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麼討厭方方日記(3)與現代文明格格不入的有罪推定_風聞
大风吹奏-法律人2020-04-17 11:02
方方日記是與現代文明格格不入的有罪推定的範本
咱説話要有依據,不能隨隨便便給貼一個有罪推定的標籤。
畢竟有罪推定不是文明社會應有的態度。很大程度上,人類文明的發展,特別是法治的發展 ,就是一個從有罪推定到疑罪從無的過程。
秦檜構陷岳飛的藉口,用的就是“莫須有”三個字!
要指責一部作品為有罪推定的範本,沒有紮實的證據是不能亂説的。
以下先節選一部分。
**方方日記(12)《我們都在為這場人禍付出代價》**原文:不是隻有死者和病人承受了災難,我們所有的普通人,都在為這場人禍付出代價。
方方日記(27)《在家裏別出來,否則我們就白拼命了》原文:“如果因染疫而死,那無異於‘他殺’,我是於心不甘的!”這該是多少武漢人的想法?
方方日記(34)《是的,活下來就好》原文:兩千多(甚至更多不在名冊上的死者們)“他殺”的亡靈和他們的家人》。
人禍和他殺是方方日記裏很抓眼球的詞,畢竟殺人屬於刑法上最嚴重的暴力犯罪,還有什麼能比殺人更吸引看客的呢?
你看方方日記實景式描述:這些手上帶着血的人,怎麼還可以在湖北或武漢人民面前指手畫腳呢?
這一句確實有水準,是不是頓時發現湖北和武漢那些防疫的指揮者,一個個就像剛殺完人還提着帶血的刀的殺人犯一樣站在你面前?
這就是的文學性,能夠把殺人場景像電影一樣一幕幕給你重現在腦海裏,你想不產生仇恨,你還是是人嗎?
要説方方日記與殺人案的報道有啥不同,可能區別就是:殺人案總還會先用一個嫌疑人的稱呼,而方方日記直接是判決後了,看起來似乎只需等秋後問斬。
你看方方日記(6)《誰能想到次生災害會落到漢語上?》中寫道:因為這次涉及人禍,哀傷要能過去,首先要有個説法,沒説法,這個坎難過。
而方方日記(12)的題目直接就是:《我們都在為這場人禍付出代價》。
説的夠清楚了,這是一場人禍,湖北和武漢那些指手畫腳的官員是殺人犯、劊子手,所以要“覆盤之後,那些瀆職者,一個也不寬恕,一個也不放過。(摘自日記(5)《保護好自己,就是幫忙》)
如果你想冷靜以下,你想按照現代文明的規則先想一想,你偶爾有一點點小念頭: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亦或者你偶爾想到歐美那些發達國家疫情更加嚴重,死人死的比中國多的多,偶爾有一點點“是不是人類面對這種病毒幾乎都要經過一個慌亂而束手無策的過程?”這樣的疑問;夜深人靜的時候,偶爾有一點點小動搖:法不能強人所難,讓人承擔尚無人可能完成的責任?
那麼好了,你動搖了是吧,方方日記馬上説:難道我們這些活着的人,為讓自己生活得輕鬆,就可以不幫助他們這些枉死者追責嗎?(方方日記(51)《這些天,議論復工的人越來越多》)。
你看看,你要不順着方方日記走,那些死去的人能放過你嗎?
“法不強人所難”,這句話其實來自西方法諺,是“期待可能性”理論的諺語表述,用一句較為通俗的話來講就是:法律不強求任何人去做根本無法做到的事情。
新冠肺炎到底是一場人禍?還是一場天災?還是天災加人禍?而這個人禍是不是可以避免?
雖然不知道新冠發源地在哪裏,但中國是全球第一個直面這場瘟疫的國家,武漢是全球第一個直面這場瘟疫的城市。人類面對新病毒的無經驗,恐慌和無章法,大概率也是正常反映。因為你看看在中國之後,那些實質上已經有經驗可以借鑑的西方發達國家,你看看意大利、法國、英國、西班牙、挪威,你看看全球第一強國美利堅,他們的人死的更少嗎?他們比中國做的好嗎?他們比武漢做的好嗎?他們的官員比武漢的官員更出色嗎?
放眼全球,比中國做的好的國家有幾個?比武漢抗的住的城市有幾個?
除非你認為地球上的領導者都已經是失職瀆職的犯罪分子,否則你憑將這場瘟疫定義為人禍,憑什麼將湖北和武漢的官員定義為殺人犯呢?
法律不強人所難,而方方日記強人所難!
我從來不反對追責;但追責的前提是調查,調查的前提是有失職瀆職的線索,而判斷失職瀆職必須堅持兩個原則:法無規定不為罪,法律不強人所難!
所以,我眼裏的方方日記,充滿歐洲中世紀和中國封建社會有罪推定論,未審先定罪的邏輯與現代文明社會格格不入,倒是與文革氣息滿接近。
最後,引用方粉的一句話結尾吧:健康社會不能只有一種聲音。
是的,健康社會不能只有方方一種聲音。方方可以説,我也可以説,你可以説我倆。
拋棄雙標,這才是健康社會。
(作者微博、公眾號、今日頭條名稱均為大風吹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