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學調查梁豔萍應該如何調查_風聞
大风吹奏-法律人2020-04-27 21:29

一、梁的言論失範之處主要體現在五點:
(1)支持日本領導人蔘拜靖國神社;
(2)以支那這種侮辱性稱號稱呼中國人;
(3)發表支持港獨的言論;
(4)發表惡毒攻擊愛國者的言論;
(5)公然美化日本軍國主義侵略戰爭。(截圖附後)
以上五點,作為高校教師,違反師德,言論失範是毫無疑問的。這裏也要説一下,因在言論發表的當時,未引起強烈社會反響,未擾亂社會秩序,因此,其不構成刑法上的尋釁滋事罪。這不得不説她是幸運的,因發表支持日本軍國主義的言論被追究刑責的早有案例。
二、是否符合情節較重或者嚴重。
(1)時間跨度極大。梁豔萍言論失範,長達近十年,時間跨度極大。
(2)失範言論極多。網友的截圖就已經數不勝數,數量之多近幾年罕見。
(3)語言極其惡劣。使用支那這種侮辱性稱呼,構成種族歧視;靖國神社、港獨、日本軍國主義等言論嚴重刺激中國人的神經。
(4)銷燬證據。事發之後,梁迅速刪除有關微博,試圖銷燬證據。
綜上,符合情節嚴重的標準。
三、湖北大學調查處理的依據。
主要有一下四個:
(1)教育部等七部門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教師〔2019〕10號)。
摘錄:10.嚴格招聘引進,把好教師隊伍入口。……嚴格思想政治和師德考察,嚴格規範教師聘用,將思想政治和師德要求納入教師聘用合同……..對不合格人員取消聘用,及時解除聘用合同。
(2)《教育部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教師〔2018〕17號)。
摘錄:三、對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實行“一票否決”。高校教師出現違反師德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或處分。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以及取消其在評獎評優、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崗位聘用、工資晉級、幹部選任、申報人才計劃、申報科研項目等方面的資格。擔任研究生導師的,還應採取限制招生名額、停止招生資格直至取消導師資格的處理。以上取消相關資格處理的執行期限不得少於24個月。情節較重應當給予處分的,還應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包括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開除,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應當依據《教師資格條例》報請主管教育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是中共黨員的,同時給予黨紀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教師〔2018〕16號)文件印發的《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
摘錄:
一、堅定政治方向。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不得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有損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三、傳播優秀文化。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真善美,傳遞正能量;不得通過課堂、論壇、講座、信息網絡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佈虛假信息、不良信息。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摘錄:第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一)散佈損害國家聲譽的言論,組;(八)其他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處分:((二)隱匿、偽造、銷燬證據的;(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從重情節。
四、應該給予其何種處理。
大學裏都是文化人, 想必漢字還是認識的。“事實清楚、情節嚴重、依據明確”,禿子頭上的蝨子明擺着,就差一個程序了,這裏就不説了。
五、應該注意的問題。
一是其在課堂和教學中發表違規言論的問題。從目前網友提供的信息看,其違規言論不僅僅存在於微博和微信朋友圈,其課堂和教學中也一慣言論失範,大學的調查不能忽略這一塊。
二是調查的迴避問題。文學院院長劉川鄂,某些言論與梁豔萍有相似之處,目前也正在受到網友批評,其立場值得懷疑。調查梁豔萍,劉川鄂應該回避。涉及劉川鄂的問題,湖北大學最好是一併調查,否則假以時日,一旦發酵,影響的還是貴大學的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