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件性侵未成年人案背後:誰在施暴?誰在受害?_風聞
DT财经-DT财经官方账号-2020-04-25 08:53
從此二十多年,李國華髮現世界有的是漂亮的女生擁護他,愛戴他。他發現社會對性的禁忌感太方便了,強暴一個女生,全世界都覺得是她自己的錯,連她都覺得是自己的錯。罪惡感又會把她趕回他身邊。罪惡感是古老而血統純正的牧羊犬。一個個小女生是在學會走穩之前就被逼着跑起來的犢羊。
——林奕含《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在《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一書中,台灣女作家林奕含書寫了天才少女房思琪從13歲開始被同一棟樓的語文老師李國華長期性侵的血淚青春。她在這部自傳中寫下:從我第一次想到死的時候我就已經死了。人生如衣物,如此容易被剝奪。
被剝奪人生的少女正在越來越多地出現在大眾面前。
眼下是被原傑瑞集團副總鮑毓明性侵3年多之久的養女李星星,再往前是被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振華性侵的9歲女童,而2013年被海南萬寧一小學校長和房管局工作人員相繼性侵的6名小學生,是否還有人記得?
從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22個月間,全國檢察機關共起訴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25萬人,平均每天49人。這意味着,暴露在陽光下的罪惡,只是冰山一角。
哪些人在施暴?哪些人在受害?
DT君(ID:DTcaijing)翻遍2019年中國裁判文書網中的相關法律文書,想要了解這些罪惡都是如何發生的?我們的家庭和社會,該如何保護未成年人不受侵害?
1
誰在施暴?
誰在受害?
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以“性侵”和“未成年人”為關鍵詞進行搜索,我們篩選出了2019年的131篇相關文書。
經過梳理和去重,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共有112起,涉及到119個作案人和134個受害者。
哪些孩子在受害?
95%的受害者性別為女。不足14歲的幼童佔比高達54.2%,而年齡最小的受害者,只有4歲。
更讓我們感到痛心的是,在134個被侵害的未成年人中,11個(8.2%)存在智力障礙,5個(3.7%)甚至經歷了輪姦。
這些數字背後,到底是誰在實施暴行?
從已公佈的案件文書來看,像鮑毓明這樣有着高管、律師等精英人設的施暴者其實是少數。但我們不能就此認定這類人羣施暴概率更小,從近幾年媒體曝光的新聞來看,當施暴方有着較高的社會地位,性侵事實也更容易被掩蓋,更難進入案件審判的流程。
在2019年公開的案件文書中,被告人全部都是男性,其中77%學歷在初中及以下,文盲和半文盲佔比達到14%,3成被告人無業或者以務農為生。
絕大部分被告人年齡在18-54歲這個範圍內。
但我們也應注意到,在111位公佈了年齡信息的被告人中,有6人不滿18歲,還有8人超過了60歲。
年齡最大的一位被告人已經88歲——廣西壯族自治區的黃某,在2019年3月到7月的5個月內,強姦自己不足11歲的孫女多達5次。
震驚與憤怒之餘,我們也想進一步看清楚,這些施害者到底是誰?他們與被害人之間有着怎樣的關係?
作案人中既有隨機作案的陌生人、滴滴司機、剛認識不久的網友等非熟人,也有包括朋友、親屬、鄰居等在內的熟人。
其中,熟人作案的比例高達68.2%。
更具體來説,繼父、父親、哥哥、爺爺等親屬作案比例達到15.5%,是熟人作案中佔比最高的,高於街坊鄰居和朋友作案。
教職人員作案比例也達到了6.4%。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檢察廳廳長史衞忠曾經在去年底發出警示,由於監管體制不健全,校外培訓機構成為當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重災區。一年來,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教職員工性侵害學生犯罪嫌疑人664人,提起公訴520人。
離孩子們最近的家人和老師,正在加劇未成年人的性侵之殤。
2
親屬和老師作案
次數多,報案晚
發現難、取證難、指控難、修復難,這是最高檢方面強調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辦理的四大難點。而熟人作案,無疑又加大了這些難度。
在對受害未成年人的年齡、報案反應時間(從首次被侵害到報案的間隔時間)以及與作案人之間的關係進行了對比研究之後,我們發現,親屬和老師兩類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受害人年齡集中在13歲及以下,報案反應時間也明顯更長。
在老師作案的案件中,受害者的報案反應時間中位數為119.7個月,接近10年;在親屬作案的案件中,受害者的報案反應時間中位數為17個月。
而在其他熟人作案中,報案反應時間中位數為3天;陌生人作案的報案反應時間中位數為0個月,這意味着受害人在被傷害之後會第一時間報案。
在我們研究的這些案例中,受侵害8年以後才報案的共有6人,作案人即為親屬和老師。
四川省的高某從2006年開始對6歲的繼女進行性侵,直到2015年,受害人才在表姐陪同下報案。
而原浙江省某小學的數學老師單某,則在2007年9月至2009年7月期間,在教室和自己家裏對5名10-11歲的男童實施了猥褻甚至公開猥褻。而直到2018年,被害人之一在公眾號上發表控訴文章並引起其他被害人注意後,才導致案發。
幼童的懵懂無知,給近在咫尺的熟人提供了作案的便利,而一次次得逞也助推他們不斷突破底線。一個嚴峻的事實是,在親屬和老師的性侵案例中,絕大多數案例都存在多次性侵的情況。
在親屬作案的案件中,多次性侵的比例高達94%;老師作案中這個數字是85%;而在其他熟人作案和非熟人作案中,這個數字僅有31%和24%。
如果各位詳細翻看文書,會更能體會到與作案人身處同一屋檐下的幼童有多麼“無知”和無助。
11歲女孩王某,與母親和母親的男友、49歲工人付某共同生活5年,這期間被付某性侵數十次,地點包括自己房間、母親卧室、客廳、車內等多地,直到某次被進入房間的母親當場撞見才最終案發。
文書中寫道:
她沒有把這件事告訴媽媽是因為每次叔叔都告訴她,叫她不要告訴她媽媽這些事情。每次做完事後,叔叔都要拿幾十元錢給她,有時候還拿手機給她玩,帶她到街上吃好吃的東西。
在另一起老師性侵學生的案件中,小學生伍某在週末參加培訓機構負責人關某組織的活動時,被關某帶至酒店。
這期間,受害人伍某的母親多次聯繫關某想要接回孩子,先後被關某以晚上組織了電影、結束後會安排住宿等為由勸阻。最終伍某在週六晚和週日上午遭受了兩次性侵,一直到週日下午,受害人母親察覺有異,才將孩子接回。
“在賓館的時候,關老師叫了外賣,他讓我喝可樂、吃漢堡。第二天早上醒來,我覺得小便的時候下體刺痛,以前沒疼過,到了晚上,關老師帶我去找媽媽的時候,我感覺頭疼。平時關老師經常拉我的手、抱我。”
而根據女孩母親的陳述,此前培訓機構也經常組織看電影,集體外宿時有發生,因此並未產生警惕之心。等見到自己女兒時,孩子已經“走路晃晃悠悠、説話含糊不清”。
在文書的細節描述中,我們可以發現大多數幼小的受害者在面對傷害之時根本不理解發生了什麼,尤其是面對原本熟悉之人,不僅很難表達出抗拒,事後也可能就此沉默。
未成年人薄弱的防範意識,無疑也在考驗着監護人的監護能力和職責。
你永遠不知道,將孩子們引進家門的是朋友、鄰居、老師,還是一隻狼。
3
14週歲的性同意年齡
是否過低?
回溯完這些案例,我們也更能理解,為什麼在鮑毓明性侵養女的案件中,14週歲的性同意年齡成為法律界與普通羣眾共同爭議的話題。
14歲的性同意年齡是否過低?
按照目前的法律規定,14週歲以下的女性被害人屬於幼女,性行為發生時不管其是否自願,都按強姦論;但如果受害人已滿14週歲,就有權利決定是否進行性行為,想要認定強姦罪,就需要有充足的證據證明作案人採用了暴力、脅迫等手段違背了婦女意志。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裏也明確規定:對已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女性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利用其優勢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無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範,而與其發生性關係的,依然以強姦罪定罪。
而縱觀我國法律對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相關規定,會發現早期並沒有明確界定幼童的年齡標準,直到1979年我國第一部《刑法》頒佈,才正式將幼女標準定為14週歲。
但是,1980年《婚姻法》已經將女性最低結婚年齡從18歲調整為20週歲。在這種情況下,對於幼女的年齡界定依然停留在14週歲是否還合適?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未成年人保護研究中心研究員苑寧寧在接受界面新聞採訪時表示,我國對性侵未成年人的刑罰治理還存在漏洞,比如,我國未成年人性同意權的年齡,相比歐美各國明顯更低,“建議調整到16週歲”。
據苑寧寧介紹,國外法律設定的未成年人性同意年齡以16歲居多,也有15歲、17歲甚至是18歲的,設置為14歲的國家比較少。
中國政法大學講師朱光星也在澎湃新聞撰文指出,從保護未成年人的角度出發,設置性同意年齡十分必要,但我國當前所規定的14歲這個性同意年齡過低。
她表示:“性同意年齡應與相關人羣的性心理成熟度和認知水平相匹配,而在我國,由於一直以來性教育的缺失,許多未成年人對什麼是性行為、性行為可能會帶來什麼樣的後果瞭解甚少。”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羅翔則建議法律條文可以進一步細化,有必要在刑法中規定濫用信任地位型的強姦罪,被害人的年齡可以限制為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
4
李星星背後
還有沉默的大多數
除了探討性同意年齡在審判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的重要作用,一個更為痛心的現狀是,大部分未成年人受侵害事件並未暴露出來。
成都工業學院四川性社會學與性教育研究中心的課題組曾進行過一次調研,在3416名13-17歲被調研的未成年人中,有79.39%明確報告沒有遭受過任何性侵害,有7.66%的未成年人明確報告遭受過性侵害,還有13.93%的未成年人報告“不知道”。
課題組認為,這些未成年人選擇“不知道”,原因可能主要有兩點:一是確實不瞭解什麼是性侵害,二是基於文化觀念原因,即便遭受也不願意承認。
4月12日,微博認證為編劇的用户@貼着創可貼的太史毛球,在其個人微博上公開講述了一段自己7歲時多次被17歲的表哥以做遊戲的名義實施性侵的經歷。
(截圖來自@貼着創可貼的太史毛球所發微博)
在談及為何不敢説出真相時,這位編劇表示,“我認為沒人會相信我”“我害怕傷害別人”“我沒把握得到支持”,甚至,她都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做錯了。
“我是這麼下賤的一個小女孩,我憑什麼得到別人的支持?”
而這條微博也引發了大量網友自爆幼時被性侵的經歷,作者本人更是收到了數萬條私信,每一條私信背後,都是那些隱藏了多年的秘密傷害。
從這些評論中我們也可以感受到,國內部分家長在對孩子的性教育以及相關監管方面,缺位了。
在《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中,遭受老師性侵的思琪在餐桌上對媽媽試探:“我們的家教好像什麼都有,就是沒有性教育。”
媽媽詫異地看着她,回答:“什麼性教育?性教育是給那些需要性的人。所謂教育不就是這樣嗎?”
思琪一時間明白了,在這個故事中父母將永遠缺席,他們曠課了,卻自以為是還沒開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