肥的鬧劇!局長“生活不能自理”_風聞
曲静通幽-网上发表的文章点击量过亿。2020-04-16 08:48
近日,山東省紀委監委公開曝光5起漠視侵害羣眾利益典型問題,其中一起為山東省莒縣民政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解寶福騙取民政優撫資金問題。解寶福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如此貪婪成性,真是罪有應得!
故事還得追溯到2008年11月的一天,時任莒縣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的解寶福身體不適到縣醫院檢查。“老解,咋了?”“老是頭暈!好多年了。有次出差,路上發生車禍,傷了頭。”“哦!那得算工傷啊……”朋友間的一句閒聊,那解寶福聽了,居然心中打起了小九九算盤。
於是,解寶福利用職務之便,於2009年3月借用他人評殘資料予以塗改、偽造,並違規安排相關人員為其出具虛假的因公發生車禍現場和虛假病患症狀證明等相關材料,順利通過因公評殘,被評為六級傷殘。截至2019年4月,解寶福共騙取民政優撫資金18.5萬餘元。
俗話説得好,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紙裏是包不住火的,多行不義必自斃。解寶福利用職務之便,拿自己健康的身體來評殘詐騙,可謂機關算盡,但他聰明反被聰明誤,終究還是沒逃脱法律的懲罰。
可這僅僅是一個方面。
眾所周知,國家工作人員的評殘,在程序上有一個嚴格的審查過程。如果説解寶福涉嫌貪污傷殘撫卹金罪,那些作為“把關人”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雖然沒分錢,可幫忙作假,就算不是貪污罪的共犯,但明知或應當明知條件虛構,仍予以縱容、幫助,或者不認真履行職責,嚴重不負責任,沒有審查出相關材料虛假而使國家專項資金被騙取的,應當分別以濫用職權罪、翫忽職守罪追究相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也應移交紀檢監察部門給予黨政紀處理。但遺憾的是,筆者卻沒能從通告中看到相關的信息。
也許是解寶福的涉案金額不算多,所以,有關部門不把這個案件當作“窩案”處理。可筆者認為,如果是這樣,就大錯特錯了!有些案件不在金額大小,而在於性質是否惡劣?
作為辦理傷殘證權力機關的民政部門,履行着“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羣眾解愁”的重要職能,主管救災救濟、雙擁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福利等工作。在我國,受經濟發展水平的限制,各種社會救助、社會福利資金都非常有限,面臨的是一個僧多粥少的局面。本來捉襟見肘的資金,如果還不能如數發放到災民和那些弱勢羣體身上去的話,勢必讓更多人陷入水深火熱之中,有損公平和正義。這些腐敗官員,有時比天災更讓人後怕。
比如本案,解寶福身為莒縣民政局的一把手,民政系統上上下下對他違法評殘的事熱情有加、一路綠燈。上樑不正下樑歪!遇到下屬“奪泥燕口”之事,自然也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這個案子,最滑稽的莫過於解寶福自己寫的“癲癇每月發病5次以上,導致生活不能自理”的評殘申請。這句話,擱誰看,都會感到非常可笑!既然“生活不能自理”,那你當局長,豈不是還要“特護”伺候?不知臉皮要有多厚,才會想出這種權力自肥的辦法啊?簡直無恥之極!文/鄭智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