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發“免疫證書”,一個沉重的現實和道德難題_風聞
艾森看天下-艾森看天下官方账号-微信公众号:艾森看天下2020-04-19 22:06
在波蘭克拉科夫的德沃斯卡醫院,一名穿着防護面具和防護服的衞生工作者正在從病人身上抽取血液進行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抗體測試 Source: Omar Marques/Getty Images
可以理解的是,媒體現在關注的是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而住院和死亡的人數。然而,大多數患有這種疾病的美國人在經歷了類似流感的症狀之後,都會自行痊癒。一些專家將其視為重新啓動經濟的資源,並希望通過證書證明其正式地位。
我們需要先把這個提議想清楚。
德國研究人員提議對100,000人進行 SARS-CoV-2抗體測試,這種病毒會導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並向那些具有這些抗體的人提供“免疫證明” ,這些抗體可能會使他們對再次感染產生抵抗力。英國已經提出了“冠狀病毒通行證”的想法,意大利正在討論這個想法。
迫於川普政府的復工壓力,美國也在提出這個想法。美國國家過敏和傳染病研究所主任、川普政府新冠疫情工作小組成員安東尼·福西(Anthony Fauci)福西透露説,白宮新冠病毒工作小組正在討論“免疫證書”,確定先天免疫,或者感染康復後產生抗體的人,將擁有“免疫認證”,這批人可以立即復工,以恢復美國經濟。
免疫證書提供了一個誘人的承諾: 越來越多的人可以免除被關禁閉,幫助世界復甦。在我們有出色的治療方法或有效的疫苗之前,它們可以發揮重要作用。但是他們提出了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豁免權的科學問題,關於如何提供和監管這樣的證書,最重要的是,牽涉到一個國家在自由和被限制之間的分裂問題。
讓我們先來看看科學依據。沒有人知道 SARS-CoV-2感染是否會提供再次感染的免疫力,如果是,這種免疫力有多強,能持續多久。這種信息不僅缺失,而且我們無法很快得到它ーー我們需要9個月的時間才能知道抗體是否能持續一年。
2003年,一種與 SARS 關係密切的冠狀病毒引起了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病毒,而那些倖存下來的人,體內至少有幾年的抗體。然而,這些抗體是否能防止再次感染還不得而知ーー SARS 在2004年夏天消失了。其他一些冠狀病毒只在幾個月內產生抗體和免疫力,其中幾種佔普通感冒的很大一部分。一項調查研究發現,一些從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中恢復過來的病人體內幾乎沒有或根本沒有抗體。一些零散且缺乏文件證明的報告聲稱,一些從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毒中康復的人已經重新感染了這種冠狀病毒。
目前最有可能的猜測是 SARS-CoV-2感染提供了一些免疫力,有效期可能在一些致冷冠狀病毒的幾個月和 SARS 的幾年之間。假設這是真的,我們應該如何確定一個人是否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免疫?
最好的方法是直接測試人的 SARS-CoV-2抗體。(這不同於尋找病毒遺傳物質的感染檢測。) 抗體測試並不陌生,世界各地的研究實驗室和公司正在開發 SARS-CoV-2抗體的此類測試。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最近批准使用一種檢測方法。接下來還會有更多。
但是沒有一個測試是完美的。一些檢測不存在的抗體(假陽性) ,其他人錯過了存在的抗體(假陰性)。假陽性在這裏可能是一個特別的問題,因為當檢測 SARS-CoV-2抗體真正檢測致感冒冠狀病毒抗體時,檢測可能會顯示陽性。
在正常情況下,只有在偽陽性的準確性和速率經過仔細測試和優化之後,測試才會被使用。但現在不是正常時期。對於正在開發的任何測試,這種優化還沒有完成,而且不清楚這樣一個過程將需要多長時間。
抗體測試並不是決定個體對 SARS-CoV-2免疫的唯一方法。我們可以假設那些曾感染病毒的人現在是免疫的,並給他們頒發免疫證書。但是我們怎麼知道他們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呢?申請人是否需要證明病毒測試呈陽性反應才可獲發免疫力證書?如果沒有這樣的測試,就很難確定某人是否真的患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者他們是否患有其他類似症狀的疾病,比如流感。事實上,許多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症狀的人無法進行冠狀病毒測試,甚至被告知不要嘗試。
核實申請人的申請和身份是另一個問題。如果免疫證書提供福利,人們就會想要它們。他們可能願意提供來自虛假實驗室的測試結果(我可以想象一整個地下產業如雨後春筍般湧現以滿足這種需求) ,或者可能對自己過去的症狀撒謊。有些人會使用另一個人的免疫證書,除非它有類似駕駛執照的照片和識別信息,或者需要的拇指指紋、視網膜掃描或其他身份驗證,這就引發了新的隱私問題。而偽造免疫力證書的黑市很可能會出現。
賭注風險很高。如果一個沒有免疫力的人由於錯誤、欺詐或其他原因而獲得了免疫證書,那麼這個人可能會有症狀或無症狀地感染這種疾病,並將其傳染給其他人。
這些都是容易理解的問題。更難的是: 如果我們有足夠準確的免疫證書,我們應該如何使用?
僱主或政府可能會要求只有擁有免疫力證書的人才可以從事與人接觸密切的工作,比如醫療、食品、服務、零售、交通等等。餐館、酒吧、體育賽事、音樂會或其他所謂的公共場所可能只接納那些有免疫力證書的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親自上課的特權可能僅限於持有免疫力證書的個人。但它們應該受到如此嚴格的限制嗎?
這些免疫力證書很有吸引力ーー除非你是因為自己沒有過錯而被隔離世界之外的許多人之一。對你來説,這就是歧視: 有些人可以工作、娛樂或旅行,而你卻不能。
涉及法律問題還不清楚。《美國殘疾人法案》(ADA)可能是最相關的聯邦法規,但它只是由殘疾人引發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感染可能是一種殘疾,但是有一個正常的免疫系統,一個沒有先前感染證據的免疫系統,可以算作一種殘疾嗎?如果是這樣,該法案的“直接威脅”例外情況將如何適用?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已經發布了一些僱主的指導意見,稱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屬於遭受“直接威脅”的例外情況,但這裏是針對那些被感染或有症狀的人,而不是那些可能被感染的人。
也許還可以援引其他聯邦和州的法定權利和憲法權利,如《聯邦康復法》、類似《美國殘疾人法》的州法規或廣泛的州反歧視立法,以及聯邦和州的正當程序、平等保護和可能的旅行保障權。
當然,當一種有效和廣泛接種的疫苗問世,這些問題都可以解決。但是,我們仍然需要對付那些不能接種疫苗的人ーー新生兒、免疫系統受損的人、雞蛋過敏的人等等ーー以及那些反對接種疫苗的人。
免疫力證書可能會成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大流行的另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是,和人類事務中的一切事情一樣,它們也是複雜的。而且,如果做錯了,可能弊大於利。我們需要仔細考慮這些問題ーー從現在開始
作者:Henry T. Greely, J.D.,亨利 · t · 格里利,法學博士,斯坦福大學法學教授和遺傳學教授,斯坦福大學法律和生物科學中心主任,斯坦福大學生物醫學倫理中心指導委員會主席。
編譯:艾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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