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幾千年的狗肉,從什麼時候開始變得罪大惡極?_風聞
看鉴历史-看鉴历史官方账号-传统历史文化2020-04-18 09:24
不知大家最近有沒有關注農業農村部出台的《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徵求意見稿)》。
這次的《意見稿》最抓人眼球的莫過於針對狗所提出的意見。
《目錄》中指出,隨着人類文明進步和公眾對動物保護的關注及偏愛,狗已從傳統家畜“特化”為伴侶動物,國際上普遍不作為畜禽,我國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現在不宜列入畜禽,那代表過去是畜禽,可憐的狗狗在中國歷史上是如何存在的呢?
狗肉的高歌歷程
在中國的史籍上,狗肉的食用可以追溯到商周時期。《周禮義疏》中提到,“犬有三種:一者田犬,二者吠犬,三者食犬。若田犬、吠犬,觀其善惡;若食犬,觀其肥瘦。”
影視劇中的商紂王
但彼時的狗肉可不是誰都能吃得起的。
商周時期的尊卑等級觀念極強,從吃穿用度到職業選擇,都有嚴格的界限,對於禽類的宰殺食用也有明文規定。
《周禮》記載,“諸侯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庶人無故不食珍。”
由此可見,狗的地位在當時次於牛羊,與豬肉地位相當。狗肉不下士,平頭老百姓是禁止宰殺食用狗肉的。
影視劇中的孔子
狗肉的高貴地位不如牛肉保持得長久。隨着周朝結束,禮樂制度日益崩壞,禽畜蓄養逐漸增多,春秋戰國時期的狗肉已經從貴族的餐桌下移到了平民的餐桌。
《左傳》有載,“吏人之與叔孫居於箕者,請其吠狗,弗與。及將歸,殺而與之食之。”
這裏的“吏人”指的是與叔孫婼一起看守財物的小吏,這樣的小吏顯然不屬於貴族,吏人食狗,説明平民也可以食用狗肉了。
《孟子▪梁惠王上》中也寫道,“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影視劇中的魏惠王
可見春秋戰國時期的狗肉與雞鴨沒什麼差別,只要你有足夠的錢財,就可以購買食用。
食狗之風一路高歌,秦漢時期是中原食狗的鼎盛。
人們不僅挖掘出了狗肉作為食材的多種做法,什麼狗肉羹湯、擼狗肉串兒、烤狗肋骨,有條件的人們也開始在狗肉的選擇上講究起來,考古學家在西漢馬王堆中發現,秦漢的人們食用狗肉以幼犬為佳,所謂的幼犬,即豢養一年以內的小狗。
狗肉的興盛一方面滿足了當時人們的口腹之慾,另一方面也促使了一項職業的產生——殺狗的屠夫。
這些屠夫中有兩位想必大家一定熟識,一位是戰國時期著名的刺客聶政,而另一位則是漢朝大將樊噲。
影視劇中的樊噲
魏晉南北朝時期出現了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大規模南遷,中原漢人的南遷也將食狗肉之風悄悄地帶到了長江中下游地區。
食狗之風在南方開始興起,與此同時,北方的貴族逐漸摒棄了狗肉,狗肉淡出了北方的餐飲舞台。
狗肉的衰落與寵物狗的興起
但是到了隋唐時期,北方食狗之風卻迅速衰落,狗肉成為難登大雅之堂的食材,平民也只能是“關起門來吃狗肉”。
估計與民族大遷徙有關,漢人的南遷將食狗之風轉移到南方。而遷至中原地帶的遊牧民族因歷來愛惜獵狗,北方吃狗肉的風氣因此廢止。
再説,頻繁與胡人打交道,讓隋唐的養羊業突飛猛進,並且培育出了許多優良品種。
羊肉於是在北方普遍起來,併成功搶佔了狗肉的市場。
不能忽視的是還要風靡一時的佛教。隋唐時期正值佛教的鼎盛期,而佛教主張食素,中國大乘佛教五戒中的第一戒便是戒殺生。
根據一本佛教宣傳小冊子的論述,牛和狗從主人那裏收穫甚少,卻忠誠地服務於人類,殺害它們是極其殘忍的。
人們由此深信食用狗肉會遭到不好的報應,食狗之風也就漸漸衰落了。
不論真實原因如何,可以確定的是,食狗之風在隋唐首次出現了大轉折。
更值得注意的是狗在隋唐時期,除了看家和捕獵外,開始成了寵物。
隋朝雖已有養寵物狗的記載,但真正的盛行要數唐朝。
唐帝國時期的世界上先後有過幾個與其並列的帝國,波斯帝國、阿拉伯帝國和東羅馬帝國,東羅馬帝國在《隋書》和《唐書》中被稱作“拂林”。
據《新唐書▪高昌傳》記載,高昌王於公元624年向唐王朝獻狗,“雌雄各一,高6寸,長尺餘。性甚慧,能曳馬銜燭。雲本出自拂林國,中國有拂林狗,自此始也。”
高昌國是現在新疆的吐魯番地區,由記載可以看出,“拂林狗”由東羅馬帝國經絲綢之路傳入吐魯番,又從吐魯番引入中原。
那麼,“拂林狗”究竟是什麼品種的狗呢?
雖然歷史學者至今沒有找到對“拂林狗”樣貌的確切記錄,但有人根據《新唐書》記載的聰慧可人,並且可以曳馬銜燭的特徵,將它與哈巴狗聯繫起來,認為“拂林狗”其實是哈巴狗。
在唐代的諸多材料中,雖鮮有“拂林”的記載,但不乏**“猧子”**的身影。
《酉陽雜俎▪忠志》中有“貴妃放康國猧子於坐側”的記載。唐代的康國就是新疆及西亞一帶,而“猧子”是唐朝非常出名的寵物。
著名的《簪花仕女圖》中也繪有貴族仕女手執拂塵戲猧子的形象。於是有歷史學者將“康國猧子”與“拂林狗”對應起來,認為“猧子”就是高昌國進獻的“拂林狗”。
“猧”在漢語中有“矮”的意思,哈巴狗在翻譯中常被譯作“toy dog”。
這證明,猧子極有可能是哈巴狗。
不管如何,唐朝的“猧子”開啓了職業寵物狗的歷程,尤其受到上層女性的喜愛,成為他們的貼身伴物。
於是隋唐之後,肉狗不登大雅之堂,而猧子作為寵物狗,自唐起便在中國上層人士中流傳,經久不衰。
民間的食狗傳統
狗肉雖然退出了主流食材的舞台,但民間仍有“關起門來吃狗肉”的傳統。
南方更是如此。
狗肉從未在民間的飲食中消失。民間俗語中有諸多關於食狗肉的説辭,如“天上龍肉,地上狗肉”、“狗肉滾三滾,神仙站不穩”;
《水滸傳》也有關於魯智深偷吃狗肉的描寫;清朝陳坤在《嶺南雜事詩》中也寫有一首“狗肉詩”:狡兔何曾三窟盡,紛紛屠狗作新烹。
民國時期出於衞生原因,政府曾頒佈過禁止食用狗肉的禁令。
民國時期的窮人在吃大閘蟹
但這種禁令似乎並沒有起到很好的約束作用。
民國時期許多文人便是狗肉的忠實愛好者。
茅盾曾回憶在離開香港,途徑廣東時,第一次吃狗肉,“覺得比什麼八大八小的山珍海味更好”。
毛澤東和周作人也是狗肉的忠實愛好者,針對當時狗肉並不盛行的情況,他們甚至還鼓勵人們食用狗肉!
周作人
當代人們食用狗肉的習慣也沒有停止,民間的狗肉做法五花八門,其中狗肉火鍋最是得人追捧,甚至某些地區還保有狗肉節的民俗傳統。
中醫醫學上,狗肉有補中益氣,温腎助陽的功效。
“寒冬至,狗肉肥”,狗肉可以治療脾腎氣虛,胸腹脹滿,腰膝軟弱等症狀。將狗肉作為一種補品,也促使了食狗肉在民間的流行。
中國對狗肉的食用向來被西方詬病。
西方人沒有吃狗肉的習慣,在他們看來,狗本身對人類的價值遠遠超過狗肉的價值,食用貓狗等 “伴侶性動物”,在他們看來是不可置信的。
從另一角度來講,西方的肉類資源遠比中國豐富,這也使他們不屑於對狗“下嘴”。
基督教的傳統認為,食腐性動物是不潔淨的,儘管養寵物狗在現代西方人中頗為風靡,但鑑於基督教在西方社會的深遠影響,對他們來説,食用狗肉與食用動物肝臟無異,都是極其“骯髒”的,食狗是一種無視宗教約束的野蠻行為。
除此之外,現代西方對中國食狗的印象還與五口通商後傳教士在中國的見聞有關。在許多傳教士的記錄中,狗肉通常與其他怪異的食物聯繫在一起,比如貓肉、老鼠肉。
曾有一位德國人描寫廣州貓狗肉館中寫道,“歐洲人會覺得整條街道瀰漫的這股氣味有種無法形容的噁心感”。
從歷史的角度來看,食用狗肉與否對於西方來説,是一個價值判斷問題,對中國而言,卻是一個合法性的問題,包括狗肉的來源與安全。
這些天網絡上關於《目錄》的許多討論將禁食狗肉與中西文明聯繫起來。
這有點小題大作了,西方的許多地區沒有禁食狗肉的禁令,也沒有人食用狗肉,是因為他們沒有食用狗肉的習俗與需求,並不能説明其文明程度更高或情操更加高尚。
而關於中國是否應該禁食狗肉,估計還會討論下去,如果國家的這次徵求意見最終以法律形式規定了,不準吃狗肉,那麼我們就要遵紀守法。
如果沒有明確規定,我們的看法是求同存異,在能保障食材充足的時候,能不吃盡量不吃,如果別人要吃,只要是來源合法的肉狗,我們也不必過多幹涉。
本文主要參考:
劉樸兵.略論中國古代的食狗之風及人們對食用狗肉的態度[J].殷都學刊,2006(01):10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