噹噹夫妻大戰的核心法律問題是什麼?_風聞
大风吹奏-法律人2020-04-27 21:34

噹噹夫妻大戰的核心法律問題是什麼?
核心問題是:《婚姻法》能否穿透《公司法》的問題。
**(1)噹噹工商登記的股權結構。**噹噹科文對外明示的股權結構是俞渝64.2%、李國慶27.51%,其他三個小股東8.29%。。顯然俞渝股權超過了50%,處於控股地位。即使李國慶能聯合其他三位小股東,也不可以基於這樣的股權結構召開合法有效的股東會。

**(2)李國慶召開股東會和做出決議的依據。**李國慶之所以認為他有權召開且合法有效的做出股東會決議,其邏輯是:俞渝和他的股權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因此他的股權是(64.2%+27.51%)/2=45.86%,然後加上支持他的小股東的股權,就過半數了。

(3)爭議的核心問題。
核心問題就是:李國慶依據《婚姻法》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能否穿透《公司法》對於股權登記的規定。
如果李國慶的邏輯成立,那麼《公司法》對於公司股權登記的規定就可以作廢了。
因為公司不知道股東的配偶是誰,甚至不知道今天是誰,明天換成了誰;公司的股東高度依賴於婚姻的變化,是不確定的。
並且每一個登記股東的財產共有人都可以據此向公司主張股東權利。那麼登記股東的配偶甚至共有財產的子女、父母也可以要求參加股東會,表決,甚至召集召開股東會。
這樣是不會很荒謬?
很顯然,這樣的邏輯是不成立的。
公司的事務適用的就是《公司法》的規定和《公司章程》的約定。股東離婚和結婚的時候,去適用《婚姻法》的規定,那時候的股權僅僅是婚姻法上的“財產”而已,在分割之前,並不具有公司股東身份的屬性。

結論:用《婚姻法》的夫妻共同財產制去穿透《公司法》,這樣顛覆性的法律思維,顯示出李國慶和他的軍師們特別具有創設性!
注意:是創設,不是創造。
畢竟人大立法也要遵循基本的法理的,不是想咋寫就咋寫。
祝願富有創設性的李國慶先生一路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