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擊步槍史(從19世紀到21世紀)(上)_風聞
微信公众号_战争机器-2020-04-17 15:48


儘管我們都可以對技術的進步漠不關心,但我們往往會忘記,如果沒有使它們能夠工作的後備力量,現代世界中比比皆是的最新的閃亮的小玩意就毫無意義。使得這些東西能夠被使用的因素是與一系列複雜的其他技術相互依存的,其中大多數技術都是我們無法理解和控制的。就日常而言,當手機電池用完了,手機又有多大用處,一輛沒有汽油的汽車又能做什麼呢?更為複雜的是,要使我們的許多高端技術發揮作用,需要無數的支持系統。舉個軍事例子,標準的紅外製導導彈需要固體推進劑、專用的彈頭、控制制導系統的計算機、陀螺穩定器和機載自毀裝置。如果沒有這些,火箭只是一個由非常昂貴的零件組成的廢品箱,向着藍色的遠方飛去。
即使是為我們帶來最普通的軍事硬件----槍械的科學,也完全取決於許多射手不瞭解的外部因素。所使用的鋼材必須是正確的等級,槍管必須鏜孔完全平直,瞄準鏡必須對準。彈藥的生產必須始終如一,要有可靠的引火器、高質量的火藥和子彈,重量和形狀完全一致,彈道性能也要與武器的要求完全匹配。如果不遵守這些標準中的每一項,就會導致槍支射高或射低,完全打偏,或者每一發子彈的打擊點都不一樣。這些結果並不是射手所要求或期望的,尤其是當扣動扳機的人是一名戰鬥士兵,他的生命取決於小武器的可靠性和準確性。
當然,就大規模生產的武器系統而言,必須接受一些技術上的差異,否則,裝備一支軍隊的費用將是非常昂貴的。因此,現代步兵步槍應該是準確的,但只能在其預期用途的公認參數範圍內。普通士兵不會用小口徑突擊步槍向1000米外的目標射擊,但他將被要求在300米的距離內每一槍都要擊中一個人形目標。因此,他的武器的設計將是為了達到這個目標,但更多的目標卻不多,因為更多的目標總是等同於成本。
對於狙擊手來説,可靠、穩定的性能就顯得尤為重要。狙擊手需要的裝備在極端的高温、寒冷和潮濕的環境中始終能可靠地工作,而當他需要射擊時,他的步槍必須能立即和完美地工作。因此,它必須不僅僅是一些工廠組裝的、大規模生產的零件的總和,而且要確保每一次都能正常工作,這自然會導致武器的準確性、可靠性和價格非常昂貴。
幾個世紀以來,普通士兵並不被認為是一個人,而是一個肩負重任的野獸,他們被期望毫無疑問地服從命令,接到命令後就會毫不猶豫的開槍,並且配備最基本的幾乎所有政府能提供的東西。畢竟,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前,英國私人士兵才真正學會了在沒有命令的情況下估計射程和向敵人開火。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正是這場衝突的結果,狙擊手開始了他幾乎是以一種緩慢的速度從被認為只是一個有償的刺客(他們很正確地接受了這一稱呼),到成為現代戰場上訓練有素、最有價值的專家。就他們的武器而言,直到40多年前,狙擊手被認為是完全可以接受的,只需配一把標準的步兵步槍,並在步槍上安裝各種不同的安裝系統和商用光學瞄準鏡,而這些都不是專門為軍事用途設計的。

二戰中在東線的身着迷彩服的俄國狙擊手。
事實上,在20世紀之前,只要想到給普通士兵發放標準軍用步槍以外的任何東西,就會讓高級軍官們憤慨不已。甚至到了20世紀70年代,英國陸軍中的狙擊手存在的理由也受到了嚴重質疑。他們畢竟訓練費用昂貴,而且普遍不被信任。幸運的是,從那時起,軍事思想就已經超前了,部分原因是製造技術的發展速度,生產出了極為有用的硬件。各國政府不能再無視進步的步伐,在21世紀,軍隊現在接受為士兵裝備一支5000英鎊的步槍是相當合理的。
但是,射程為70多米的火槍是如何成為1000米的步槍的,是什麼力量促使發明者、科學家和製造商們不斷地在追求完美的過程中不斷地向前邁進幾百步?要開始理解其中的原因,我們必須回到那個遠程步槍還很稀少的年代,準確度的概念只是一個夢想。

一名美國海軍陸戰隊的偵察兵/狙擊手,身着冬季迷彩服,準備發射他的M40A3步槍。
追求準確
槍支的歷史既複雜又不完整。沒有人知道最早的火槍究竟是從哪裏出現的,也沒有人知道是什麼時候出現的。早期的手炮或手銃,被稱為 “手銃”,是一種可以發射大型箭簇的壺形裝置,但直到14世紀的最後四分之一,它們才以手持式的形式出現在歐洲。最初,這些手炮太重,沒有某種形式的支撐就無法發射,但漸漸地,它們變得更加便攜,箭筒也變得更長更細。幾乎所有的手炮都是用燃燒的火柴繩點燃,因此被稱為 稱為 “火強槍”。雖然裝彈速度較慢,但其1英寸大小的鉛彈是致命的,具有相當大的穿透力。精度不是一個先決條件,雖然,其要想射中射中一個人大小的目標的最大有效射程才40m左右,而弓箭手可以在300m的距離內能射倒一匹馬,並在90m的距離內射中一個人。此外,一個好的弓箭手可以以最快的速度拔箭和放箭,也許在空中同時有三四支箭。但這種技能需要多年的訓練才能掌握,而手炮則是簡單易學,在近距離的情況下是致命的,而且在其使用的早期,在戰場上對人和馬都是相當可怕的。
製造這些早期火器的鐵匠和槍械製造商們很快就在努力研究如何改進它們。第一個重大進步是引進了燧發技術,擺脱了簡單但不可靠的火繩點火方式。這需要一些實驗,也有過幾次失敗,但在17世紀初,燧發槍系統已經出現,並在200多年內成為世界各國軍隊的主力。然而,雖然改進點火的方法是一個值得稱讚的進步,但它並沒有改善兩個要素,在射手們的心目中,這兩個要素對於推動射擊科學的發展是至關重要的,即提高精度和射程。
實現這些目標有一些限制因素,最嚴重的是當時普遍使用黑火藥作為推進劑。黑火藥是一種低能量炸藥,從實際意義上説,火藥在被點燃時總是會尋找最容易逃逸的路線,因此,將兩到三倍於正常火藥的火藥放入槍管中,很少會導致槍口爆炸。但它會留下一種油煙狀的殘留物,除非定期清理,否則最終會堵塞槍管。此外,它還具有很強的腐蝕性和吸濕性,因為它會吸收空氣中的水分,導致失效,在潮濕的天氣裏幾乎無法可靠地使用。在這些缺點中,要實現提高精度和射程,最嚴重的問題是射擊後留下的污垢。這就要求子彈,即簡單的鉛球,在製造時要比火槍的槍管直徑略小。通過這樣做,火槍即使在有污點的情況下也可以裝填,但這也意味着,由此產生的間隙會導致推進劑氣體在彈體和槍管之間逃逸時大量流失。這就是所謂的 “遊隙”,也就是所謂的 “漏氣”,而球狀子彈所固有的問題又加劇了這一問題。
圓球在空氣動力學上效率低下,不穩定,導致它們在飛行中容易偏航。事實上,用19世紀初的典型軍用火槍進行的試驗表明,有效瞄準距離不超過70米,而子彈攜帶並保持殺傷速度(即能夠穿透人體)的極限距離約為150米,因為圓球在飛行中極快地失去了速度。這個性能問題在1814年的一本教科書中得到了證實,他是一位射擊專家和美國戰爭的老兵喬治-漢格上校在1814年寫的教科書中寫道:‘‘士兵的火槍是一種很好的武器,它的性能是很好的。‘一個士兵的火槍,如果不至於被打得很難受的話………..在70米的距離上可以打中一個人的身影,甚至在90米的距離上也可以打中,但是一個士兵在140米的距離上被普通火槍打傷,如果對手瞄準他的話,那就太不幸了;至於在180米的距離上向人射擊……….你可以對着月亮射擊。
實際上,這些因素對18世紀和19世紀的軍隊來説並不重要,因為線列隊形是當時的主流,嚴格遵守戰爭規則,通常是由士兵組成的三排隊伍,以最快的速度向敵人射擊。如果每一發鉛球子彈都能塞進槍管,然後把槍托砸在地上使其就位的話,每分鐘可以打四發。在正常的作戰範圍內,從近距離射擊到90米的距離,實際上是沒有必要的。士兵們被指示要 “擺出 “或 “放平 “他們的武器,而不是 “瞄準和射擊”,因為瞄準可以説是毫無意義的,而且還浪費了時間。最重要的是紀律,在槍林彈雨中保持勇氣,在接到命令時,端着刺刀向敵人前進。通常情況下,贏得勝利的不是最好的槍法,而是那些神經最堅強的士兵。
然而,有幾種方法可以消除遊隙。第一個也是最簡單的方法是使用補片或棉布。補丁是由許多材料製成的,薄薄的圈狀油麻布或皮革是常見的。在裝上主裝藥後,然後把彈頭放在槍口上的補片上,然後將兩者都塞進槍管裏。補片起到了氣體密封的作用,在防止氣體泄漏的同時,也有助於將槍管清洗乾淨。因此,槍口壓力的增加為射手提供了更遠的有效射程,同時也有助於鉛球離開槍管時的方向穩定性。這些結果可以從16、17世紀歐洲各地舉行的許多射擊比賽中得到證明,因為在這些比賽中,準確性是最重要的。1547年,在德國美因茨,一名神槍手協會的成員在200米的距離上打了20槍,在靶心內打了19槍,其中一槍在46釐米以內。在定居初期的美國,射擊比賽非常流行,在140米的射程中,有很多準確射擊的記錄,流行的靶子是掛在樹枝上的鑄鐵鍋。
另一種實現精確射擊的方法更有效,儘管成本更高,也更少見。這種方法是使用從槍尾裝彈。槍尾裝填使子彈可以準確地按照槍的槍膛尺寸製造;由於是完美的貼合,所以沒有偏向,而且通過貼身的彈丸可以刮出污垢。此外,裝藥也大大簡化了----可以使用預先準備好的裝藥,甚至可以使用一個可拆卸的彈倉。早在14世紀中葉,這種裝置就已在大炮中使用,亨利八世在倫敦塔內收藏了不少於139支這樣的長槍。有兩個這樣的例子仍然存在,其中一個可以追溯到1537年。因此,16世紀時,槍支裝彈技術已經形成,但大規模生產這種武器的能力還很遙遠。從1600年左右到19世紀初的燧發槍時代的結束,有幾十次嘗試生產出可行的長槍,有的還算成功,但事實上,雖然少數射手對快速裝彈很感興趣,但對歐洲軍隊來説,更快的裝彈速度並不重要。加快裝填速度是很好的,但把普通火槍的射程提高一倍,只對運動射擊或狩獵有興趣。只有一種方法可以可靠地達到精度,那就是使用線膛槍。

美國獨立戰爭期間,一名非正規軍的美國步槍手伏擊英國士兵。

兩隻德國“雅格”軍用型燧發槍,約1750年。可轉動的扳機護罩提供了堅實的握力,而槍托上的滑動式槍托蓋是當時典型的結構。與當時的軍用滑膛槍不同的是,這兩支步槍都有 “V “型缺口後瞄準器和德式刀刃形準星。
線膛槍管
線膛槍的潛力早在15世紀就被發現,當時出現了第一批帶線膛槍管的長槍。究竟是誰製造出了第一支線膛步槍的槍管,我們不得而知;就像許多發明一樣,它可能是在幾個地方同時發生的。但很有可能,在槍的出現之前的幾個世紀裏,人們就已經很清楚地知道了使彈丸在飛行中旋轉的基本概念。弓箭手們使用的箭,其上的彈片有很輕微的角度,使箭在飛行中旋轉,大大增加了穩定性和準確性。將這一點從箭移植到子彈並不是一個偉大的科學飛躍,但實際上製造一個有膛線的槍管,其內部必須用一系列的螺旋形槽來鑽孔,這就不是一個簡單的壯舉了,因為它必須精確地完成,需要有相當專業的槍械工匠。這些被稱為 “陰線和陽線 “的螺旋形槽,使子彈在槍管裏移動時,會夾住子彈,使其旋轉,並賦予其陀螺穩定性。這使得精度和射程有了根本性的提高,可以在180米甚至更遠的距離上進行瞄準射擊。
1635年是已知的最早的來復槍專利之一,在該專利中,一位名叫阿諾德-羅蒂斯本的英國工程師(可能是槍械製造商)説,他有一種工藝,可以 “根據需要,將槍管切出或深或淺的槍管”。羅蒂斯本並沒有發明這種工藝,因為在上個世紀,德國的火繩槍中也有使用線膛的,但他幫助了這一工藝的發展,最終使這一工藝得以完善。在17世紀的歐洲,人們對這種步槍的需求量激增。在狩獵盛行的德國各邦,一種名為雅格的短管燧發槍應運而生,這是以在密林中追捕野豬、鹿和狼的獵人的名字命名的。這種步槍的使用非常廣泛,因此引起了許多國家軍隊的興趣,結果在1711年,第一批型號的步槍被接受用於軍事發行。這些步槍在歷史上具有重要的意義,因為它們為後來整個歐洲和美洲的長槍系列提供了藍本。為什麼它們如此受歡迎,這很容易解釋。這種槍的設計堅韌、緊湊,槍管為71-84釐米,口徑在0.52到0.65英寸之間(大多數軍用火槍的口徑為0.75-0.80)。它們的重量適中,約3.6公斤,但更重要的是,它們的精度是二十年前幾乎無法想象的。18世紀末,英國軍械局進行的測試證明了這一點。
射擊距離(碼) 滑膛槍命中率(%) 線膛槍命中率(%)
100 74.5 94.5
200 42.5 80.0
300 16.0 55.0
400 9.00 52.5
然而,儘管有證據表明,線膛槍並不被軍械委員會看好,原因有幾個。這些線膛步槍的製造成本很高(大約是普通火槍的兩倍),而且裝彈速度很慢,因為來復槍的溝槽逐漸被污垢堵塞,子彈越來越難打出槍膛。除非將槍管清理乾淨,否則子彈將無法正確地插入彈膛,從而導致射擊時有爆炸的危險。此外,委員會宣稱,現代戰爭的起訴要求不需要精確的長槍,儘管這一枯燥的假設很快就會因大西洋兩岸的一些不規矩行為而改變。
美國步槍
美國人對長槍的要求與歐洲人的要求截然不同。自從第一批侵略北美洲的定居者向西進入印地安人土地後,他們攜帶的長槍對消滅印地安人和打獵至關重要。許多歐洲過來的定居者攜帶的是軍用型或商用型火槍,通常被稱為 “獵槍”。這些長管滑膛槍可以作為霰彈槍,裝上小子彈;也可以作為防禦性武器,裝上手槍大小的子彈;或者作為直接的狩獵武器,裝上約0.78英寸的全尺寸的子彈。
不過,這些步槍的缺點很快就顯而易見了。它們太長、太重、不精確且使用射速慢,尤其是這些歐洲人遇到印地安人還擊時,他們的弓可以從馬背上快速而準確地射出來。但是,從日耳曼諸邦和瑞士來的移民都攜帶着當地製造的步槍,其中雅格步槍非常受歡迎。俄國的捕獵者和獵人也使用長槍管和相當優雅的步槍,被稱為 “薩莫帕爾”,這兩種類型的步槍對後來的美國步槍的設計有很大的影響。然而,步槍並沒有普遍的模式;平原地區的獵人需要大口徑的大型獵物步槍,北方的捕獵者更喜歡輕巧、準確的步槍,而慢慢向西移動的定居者則在兩者之間進行着各種類型的變化。但是,很明顯的是,舊的軍用型火槍在美國已經達到了其效用的極限。
很難對美國步槍的逐漸發展做出準確的時間順序,因為在相當長的時間裏,不同的類型在許多不同的地方都有不同的演變。但總的來説,從18世紀初的幾十年開始,美國步槍開始出現了一種相當獨特的模式,這種模式的設計很大程度上要歸功於歐洲的傳統。槍管變得稍短,口徑也變得更細,完全是出於實用的原因。要殺死印第安人或鹿,大的子彈是非常不必要的,而且子彈越小,在一定重量的鉛量下可以攜帶的子彈越多。槍越輕,就越容易操作和攜帶,這是最重要的因素,當唯一能讓自己連續數週吃飽飯的方法就是靠獵殺的東西。準確度比火力更重要,這與軍方所認為的相反,可以理解的是,對步槍的需求量穩步增加,但步槍的槍管仍然很少。18世紀後半葉,一位英國旅行家艾薩克-韋爾德(Isaac Weld)在18世紀後半葉曾在美國廣泛旅行,他的近代記述很有意思,因為他以前從未見過步槍。他説:“線膛槍………..所攜帶的鉛球大小從三十到六十磅(約0.42到0.53英寸]。槍管的內側有凹槽,凹槽從槍管的一端向另一端螺旋方向運行,因此,當鉛球射出時,它有一個旋轉運動。
雖然有些步槍,尤其是德國槍械工匠製造的長槍,與傳統的J雅格槍很相似,而且仍有成千上萬的長槍是按照軍用模式生產的,但到了1750年代,長槍已經形成了一種獨特的模式,被稱為肯塔基或賓夕法尼亞步槍,但並不完全正確。(肯塔基這個名字實際上在1815年之前並沒有使用的記錄,當時有一首叫做《肯塔基的獵人》的民謠廣為流傳)。這些槍並不是任何一個州或槍械製造商的專利,在東部各州,包括費城、賓夕法尼亞、肯塔基和田納西等地都有類似的槍支製造。它是一種外觀獨特的武器,通常是全木製的槍托,槍托下垂,內嵌黃銅貼片盒和雅格圖案的滾動式黃銅扳機護罩。槍管長度通常為102至127釐米,口徑從0.40至55英寸不等。通常安裝了 “V “型後視鏡和普通的前視鏡。人們普遍認為,這種步槍的射程為150米,精度非常高,完全可以在這個範圍內打到人形目標的兩倍。英國人將會發現,如果低估了這種線膛槍的能力,代價確實會很高。

丹尼爾-布恩的當代雕刻,可能是1770年左右。他的線膛槍有德國雅格步槍的可轉動的扳機護罩和滑動式木製補片盒蓋,但槍管更長,顯示出美國長槍的一些早期特徵。
1775年,當殖民者和英國軍隊之間爆發戰鬥時,最初的衝突或多或少都是按照傳統的直線作戰。然而,隨着戰爭的進展,英國的紅衣軍隊深入到廣袤的樹林和森林,他們認識了一個可怕的新敵人--美國步槍手。戰爭初期試圖使用線膛槍射擊步兵的嘗試被證明是災難性的,因為他們無法迅速地給線膛槍裝填彈藥,更糟糕的是,不能給他們上刺刀。‘當摩根的步兵從賓夕法尼亞州下來時…… 他們行軍攻擊我們的輕裝步兵。他們一出現在他面前,他就命令他的部隊用刺刀向他們衝鋒;四名步兵中沒有一人有時間開火,而那些開火的步兵沒有時間再裝彈………..步兵將他們趕出戰場……..幾英里遠。不過線膛槍手們很快就學會了,很快他們就被用在了更合適的角色上,作為偵察兵、近戰兵和神槍手。
在現代戰爭的倫理道德的情況下,故意以敵方士兵為目標的概念在今天看來似乎很奇怪,因為這是一個完全陌生的概念。它被普遍認為是不光明正大和非軍事化的,這種態度一直持續到20世紀。在18世紀,人們不習慣成為靶子,許多人覺得這種體驗很不舒服。這篇由一名英國軍官在新奧爾良戰役中寫下的精彩記述,反映了大多數人對這種新的、可怕的戰爭形式的看法,也可能是有史以來第一篇關於狙擊手射擊對人的心理影響的記述。
最吸引我們注意的是一個高大的男人站在胸前的身影………..他身穿亞麻色羊毛衫,穿着長長的羊毛衫,穿着鴨舌帽,臉上戴着一頂寬邊帽,幾乎遮住了他的五官。我們的眼睛都盯着他;他把槍口對準了誰?但是距離太遠了,我們互相看了看,都笑了。我們看到步槍一閃,我的右翼同伴………..從馬鞍上摔了下來。獵人停頓了片刻……然後他重新上膛,恢復了以前的姿態。這一次,我們沒有露出笑容。當線膛槍再次冒出火花的時候,我們的另一個同伴倒在了地上。行軍至此必死無疑是最可怕的事情。大炮和數以千計的火槍彈打在我們的隊伍上,我們並不關心--因為我們有機會躲過它們…… 但知道每當那支步槍朝我們射來的時候….. 看到它靜靜地停在那裏,就像在架子上靜靜地站着,而當錘子落下的時候………死亡的使者就會毫不猶豫地駛向它的目標,知道這一點,還在繼續前進,是很可怕的。
只是偶爾有一個線膛槍手能夠通過殺死一名高級軍官而給敵人造成嚴重損失,一位名叫蒂姆-墨菲的愛爾蘭裔美國線膛槍手擊斃了第71高地軍的西蒙-弗雷澤將軍就是一個例子。然而,儘管有人聲稱有相反的説法,但使用線膛槍並沒有對革命戰爭的結果產生實質性的影響。他們的人數太少,無法在戰場上產生嚴重的影響,但毫無疑問,面對他們的人都非常不喜歡這種經歷,正如一位評論家所寫的那樣:‘他們這些線膛槍手經常會發現自己被刺刀刺穿身體,因為線膛槍手沒有資格得到任何的待遇。

隱蔽在樹上的神槍手蒂姆-墨菲射殺了英國將軍西蒙-弗雷澤。墨菲的著名行動發生在Bemis Heights戰役中,是薩拉託加戰役的一部分。
儘管他們的人數有限,但他們出現在戰場上,卻引起了英軍的極大不安。英國國王陛下的政府第一次被打動了,要組建自己的線膛槍連來對付他們。業餘工程師兼發明家帕特里克-弗格森少校在法國工程師喬梅特最初發明的一種槍托式步槍模型的基礎上進行了改進,1775年,他在軍械委員會的軍官面前進行了試驗,結果被軍械委員會的軍官們看中,並訂購了100支。1776年,籌集到的步兵連被安排在弗格森的指揮下,投入到戰場上,在那裏,他們通過與美國步兵交手,有時還能勝過他們,證明了自己的價值。在1776年10月的國王山戰役後,一位倖存的美國人評論説,他的許多戰友被發現時,都耷拉着腦袋趴在他們的線膛槍上,“像神槍手向他們的臣民射擊時睜着一隻眼睛”。但可惜的是,弗格森也在戰鬥中被擊斃,他的線膛槍也從人們的視線中消失了。然而,這只是一個小小的預兆,預示着更大的事情即將到來。
十九世紀軍用步槍
在19世紀初,當英國還在與美國殖民者作戰時,一個更緊迫的問題已經出現在了英國本土附近。拿破崙-波拿巴對歐洲有着宏偉的圖謀 而他的軍隊似乎離實現他的目標很近了。面對來自英吉利海峽對岸的威脅, 兩個新的英國步兵團被組建起來, 50團、60團和95團, 但他們幾乎在各方面都與當時的普通步兵不同. 許多人的教育水平都比普通人高,有些人甚至識字。個人智慧是一個先決條件,因為他們的工作是偵察、小規模作戰和一般騷擾敵人,往往是主動出擊。
搏擊戰需要高度的紀律性,每個人都要向敵人前進,在前進的過程中要注意觀察目標,同時依靠戰友保護自己不受無形的威脅。在林區或騎兵出沒的時候,這種作戰方式尤其危險,士兵們被教導要四人一組,用他們的射擊技巧來瓦解有威脅的騎兵巡邏隊。所有的新兵都被要求成為優秀的槍法,為了實現這一目標,陸軍批准了有史以來第一支步槍供應給英國線列團。1798年,從德國訂購了約5000支雅格步槍,但由於質量太差,大部分落入外國僱傭兵或二線團手中。軍械局普遍對其整體構思印象深刻,而倫敦槍械製造商Ezekiel Baker在1800年生產的設計,是對德國雅格步槍悄悄複製,儘管製造的標準要高得多。
貝克步槍的槍管長度略大於76釐米,口徑為0.70英寸(後來減為0.62英寸),槍身結實、緊湊、準確,步槍手哈里斯寫道,他的戰友們經常輪流在150米的距離上用手扶着靶子射擊。步槍隊還打破了傳統,穿着實用的深綠色軍服,配上黑色的裝備和紐扣,使他們能夠與鄉下的環境融為一體。伏擊敵人的偵察隊成為了他們的特長。法國人開始憎恨和恐懼他們,稱他們為 “麻煩的傢伙 “或 “蚱蜢”。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法國軍官寫道:‘我被派去對付一些穿綠衣服的人,我稱他們為蚱蜢,你們稱他們為線膛槍手。他們躲在每一棵樹叢和石頭後面,很快就在我的人中製造了可悲的破壞,殺死了我的所有軍官,我自己也受了傷,而我們卻沒能對他們造成任何傷害。

1853型恩菲爾德步槍,下面是比利時製造的仿製品。在美國內戰中,成千上萬支步槍被提供給了部隊,它們在遠距離精度方面有着無與倫比的聲譽。

簡單但有效的迷尼彈,彈尾顯示了木質的塞子,在射擊時,子彈的裙邊會被壓在槍管的膛線上。人們發現,木頭的效果比早期的鋼塞子更有效。
他們在更遠的距離上也很有效。第95團的湯姆-普倫基特二等兵在270米的距離內從馬背上射殺了科爾伯特將軍,這是一個非凡的壯舉。誠然,貝克步槍仍有裝彈速度慢的缺點,但至少它可以裝上刺刀,而且步兵們在正確使用時,通常能夠提供足夠的掩護火力,使他們的戰友們能夠回到自己的戰線上。
到拿破崙戰爭結束時,貝克步槍已經在帝國的大部分地區找到了它的蹤跡,大約生產了40,000支。事實上,19世紀初的幾十年是步槍的技術分水嶺,因為19世紀20年代末,擊發式火帽的出現(比起燧發槍的點火方式要可靠得多),與歐洲大國普遍希望用現代步槍重新武裝的願望不謀而合。
為龐大的軍隊提供最新的武器的主要缺點之一是(現在仍然是)成本問題,因此,世界各國政府花了很多年的時間才採用了擊發式點火。就英國而言,擊發式火槍是在19世紀30年代末開始出現的,而這些火槍大多是由燧發槍改裝而成的,仍然保留着光滑的槍管。然後,在技術上的巧合,一個叫克洛德-艾蒂安-米尼的法國軍官的發明出現,改變了一切。那是一個簡單的空心錐形鉛彈,裏面有一個鋼杯。和往常一樣,這種設計使子彈的體積略小,但在發射時,子彈的裙邊會隨着杯口被推入而膨脹。這樣一來,子彈就會夾住步槍,最終的結果是射程、精度和威力都得到了極大的提高。可以毫不誇張地説,它徹底改變了射擊方式。

約1854年,紐約的馬歇爾-蒂德(Marshall Tidd)的一把靶槍。簡單的光學瞄準鏡,通過螺釘和鎖緊螺母進行精細的仰角調節。這個例子曾在美國內戰時期使用過,但一般來説,由於太過精緻,不適合用於戰場。

一支罕見的望遠鏡式惠特沃斯步槍的俯視圖。它的價格非常昂貴,只有極少數邦聯的神槍手使用。瞄準鏡的後座是可以旋轉的;前面有一個帶鎖緊螺釘的刻度象限,可以調節仰角,但沒有風偏調節。
在軍事上,沒有人願意落在這種新技術方面,在十年內,這種新技術已被普遍採用(美國除外,因為美國對這種設計仍持懷疑態度)。雖然到了19世紀40年代末,大多數軍隊都已配備了擊發式步槍,但英國是最後一批引進專門設計的武器的國家之一,這就是1853年的Pattern 1853步槍,它為製造質量和精度設定了新的標準。
現在,英國士兵第一次裝備了能夠在騎兵或步兵衝鋒之前很久就能擊潰騎兵或步兵的衝鋒隊的步槍,這也是第一次。然而,在向士兵們發放這種精確的步槍時,有兩個基本問題。第一個問題是沒有人考慮過教士兵們如何正確使用步槍,特別是在射程估計方面。‘當俄國人走到600碼以內時……一排排的迷尼步槍響了起來 ‘距離太遠了,俄國人沒有被檢查到…… 但在他們來到100碼和50碼以內時,又一發致命的火炮彈閃過….. 他們轉身….. 飛了回來’ 對英國士兵進行了一些關於如何估計射程的基本教學。在50米時,可以清楚地看到紐扣和人臉;在100米時,面部特徵模糊不清,均勻的紐扣似乎是一條線。在150米處,人臉只是一個白色的圓盤,均勻的細節無法辨認。在200米只能看清樹幹、手臂和腿,頭部只是一個深色的圓球。當然,這在火槍不能超過200米的射程時是很好的,但新式步槍就不同了。‘看不清就打不到’這句老的射擊格言從來沒有這麼貼切。
然而,當步槍在克里米亞戰爭的最後階段首次裝備時,一些英國士兵親身體會到了仔細觀察和準確射擊相結合的價值。戴維森中校(D. Davidson中校(他自己也是一名優秀的射擊手)後來報告了可能是一對步槍手真正狙擊的第一個例子:“在塞巴斯托波爾前的步槍坑裏……….有人觀察到一名士兵躺在步槍坑裏,他的步槍小心翼翼地對準了遠處的一個凹槽,手指放在扳機上準備扣動扳機,而他的身邊躺着另一名士兵,用望遠鏡對着同一個目標。他………..在俄國炮手現身時,焦急地注視着動靜,以便發出射擊信號。
第二個問題是,現在這種潛力巨大的步槍被大量配發,那麼,當一個士兵在超過500米的任何距離上,他的視力比人的身體還大,他究竟是如何看到敵人的呢?
早期光學技術
實際上,早在當時就已經找到了解決遠距離射擊問題的辦法;不是軍方的要求,而是打靶員和獵人的要求。最早的光學瞄準鏡起源於哪裏,這一點是有爭議的。戴維森中校是光學瞄準鏡的早期倡導者,他在回憶錄中寫道,他在19世紀30年代末將 “望遠鏡式瞄準鏡 “引入印度用於狩獵。只有極少數的原始的這些早期瞄準鏡獵槍的例子,而筆者所見的少數幾支都是在槍管上方安裝了長長的、不可調節的望遠鏡,槍管和瞄準鏡都是準直(調準)到一個固定點。由於這些步槍都沒有在當時使用,所以只能猜測距離,但使用現代瞄準鏡調零工具,100-150米似乎是一個平均數。在許多方面,瞄準鏡的侷限性使好的步槍的遠距離射程大打折扣,但它們的用途主要是用於近距離獵殺大型獵物。

早期的光學瞄準鏡,從上至下:
1880年的Fraser型帶快裝座;
約1860年的Davidson型帶滑動式焦距;
Gibbs型帶滑動式焦距和300碼標尺;
約1902年的美國大瀑布工具公司的固定式瞄準鏡(下圖為其鏡筒)。

由約翰-查普曼和摩根-詹姆斯首創的彈簧環掛件。頂部的螺絲控制仰角,右手控制風向。瞄準鏡管上隱藏的是彈簧柱塞,它允許調整,但確保瞄準鏡主體仍然被牢牢地固定在原地。
可以理解的是,射手們沒過多久就開始意識到在更大範圍內使用光學瞄準鏡的好處。在19世紀初的幾十年裏,主要的缺點是在尋找合適的瞄準鏡的來源。為此,美國的射手們也許更幸運,因為他們的光學工業正在不斷擴大,他們有幾個著名的高質量玻璃製造商,這是最關鍵的因素。這些人中的許多人,如阿爾凡-克拉克和摩根-詹姆斯等人,都是在製造望遠鏡和星體觀測用的光學鏡的過程中學習到了他們的技術,他們清楚地瞭解到了對完美玻璃的需求。普通玻璃會出現色差,對焦不良、圖像彎曲,以及視線中的物體周圍有一個令人不安的藍色模糊環,這與透過瓶底看不一樣。
瞄準鏡的結構非常簡單,有一對透鏡,離射手最近的一端為目鏡,物鏡在望遠鏡的出口端,與普通望遠鏡上使用的相同。然而,克拉克和他同時代的人能夠生產出完全沒有任何瑕疵的消色玻璃。當然,它的價格很貴,但卻能為射手提供更清晰的圖像,而且沒有失真。從19世紀40年代開始,這項技術的出現,使人們可以製造出更堅固的鋼製瞄準鏡體,而不是軟質黃銅。是一位名叫約翰-查普曼的英國移民工程師想出了一個解決望遠鏡安裝問題的辦法,讓望遠鏡可以調整。他設計了一套完全可調節的環,內部有彈簧式的固定器,可以進行垂直和橫向調節。在實際使用中,這些早期的望遠鏡並不容易使用,在低倍率(通常為2倍)的情況下,提供的視野非常狹窄,只有3˚-˚的視野。這些因素導致了低光度下的性能很差,對目標的增強作用不大,這就給跟蹤移動中的目標帶來了極大的困難。管子的長度通常與槍管的長度相同或更長,這也是一個障礙,因為管子很脆弱,容易被打偏。這種類型的瞄準鏡的最好的代表人物可能是紐約州錫拉丘茲市的威廉-馬爾科姆。在19世紀50年代末,他的瞄準鏡可以説是最好的瞄準鏡,這對馬爾科姆來説是相當幸運的,因為它們在美國內戰爆發的時候就能及時獲得。
美國內戰神槍手
雖然英國在克里米亞戰爭中忽略了使用步槍射擊的概念,但在1860-65年的關鍵時刻,聯盟軍將把神槍手的作用帶到了更廣泛的世界上。美國內戰將由南北雙方在舊傳統和新技術的混合下進行,而最初很少有指揮官能夠準確地理解兩者將如何改變戰爭的進程。傳統的步兵遭到了步兵的大規模正面攻擊,結果造成了駭人聽聞的屠殺,雙方在戰爭過程中一次又一次地重複着這些事件。然而,為了應對這個新的火力時代,雙方也做出了一些改變。騎兵的攻擊,通常是步兵的禍害,但事實證明,在米尼子彈面前,騎兵的攻擊是無用的。第一次,步兵能夠對最討厭的戰場專家--炮兵造成傷亡。無助的士兵們不再需要站着無力地面對槍林彈雨,因為愚蠢的炮兵們可能會被步槍擊中。但也出現了一種新的專家,他們的能力與半個世紀前的英國步槍手的能力相仿。然而這一次,他們出現的數量遠遠超過了戰場上所見過的數量。他們就是神槍手。
正如我們所看到的,戰場上的神槍手當然不是一個新的概念,但南北戰爭所做的是將神槍手組織起來,並對其進行了驗證。他第一次接受了專門的訓練和裝備,以完成分配給他的任務,為此,1861年6月15日,美國神槍手第1團(1st USSS)在希拉姆-伯丹上校的指揮下,正式被批准成立。與大多數現有的聯盟軍團不同,伯丹的士兵往往是在當地招募的,他們可以從聯盟的任何地方招募。只要他們證明自己能在200米以外的地方打出12.7釐米散佈的子彈,就有資格加入。和他們的步槍團的前輩一樣,他們穿着實用的綠色軍裝,雖然他們經常被要求像普通步兵一樣執行任務,但他們也得到了步兵所沒有的特殊訓練。特別是,他們必須學習偵察、小規模作戰和執行糾察任務的專業任務。
正面作戰永遠是危險的工作,但伏擊是神槍手最擅長的事情。盟軍軍官約翰-楊寫道:“這是一項高於一切的職責……需要士兵們的個人智慧。這是一個守衞和偵察的混合體,依靠的是隱蔽性好的前沿哨所。哨所裏的人將是最先看到並與敵人交戰的人,他們的目標是軍官和軍士,以減緩前進的速度。射殺高級軍官的這種合法化也是陸戰中的一個新因素,因為這在道德上或社會上不再被認為是不可接受的。他們還必須掌握在未知範圍內射擊的高難度藝術,在射程估算方面也進行了很多訓練。
射程估算對於遠距離射擊來説是非常重要的, 聯合軍的神槍手鄧拉普少校寫道: “這種做法一直持續到每天都在進行…… 直到每個人都能用數學的方式確定到任何一個點的距離。預估風向也是一項很難掌握的技能,但觀察草莖和樹木,卻能提供出奇準確的信息。‘在微風中,小草只是微微地彎曲着,慵懶地揮舞着,但在強風中,它就會彎下腰來,經常是直挺挺地站起來,然後再彎下腰來。很強的風使草叢處於水平狀態,除非我們的目標離得很近,否則試圖進行準確的射擊,幾乎沒有什麼意義。

希拉姆-伯丹上校和加州喬(他的神槍手之一)。喬拿着一把特製的.52口徑的Sharps後膛槍,配有雙組扳機,其中有2000支是提供給兩個團的聯盟神槍手的。它們可以説是有史以來發行的第一支狙擊步槍。

一名執行伏擊任務的聯盟神槍手,瞄準一支裝有望遠鏡瞄準器的民用生產的線膛槍。
伯丹,他自己也是一個非常有天賦的步槍手,他很清楚他的部下需要裝備最好的步槍。當時,恩菲爾德步槍不夠用,而且,伯丹已經對1858年由一位名叫克里斯蒂安-夏普斯的傑出工程師發明的一種新型步槍印象深刻。與它同時代的人不同,Sharps步槍是一種擊發式(或火帽式)後膛槍,沒有人知道這槍是不是更適合軍隊使用。在技術上,它比普通的火槍更勝一籌,原因有很多。它使用一種預先準備好的.52口徑的可燃彈匣,用麻布或紙製成,裝填和發射速度快,子彈能完美地貼合槍管。最重要的是,槍口裝彈裝置意味着士兵不必再站在敵人的視線範圍內直立着重新裝彈;自然,對於隱蔽射擊的士兵來説,這是一個完美的解決方案。此外,在專業人員的手中,Sharps槍完全有能力精確到1000米或更遠的距離。事實上,有一位神槍手因為無法與邦聯炮兵的觀察站交戰而感到沮喪,他用紙牌製造了一個額外的後視鏡梯,使他能夠射出1500米。雖然沒有記錄到他打中了任何一發子彈,但聯盟軍很快就撤走了。與眾不同的是,伯爾丹訂購的2000支步槍還安裝了雙發扳機,以便在射擊時提供更高的精度,還有一小部分裝備了馬爾科姆望遠鏡式瞄準鏡。
Sharp槍的裝備採用是在陸軍軍械處處長詹姆斯-沃爾夫-裏普利准將的強烈反對下進行的,他不喜歡使用槍托式步槍,他宣稱 “沒有必要”。但我們必須同情他,因為一把Sharps步槍的價格是43美元,而一把標準的斯普林菲爾德步槍的價格是13美元,而且它的槍膛是非標準口徑的,這只是增加了提供另一種子彈的後勤負擔。事實上,使用非標準口徑的步槍在聯盟軍中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因為很多人都是帶着自己的長槍參軍,而且很多都是流行的重槍管(被稱為 “牛管”)的小口徑槍,用於打靶;其中相當多的槍支都配有光學瞄準鏡。這種在戰爭中默許民用步槍用於神槍射擊的做法在美國開了一個重要的先例。順便説一下,“神槍手 “這個詞與神槍無關,而是更早的德文單詞Scharfschützen的變形,意思是指眼神鋭利的射擊。
在戰爭中,第一軍團在戰鬥中被證明是有能力的,而且還能提供有價值的情報信息,否則無法獲得。他們是如此有效,以至於第二軍團成立了,當然,聯盟很快就有了自己的神槍手。為了便於訓練,決定將這些人留在自己的團裏。因此,神槍手軍團簡單地變成了阿拉巴馬州第23軍團,或第1、2、3、4佐治亞州第1、2、3、4軍團等等。總共成立了16個營。
雖然訓練與北方的訓練基本相同,但卡爾霍恩-本漢姆少校和卡德莫斯-威爾庫克斯少將制定的武器手冊非常全面,以至於為後來美國軍隊中的大部分狙擊手訓練提供了基礎。然而,南方缺乏的是高質量的遠程步槍,因為大部分所需的武器必須通過聯盟的海軍封鎖走私而來。與北方不同的是,南方邦聯在武器的選擇上無法挑剔,標準化是它永遠無法實現的。就聯邦而言,最好的武器是進口的恩菲爾德P53步槍。‘恩菲爾德步槍在600至900碼的遠距離作戰中的優越性被清楚地證明了……….而其他步槍只能在500碼的距離上依賴。不過,雖然每件50美元,但仍有11.7萬支左右的進口量。
惠特沃斯步槍無疑是南方神槍手們最追捧和最昂貴的步槍,它實際上是第一支高精度的狙擊步槍,儘管數量非常少。惠特沃斯步槍是由約瑟夫-惠特沃斯公司在曼徹斯特製造的,有基本的步槍、帶工具的盒裝步槍、盒裝步槍、配件和光學瞄準鏡。惠特沃斯可能只購買了不到250支,其中可能有50支是有瞄準鏡的,但由於一把普通的惠特沃斯要600美元,而一把有瞄準鏡的例子要兩倍於此,所以這種有限的購買量也就不足為奇了。彈藥是按照嚴格的標準制造的,每一個彈匣的尺寸都是一樣的,用羊皮紙包好的火藥,用石蠟潤滑。在叛軍手中,它們是一種致命的工具,幸好聯盟軍無法負擔更多的彈藥。聯盟軍少將阿米爾-威普爾在錢賽爾斯維爾被射殺,射程近900米,倒在神槍手手中的高級軍官人數確實非常多。筆者簡單統計了一下,倒在神槍手子彈下的中校以上軍官有30多名。這些殺戮是如何影響戰爭結果的,我們無法計算,但可以肯定的是,雙方都損失了大量的專業人才,在某些情況下,還損失了不可替代的戰地指揮官。
隨着戰爭的發展,神槍手的使用變得很普遍,雖然他們經常受到謾罵,但事實證明他們對雙方都很重要。當然,他們的使用預示着人們逐漸接受了在現代戰場上使用這些專家的價值,他們確實影響了戰術----瞄準炮兵部隊成為神槍手的專長,迫使炮兵的使用方式發生了變化。炮兵部隊再也不能排成隊,在開闊的瞄準鏡前點射。炮兵現在不得不隱蔽在離前線更遠的地方, 這對他們的性能產生了不利的影響 當然,沒有人能夠計算得到的是神槍手對普通士兵的心理影響,對他們來説,幾秒鐘的遺忘可能會導致死亡,而對他們來説,只有在離開射擊線時才有可能放鬆。神槍手為現代戰爭帶來了新的、更難的優勢。
栓動步槍時代
在南北戰爭初期,一些步兵,特別是在南方軍隊中服役的步兵,還在使用燧發槍。然而,在短短五年內,現代步槍已經在戰場上普及了。這本身就是一種非常迅速的技術,但在戰爭期間,霍勒斯-史密斯和丹尼爾-B-韋森開發出了完美的彈匣,標誌着紙質子彈和獨立引信的槍口裝藥器最終被淘汰。最後,終於有了一種獨立的金屬彈匣,它可以避免粗糙的操作、潮濕的天氣和惡劣的儲存環境。當它被用於戰爭期間出現的一些新式的槍支裝藥系統(特別是斯賓塞和亨利等步槍)時,它創造了一個完美的組合。

波爾人的狙擊手在Spion Kop的戰鬥中,243名英國士兵在這場戰鬥中喪生。布爾人是經驗豐富的步槍手,對地形非常熟悉,並配備了現代化的、精確的栓動步槍。
1865年4月,內戰血腥地結束了,在世界上最強大的軍隊中,其遺留的問題是世界上最強大的軍隊有一種令人不安的感覺,那就是在那幾個動盪的歲月裏,技術革新的步伐不知不覺地讓他們感到匱乏。美國的希拉姆-伯丹上校和英國的亨利-博瑟上校幾乎在內戰結束時同時推出了中心發火彈。到了19世紀70年代初,大多數國家已經採用了單發後膛裝填中心發火步槍,但最新出現的栓動式步槍在技術上比這些單發武器要領先很多。
早在1841年,最早的實用槍栓設計就以德雷斯等步槍的形式出現。雖然是單發步槍,但它們使用的是非常堅固的旋轉閉鎖槍栓系統。到了1870-1971年的普法戰爭,這些步槍已經成為了彈匣式步槍,可以以最快的速度發射。在戰爭期間,早期有報道稱雙方都有狙擊手的交鋒,但這只是個別射手的作用,而不是任何有組織的制度。
從這個時候開始,其他國家自然也紛紛效仿,獲得了栓動步槍,但還是有一個缺點。當時使用的彈夾口徑比較大,一般在0.45英寸/11毫米左右,而且需要使用大容量的黑火藥裝藥,使用過程中會出現各種問題,最不方便的是射擊時散發出巨大的煙霧。法國化學家Paul Vielle在1884年的發明,是對彈道學的一次革命。他將膠質化的炮棉與乙醚和酒精混合,生產出了火燒纖維素(又稱硝化纖維素),他將其稱為 “Poudre B”,但今天通稱為無煙火藥。這是一種了不起的化學品,因為它燃燒的很乾淨,燃燒時幾乎不產生煙霧,只有在壓縮時才會引爆,甚至在潮濕時也能起作用。此外,它的燃燒速度快,射程更遠,所以所需的火藥更少。
新的火藥不可避免地導致了大量的彈道測試,其第一個結果是減小了子彈的尺寸。在內戰時期,典型的.58口徑大口徑鉛彈的重量為500格令,速度約為290米/秒,而它需要100克的巨大火藥裝藥量才能發揮出遠距離射程能力。它的錐形、空心體設計並不太有效,這意味着它的速度損失很快,射手們必須在飛行過程中留出相當大的落差來彌補。但這種新彈藥不一樣。最佳尺寸似乎是.30英寸/8毫米左右,子彈是用鉛芯的鋼製套筒。1886年,法國人在槍械史上有了一個里程碑式的舉動,1886年,法國人發行了勒貝爾步槍,這是第一支無煙火藥的栓動式、高速、小口徑、無煙火藥的軍用步槍。在沒有意識到這一點的情況下,法國開始了一場軍備競賽,並一直延續至今。其他國家也紛紛效仿;1888年,英國採用了.303英寸的Lee-Metford步槍,德國採用了M1888步槍,美國採用了.30口徑的Krag-Jorgensen步槍,還有幾十種--Mannlicher、Schmidt-Rubin、Mosin-Nagant、Murata、Vetterli,幾乎是數不勝數。所有這些槍支都使用中心火力彈藥,雖然有些槍支,如梅特福德和毛瑟槍支,最初是為黑火藥裝藥而設計的,但很快就被改裝成使用新的、更強的無煙火藥。
法國人也意識到,當時普遍使用的典型長圓頭子彈(“Balle M”)儘管能達到令人振奮的610米/秒,但效率並不高,因為它的遠距離性能令人失望。1898年末,他們採用了 “Balle D”,這是一種尖鋭的、實心加工的黃銅子彈,尾部略呈錐形。其初速為732米/秒,但更重要的是,子彈的設計使其彈道更平坦,飛行更穩定。1905年,德國採用了SPatrone,採用了類似的子彈設計,他們將其命名為 “spitzer “或 “尖頭”,但其性能大大提高了853米/秒,而英國則在1910年將老式的圓鼻Mk VI彈匣改為.303in Mk VII spitzer。這時,世界上大部分國家的步槍已經裝備了近乎相同的型號、功能和性能的步槍。在戰爭中,在步槍方面,本來應該是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但南非的事件證明了這一點。
儘管以任何標準來看都不是一場世界大戰,但1880-81年和1899-1900年的布爾戰役證明了一個未經訓練的、分散的農民羣體,他們雖然裝備簡陋,但積極性和機動性都很高,可以戰勝維多利亞女王的精鋭部隊。被稱為Kommandos的小型騎兵部隊,開始對英軍進行一系列的突襲和伏擊,而讓英國人印象最深的是布爾人步槍手可怕的準確性。與其他殖民時期的戰役不同,英國人面對的是擁有敏鋭的眼力、對地形的深入瞭解以及如何利用地形的天然偽裝--還有他們能得到的最好的步槍。他們最喜歡的是M1896毛瑟槍,以及繳獲的Lee-Enfields和Metfords、Krag-Jorgens和Mannlichers,事實上,幾乎所有的現代武器都可以在市場上買到。
起初,英國士兵幾乎沒有利用掩護,認為如果他們看不到敵人,他們就安全了。F. M. Crum中尉寫道: ‘我數了一下大約500匹小馬和許多布爾人。‘範圍是多少?格雷維爾少校認為是1200碼,我説是更遠的距離 我們叫來了測距儀,但它已經落下了。在1900年1月23日至4日的Spion Kop戰役中,他們的槍法是多麼有效。當進攻的英軍未能到達430米的山頂時,他們躲進了山下的一個山坳裏。布爾人從三面包圍了他們,在457至914米的範圍內向英軍陣地開火,他們打死了243名英軍士兵,損失了68名自己人,大部分是炮火造成的。許多在布爾人步槍手手中吃過苦頭的官兵永遠都不會忘記這段經歷,在這一次展示了神槍手的威力之後的十年多一點,狙擊手又重新出現了,這一次是在非常不同的衝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