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慶:我失去的東西,一定要拿回來!_風聞
石南时评-解读时事热点,洞悉新闻真相,直击世道人心!-2020-04-27 12:23

李國慶:我失去的東西,一定要拿回來!
劉丹/圖文
本文轉自微信公眾號“石南時評”
這麼美好的東西一下子就沒有了,真不甘心!
我等了三年,就是要等一個機會,我要爭一口氣,不是想證明我了不起;我是要告訴人家,我失去的東西,一定要拿回來!
——《英雄本色》小馬哥
距離國慶,還有五個多月;距離五一,也還有五天。但李國慶還是等不及了。
四月二十六日一大早,李國慶帶着相關人員,趕到噹噹公司的總部,在取得了部分公章的控制權之後,發了一張公告。
儘管,這張公告有點突如其來,但公告上猩紅的印章,提示讀者這是一封“權威”的公告。最起碼,在俞渝方面宣佈印章失效之前,這枚印章蓋在什麼地方,什麼地方就會因它而發生效力。
事發之後,許多知名不知名的律師,都在第一時間通過媒體,發表看法。聞訊的網民,特別是一些自媒體,更是摩拳擦掌。但在噹噹內部,只有一位副總,對外發聲。
應該説,夫妻間的爭權奪錢並不鮮見。但是,對薄公堂之後,仍然需要通過製造輿論來達到目的的,並不多見。在李國慶之前,恐怕只有馬容這樣幹過。
我無意評判李國慶與馬容的行為,但我質疑相關方面,辦理離婚案的效率。王某強與馬某的案子,拖了很久。李國慶與俞渝的案子,至今仍不明朗。徐翔與應瑩的案子……
時間就是金錢。但法院,似乎刻意漠視這一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道理。拖延,對於法院來説,毫髮無損。但對於需要離婚的人來説,每拖延一天,就是一天的經濟損失。對於看熱鬧不嫌事大的瓜眾來説,每拖延一天,就是許多新鮮的故事。
2020.4.27LD.XAZ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