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鮑毓明性侵案到山東理工虐貓案,為什麼我們更怕有文化的流氓?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39951-2020-04-23 14:33
作者:Chen
“流氓有了文化,就把知識當刀使,宰你沒商量”
01
4月10日,#上市高管性侵未成年養女#案件全面爆發在世人面前。
18歲的李星星,親手揭開了養父鮑毓明的畫皮,將他的流氓本質公諸世人。
這個鮑毓明很有意思,身上的光環不少,上市公司老總、金牌律師等等,在外界看來,他是個完美的精英型人才。
甚至在2013年時,這位律政界的專家曾經在相關法律還不健全的情況下,公開為女性權益發聲,剖析了幼女性侵害案中的法律漏洞。
他還將這些觀點整理成一篇文章,叫做《從“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護的差距》。
看過這篇文章的人,應該對裏面的一句話印象深刻,
“切實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儘量避免給有特權的人物以可乘之機。”
可就是這樣一個完美的人,在養女李星星口中,卻有着另一副嘴臉。
他文章中提到的一切,在2年之後,統統成了他精心策劃的作案模板,實在諷刺。
從披露的信息看,鮑毓明不僅是肉體上侵犯了李星星,甚至企圖在精神層面也對她進行奴役,逼着這個年幼的女孩子被迫承認兩人不正當關係的合理化。
但這樣一件在我們外人看來,已經算是定性的案件,偵查過程卻是曲折的。
在遭受侵犯的四年裏,李星星反抗過,甚至報了四次警,結果都是不了了之。
這當中,除了不可抗力的因素外,更重要的是,鮑毓明的手段實在高明,正如一位辦案多年的老刑警説的那樣:“取證相當困難,幾乎就是孤證。”
鮑毓明是律政界的大亨,所以,對相關法律瞭然於胸,更勿論,他曾經就幼女的性侵犯罪行為進行過詳盡的研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於是,鮑毓明並沒有在領養完李星星後,立刻露出狼性。
相反,他耐心地等到了女孩14週歲時,才對她實施了侵犯。
在刑法裏還有一條法規,
“對已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女性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利用其優勢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無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範,而與其發生性關係的,以強姦罪定罪處罰。”
因此,只要李星星和鮑毓明的領養關係屬實,那麼,鮑毓明的罪行一樣成立。
但是,當全國多家媒體跟蹤報道時,鮑毓明卻站出來澄清,“這件事,説來話長,我和她從來沒有以養父女的關係相處”,甚至將兩人的關係定性成了戀人。
既然沒有辦理過領養手續,自然也就不存在對未成年女性負有特殊職責。
一詞之差,要擔的罪責卻天差地別。
很顯然,這一切的一切,都被精通法律的鮑毓明算計得天衣無縫,讓他的行為得以遊離於法律灰色地帶。
試想一下,當一個精於法律的流氓,將黑手伸向不諳世事的孩子時,孩子又該如何自處呢?
我想,如果不是這次事件的發酵,李星星這件案子最終的結果,很有可能就是無法對鮑毓明定罪,然後不了了之。
法律從某種意義上來説,是條警戒線,告誡着試圖逾越的人,收斂內心的罪惡;
只是,當法律成為懂法者手中的利刃時,那將是一場可怕的災難。
因為這些人能夠巧妙地藉助法律的漏洞,讓自己超然於制裁之外。
這就是我們常説的,“最怕流氓有文化”。
02
關於有文化的流氓,我還想再提一個人,那就是郎鹹平。
2013年,郎鹹平打了一場官司,對象是他在與第六任妻子的婚姻存續期間,交往過的一位繆姓空姐。
出手闊綽的郎教授,在交往過程中,給繆空姐在靜安、松江買了兩套房,一套在繆空姐名下,一套在繆空姐爸爸的名下。
只是,當兩人感情轉淡後,郎鹹平後悔了,想把房子收回來。
一審的時候,作為原告的郎鹹平,要求被告繆姓空姐以及其父親返還兩套房產的購房款。
只是,繆家以當初郎鹹平是自願贈予為由抗辯。
第一輪,郎教授敗訴。
為了討回房款,郎教授改變了策略,借前妻的名義再次起訴,起訴自己在婚姻存續期間非法處置夫妻婚內財產,要求繆姓空姐和其父親返還購房款。
這一次,郎鹹平打了個漂亮的翻身仗,繆空姐不僅什麼都沒得到,還莫名為他背上了900萬的債務。
從敗訴到勝訴,郎教授的學識在其中幫了大忙,他巧妙地找到了法律的漏洞,藉以反擊。
我之所以講這個故事,是想説明,如果一個有文化的人,先耍流氓,實在讓人招架不住。
很多時候,我們容易對高智商者抱以崇拜,畢竟聞道無先後,達者為長。
但是,作家王開東就寫過這樣一段話,
“很多知識分子,根本不配稱知識分子。我更願意稱他們為“知道分子”。
知識如果沒有內化於心,成為一種文化的基因和素養,懂得再多的知識也沒用。”
所以,“知道分子”與“知識分子”,一字之差,卻差之千里,對兩者的抉擇,完全取決於自身道德修養的底線。
也就是説,學歷高,不代表這人道德品質好。
幾天前,一則虐貓視頻引發轟動。
山東理工大學的大四學生範源慶,殘忍虐殺動物,並將過程拍攝成視頻,宣傳販賣。
電擊、剝皮、肢解,僅僅兩個月的時間,就有80多隻貓,慘死在他手中。
在範源慶眼中,貓命如草芥,只是他牟利的工具。
在他迫於形勢公開道歉後,還被扒出用小號,辱罵那些在他看來多管閒事的網友。
甚至當網友請願取消他的研究生資格時,這位高材生仍舊大言不慚地叫囂着,
“看你們牛逼,還是我家花錢搞定我們學校領導牛逼,如果海洋大學沒錄取我,我將準備1000只貓屍體來補償我。”
在旁人眼中,這位大四學生算是個高知分子,但他所表現出來的行徑,卻跟一個市井無賴沒有差別,甚至更糟。
説他是個流氓,一點也不為過。
03
去文盲化容易
去流氓化難
在這個時代,我們確實已經在“文盲化”的道路上走遠了,也就是説,在不久的將來,文盲將成為稀缺物種。
我承認,這一點是不小的進步。
但是,“去流氓化”的時代依舊任重道遠。
現在的問題是,我們太急於向年輕人灌輸知識,卻忽略了讓他們塑造為善價值觀的過程。
我們過去常説,知識改變命運,但在“去文盲化”的時代背景下,該把良知教育置於首位。
在我看來,所謂素質教育,素質在前,然後才有能談教育。
柴靜有句話是這樣説的,人能從潔白裏拷打出罪惡,也能從罪惡中拷打出潔白。
我們常説,一個人有了知識,才算是有了靈魂,但更重要的是,保有人性的善意,要不然,恐怕書讀再多,也白搭。
還記得去年落網的北大弒母案的嫌疑人吳謝宇嗎?
他原本也是一個在同學眼裏的“學神”,卻化身成不折不扣的惡魔。
吳謝宇憑藉着自己的高智商,在殺害自己母親後巧妙偽裝,使得母親的屍體在事發後幾個月,才被發現。
根據當時新京報的報道,吳謝宇作案後封死了教職工宿舍,在屍體縫隙中放入活性炭吸臭,還在房間內安裝了監控,並連接了電腦;他“在弒母后還用母親的名義貸款”……
甚至在殺害母親後,吳謝宇潛逃了整整三年,直到被抓的幾天前,他一直處於人間蒸發的狀態。
從藏屍到消失,整個過程,吳謝宇表現出來的專業性,令人咋舌。
剖析整個事件,我們不難看出,他母親除了學習上的關注外,對他的思想和精神狀態知之甚少。
最明顯的一點是,吳謝宇曾向同學表達過自己的壓抑情緒。
這也是導致他犯罪的導火索,當負面情緒不斷累加到達臨界點,爆發是遲早的事情。
事情到了這一步,他所掌握的每一個知識點,都將成為犯罪的利刃。
我們再回到最開始那個命題,為什麼我們更怕有文化的流氓呢?
很簡單,一般的流氓頂多蠻橫、耍無賴,但處事更多是意氣用事,面對這種人,我們最好的選擇,就是敬而遠之,以求各自安好;
可受過教育的人就不同,他們發起狠來,是另一種情況,因為他們最懂得人的本性。
在我看來,當那些受過專業教養的人,也就是所謂的高精尖人士,一旦泯滅了良知,發起狠來,比起一般的流氓更狠、更可怕。
最可怕的一點是,他們明知道社會的底線就在那裏,還能肆無忌憚地去踏過紅線,遊走在灰色地帶。
更何況,這羣人還披着精英的外皮,防不勝防,你不知道他們人性中的惡什麼時候暴露。
其實,比有文化的流氓更可怕的是,像吳謝宇這樣,藉由自身所學輔助犯罪的人。
東野圭吾在《白夜行》裏,構造了一個二元糾纏的主題:
一邊是罪,一邊是愛;一邊是黑,一邊是白;一邊是正,一邊是邪;一邊是顯,一邊是隱。
對於大多數人來説,知識提供的是一個渠道,讓我們審視這個世界,卻塑造不了人心。
人的善與惡,成神還是成魔,全在一念之間。
如何避免有文化的人,墮落成不折不扣的流氓,這才是我們應該關注的命題。
04
寫在最後
最後,我想以作家辛可講過的一個觀點,作為結尾。
“如何鑑別出知識分子的成色呢?
如果有學識並遵紀守法,可謂三流的知識分子,也就是基本達標;
如果在此基礎上,能明辨是非、有職業操守,是二流的知識分子;
如果再能有所創造,併兼濟天下造福社會,就是一流的知識分子。
如果連三流的條件都不具備,那你根本就不入流,是個水貨假貨。”
換句話説,所謂的仁義道德並不迂腐,相反,如果連基本的禮義廉恥,都被視若無物,那麼這樣的知識分子,只能被稱作水貨。
就像羅斯福曾經説過:“有學問無道德,如一惡漢;有道德無學問,如一鄙夫。”
在我看來,一個知識分子,不求為社會做什麼,但求自身無過就夠了。
不仗着有文化就耍流氓, 放縱自己從惡,大概就是最基本的底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