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忽悠悠就瘸了:軍火商提供的武器數據裏有多少貓膩(新浪)_風聞
guan_15573814801324-2020-04-28 19:20
對於喜歡各種武器裝備的軍迷來説,“數據”往往是我們接觸最多且喜聞樂見的一個詞。不管是評價一款武器自身的性能如何,還是對比某兩型武器之間的優劣,其各項性能數據往往是最直觀最公正的。但就是這些“最直觀、最公正”的數據,卻也難免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給人很多誤導。因此,將各種武器的性能數據爛熟於胸的軍迷們,還需要有一雙能夠對數據進行判斷解讀的火眼金睛才行。
給軍迷們帶來最多困擾的恐怕就是各種武器的射程,包括彈道導彈的射程、面空導彈的射程和空空導彈的射程等等。比如很多人可能會疑惑:我國最新、最先進的洲際彈道導彈射程也不過14000公里,剛剛開始發展洲際導彈的東北亞某核大國的火星-15怎麼可能有13000公里的射程嘛,這一定是西方媒體吹牛的啦
但事實上,西方世界對於火星-15洲際導彈的射程推測完全是根據其掌握的火星-15導彈試射時的彈道逆向推算出來的,可靠性非常高。而至於為什麼該國能夠在導彈事業起步不久就能造出射程13000公里的導彈呢?難道他們真的獲得了只有在P社世界觀內才存在的火星科技支援?當然也並不是這樣。實際上,這就是“射程”這一數據的計算方式導致的差異。西方各國通過對某國導彈試驗的跟蹤監控,認為火星-15洲際導彈的投擲重量僅為1噸,相比之下,美國的三叉戟D5洲際導彈的標稱射程(7500英里,約12000公里)則一般認為對應的是2噸左右的投擲重量。
那麼投擲重量對導彈射程的影響具體有多大呢?我們同樣可以以美軍三叉戟D5導彈作為參考:其在投擲質量2噸時,射程約為12000公里;而如果把投擲重量頂到2.77噸的上限,其射程將巨幅縮水到約7200公里。因此,火星-15導彈的超高射程並非該國掌握了什麼不可告人的火星科技,而僅僅是其在攻擊美國本土的戰略需要和該國現有的技術實力之間做了取捨而已。
相比於彈道導彈,空空導彈雖然不需要考慮戰鬥部質量的問題,但是其標稱最大射程與實際射程之間的關係卻更加混亂。這裏先説空空導彈的“最大射程”是怎麼來的。雖然各國確定導彈“最大射程”的條件不盡相同,但通常來講,空空導彈的最大射程的內在含義一般有這麼幾個要素:發射機與目標處於同一高度,以規定的速度相向而行,目標不做機動。此時,導彈的最遠發射距離即為其最大射程。
可以發現,這種數據既沒有什麼參考意義也沒什麼實戰價值,畢竟實戰中不會有人看見導彈了不做機動,還傻乎乎的和你相向而行。事實上,在實戰中,戰鬥機飛行員會更加看重“不可逃逸區”這一概念,即在這一區域內發射導彈的話,不論目標做何種機動,只要導彈不脱鎖,都可以擊中目標。不過實際上不可逃逸區的計算要考慮很多因素,如雙方的陣位、目標的速度、機動性等等。這就意味着不可逃逸區並沒有一個標準的量化方法,其數值基本是通過機載任務計算機根據發射機自身的狀態和跟蹤到的目標狀態進行實時計算的。加之這個距離要比標準的最大射程近的多的多,因此,武器製造方在宣傳武器騙人氪金的時候,並不會用這一數據來吸引眼球。
但另一方面,空空導彈的“最大射程”也並不就真的就是其最大的射程了。畢竟在原理上來説,只要發射機飛的比目標機高,那麼空空導彈在最理想條件下的射程就會超過軍火商標定的“最大射程”。當然,這種更加苛刻的射擊條件也更難在實戰中發揮作用就是了。
同樣的,地空導彈的射程也往往存在很多誤區。比如之前的《054AP將如何撬動南亞海上天平》一文後,就有讀者留言説:ESSM的50公里最大射程是高拋彈道,沒有實際意義,而紅旗16的40公里是斜距,兩者之間有本質差別。確實,一般地空導彈的射程標註都會存在“最大射程”和“作戰斜距”兩種表述方式,不過這兩種表述方式所表述的其實是相同的概念。
其實所謂的“斜距”,就是指高度不同的兩個點之間連線的長度。換句話説,地空導彈的斜距與射程基本是可以劃等號的。為什麼要加上“基本”呢?這主要是因為,對於地空導彈來説,殺傷區和發射區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而與這兩個區域相對應的“斜距”也有兩個。一般我們所説的“作戰斜距”其實也就是武器發射時與目標點之間的直線距離,這與西方國家地空導彈的“最大射程”其實是等價的。而導彈最終命中目標的點與發射點之間的直線距離,則一般被稱為“殺傷斜距”,這一斜距才是明顯低於“射程”的。而在外貿武器上之所以要用“作戰斜距”標定射程,當然還是因為這個數字比較大,看起來比較好看。
與導彈的射程相似,飛機的“航程”數據,其實也大有文章可做。因為即使是同一架戰鬥機在執行不同種類的作戰任務時,其航程和作戰半徑也是有很大區別的。這主要是以下幾點因素導致的:首先,執行不同任務時戰機的掛載方案是有很大區別的,有些掛載方案重量輕、阻力小,有些掛載方案重量重、阻力大。以美軍F-15C戰鬥機掛載CFT時的狀態為例,其在掛載4枚AIM-7F空空導彈執行空優任務時,標準作戰半徑為407海里;而在掛載16枚馬克82航彈執行CAS任務時,作戰半徑就僅有前者的四分之一。
其次,在執行不同任務時,飛機的任務剖面(可以通俗理解為航路規劃)也有很大差異。以F-14戰機為例,其標準任務剖面就有護航、艦隊防空、低-低-低、低-低-高、高-低-低-高、近距離支援等等。在不同的任務剖面下,飛機的巡航高度、巡航速度和預計交戰時間都有非常大的差別,這意味着飛機需要加力爬升的時間不同,巡航時的阻力也不同。比如,同一架F-14戰鬥機,同樣掛載6枚馬克-82“蛇眼”炸彈,在使用低-低-低任務剖面時作戰半徑就只有317海里,而如果使用高-低-低-高剖面,作戰半徑就可以拓展到441海里。


最後,在不同的任務想定中,戰機在戰鬥中能夠使用的油量也有很大不同。這裏還是以F-15C戰鬥機為例:其標準空優任務剖面要求戰機在戰區能夠使用的最大油量為“在10000英尺高度,0.9馬赫的狀態下用最大加力獲得144,000英尺勢能所需的油量”;而在標準CAS任務剖面下,這一數字就變成了“在5000英尺高度,0.9馬赫的狀態下用最大加力獲得50,000英尺勢能所需的油量”。毫無疑問,前者為戰鬥預留的燃油要遠遠多於後者,因此,其“作戰半徑”相對於“航程”的縮水幅度也要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