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衞生安全指數專題(四)如何評價GHS指數_風聞
起名就头疼-2020-04-28 15:32
轉自微信公眾號《宇的隨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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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前面三篇文章詳細介紹全球衞生安全指數的研究團隊,研究結論和詳細的評估體系。那我們應該如何評價GHS指數呢?
《全球衞生安全指數2019》報告是由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英國經濟學人智庫和美國核威脅倡議組織(NTI),聯合發佈。該指數是首個用於評估一個國家應對傳染病的綜合能力的指數。
在GHS指數報告發布,特別是新冠疫情爆發後,曾引發很大的質疑。在詳細研究完GHS指數的評估體系,可以發現它既有優點,又缺點,但整體而言,還是非常值得對醫療專業人員和普通人學習,有很強的指導意義。
1
GHS指數的優點
GHS指數的優點主要有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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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創性
GHS指數是第一個用於評估一個國家應對傳染病的綜合能力的指數,從預防,檢測,應對,衞生保健,規範和風險六大方面分別進行了系統的評估,對我們瞭解和對比各國的能力提供了很好參考。長期以來,傳染病一波又一波地出現,非典,禽流感,豬流感,埃博拉,還有正在全世界爆發的新型冠狀病毒。這次新冠病毒疫情也驗證了報告的結論,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對應對大規模傳染病做好充分準備的**。**
2
詳盡的資料
GHS指數不但發佈了一份報告,網站還提供了GHS指數的數據庫,裏面詳細記載了GHS指數的評估細節,列舉了評估體系,各國評分的依據和參考文獻等等,使得我們不單單是知道各國的排名,還有更多細節。如果大家有時間有能力,去閲讀一下中國各個問題得分的理由,必將將收益頗豐,至少對中國的醫療系統有一個整體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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啓發性
誠然,GHS指數的一些指標並不合理,但我們不能因此而完全否定它。因為GHS指數里的一些指標,是非常合理的,對我們進行醫療改革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例如,子指標2.2.5電子健康記錄的覆蓋範圍和使用,包括以下三個問題:
2.2.5a)電子健康記錄經常使用嗎?
2.2.5b)國家公共衞生系統是否能夠獲得本國個人的電子健康記錄?
2.2.5c)是否有數據標準來確保數據具有可比性(例如 ISO 標準)?
很遺憾,這三個問題中國均不得分。不過電子健康記錄真的意義重大,它不僅方便醫生,快速瞭解病人的基本情況,查看,對比過往病史,而且能節省醫療資源。假如把各種檢查的結果都加到電子健康記錄中,那麼就不會再出現每換一個醫院看病,就要重新做檢查的,將大大節省了醫療資源和醫療費用。
GHS指數報告指出,中國早早就實行了電子健康記錄,但電子健康記錄沒有統一的格式,只保存在各個醫院和醫療機構中,無法聯網互通互查,導致使用頻率非常低。
實際情況也確實如此,醫院的IT化取得了很大的進步,醫生可以直接在電腦上查看檢查結果,患者可以在APP上查看檢查結果。但電子健康記錄的最核心的一環互聯互通仍然毫無進展,主要原因就是格式不統一。這就需要國家牽頭設立相關標準,建立統一的互聯互通的電子健康記錄系統,供患者和醫生共同使用。
很高興的是,我國正在有序地推行電子健康卡計劃,個別省份已經開始實行,實現一定的互聯互通功能,希望該計劃能早日完成。
中國正在推行的電子健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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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S指數的缺點
GHS指數的缺點主要有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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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形式,輕實質
這是GHS指數存在的最大問題。在GHS的140問題中,大部分都只關注形式,如這個國家是否存在某種法律,計劃,機制和機構,而沒有細究這些相關法律,計劃,機制和機構實施的具體效果如何。
比如以下問題
4.3.1a) 該國頒佈立法規定全民醫保?
在評分理由一欄,GHS指數指出中國沒有立法規定全民醫保,因而得0分。但它提到“2016年底,(中國)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計劃覆蓋了95%以上的人口。該國有三個不同的公共保險計劃,每個計劃以不同的方式管理:(a)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計劃; (b)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c) 城鎮僱員基本醫療保險。”
也許有人會説,就算達到95%,那也確實沒有立法,GHS指數研究人員只是嚴謹罷了。
但是阿富汗居然得了1分!因為GHS指數認為阿富汗立法規定全民醫療。阿富汗,那個飽受戰火肆虐,恐怖分子橫行,武裝勢力林立的國家,全民醫保能覆蓋多少人呢?
阿富汗勢力分別圖
全民醫保很重要,如果要設定一個相關的指標,那應該是實際的醫保覆蓋率,而不是看是否形式上立法。
再比如以下兩個問題
5.5.3a) 是否有證據表明,在過去三年中,高級領導人(總統或部長)已公開承諾:
-通過提供資金或物質援助,幫助其他國家提高應對流行病威脅的能力?
- 通過擴大籌資或請求國際支持以提高能力,提高該國應對流行病威脅的國內能力?
評分標準:
需要滿足至少一個標準= 1,
兩者均否 = 0
5.5.3b) 是否有證據表明該國在過去三年中投資了資金(來自捐助者或國家預算),或以下向其他國家提供技術援助的行動:
- 幫助其他國家提高應對流行病威脅的能力?
- 提高國內應對流行病威脅的能力?
評分標準:
需要滿足至少一個標準= 1,
兩者均否 = 0
問題5.5.3a)是關於承諾,5.5.3b)是關於行動,中國前者得0分,後者得1分 .
空泛的承諾不應該,也不能跟實在的行動相提並論。一個國家有實在行動就行,承諾不承諾不再重要。合理的做法是,設置成只要有行動就兩者都得分。
再看看下面這個問題
2.1.1a) 國家實驗室系統是否有能力對世衞組織界定的10項核心測試中至少5項進行診斷測試?
評分標準:
有證據證明他們可以進行10個核心測試中的5個 ,並且明確是哪幾項= 2,
有證據證明他們可以進行10個核心測試中的5個,但不能明確是哪幾項= 1,
沒有證據表明他們可以進行 10 個核心測試中的 5 個 = 0
報告指出,中國學術研究表明,中國可以進行以下六項核心測試:聚合酶鏈反應(PCR)流感病毒(流感)檢測;脊灰病毒(脊髓灰質炎)病毒培養;艾滋病毒血清學;結核支核支核分枝桿菌(結核病/結核病)顯微鏡;瘧原蟲快速診斷檢測;沙門氏菌腸炎血清型Typhi(傷寒)的細菌培養。但是在國家衞生委員會或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網站上沒有關於國家規定的檢測的信息,也沒有提供可以檢測的疾病的核心列表,所以中國只得1分。
明明GHS指數自己已經列出中國能夠進行6項核心測試,僅僅因為中國政府的網站上沒有相關信息,就説不能確定是哪幾項,難道不很荒唐嗎?諸如此類的例子很多,很多指標都是中國存在相關事實,但因為中國的政府網站上沒有相關信息而不得分。
2
聚焦模糊
當疫情爆發,我們的最重要的目標是,儘可能拯救更多的生命,所有防疫工作都應該圍繞這個核心進行。但GHS指數不僅僅涉及到救人,還有很多其他考量,如隱私權,男女平等,不但無助於救人,而且可能不利於控制疫情。
比如,有三個子指標是涉及男女平等的,相關問題如下
3.6.3a) 擁有移動電話的男性和女性之間的百分比差距
3.6.4a) 可上網的男性和女性之間的百分比差距
6.2.2a) 聯合國開發計劃署(開發署)兩性不平等指數評分
這三個問題中國都排名靠前。男女平等很重要,但作為指標就很合理,因為從未聽過,男女不平等會影響應對傳染病疫情的。
比如有兩個子指標涉及隱私權的,相關問題如下
1.2.2b)是否有法律法規保護通過監督活動收集到的動物(和動物養殖者)的機密信息?
2.2.4a) 是否有法律法規保障個人可識別健康信息的機密性,例如通過衞生監測活動產生的信息?
2.2.4b) 是否有法律法規保護個人可識別健康信息的機密性,例如通過健康監視活動產生的信息,包括提及免受網絡攻擊的保護(如勒索軟件)?
隱私權固然重要,但遠不如生命重要。在對抗疫情中,我們很可能要犧牲自己的隱私。在新冠病毒疫情中,為了防範疫情,我們需要上報自己的行程和一些私人信息,在西方國家看來是嚴重侵犯隱私權。但是,這些措施確實有效地避免了一些自私的人,為了不被隔離,隱瞞旅行史和發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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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方為尺,度量其他國家
縱觀所有指標和問題,幾乎可以肯定GHS指數的研究人員是在研究了歐美發達國家,特別是美國和英國的醫療體系的基礎上,再添加一些自己的想法形成。所以歐美國家排名都很靠前,美國和英國更是排名第一和第二。但符合發達國家的,就一定是合理的,一定適合其他國家嗎?恐怕不會。
比如,有兩個子指標是涉及私營部門的,相關的問題如下
1.2.5a)關於動物傳染病的國家計劃,或其他法律法規,是否包含與私營部門在控制和響應動物傳染病的合作機制?
3.1.2a) 該國是否擁有僱傭私營部門以協助疫情應急準備和應對的具體機制?
毫無疑問,中國這兩個問題都得0分。
目前發達國家大多實行資本主義,私營部門資金雄厚技術能力強,當然可以在應對傳染病中發揮重大作用。但在發展中國家,連公共部門都缺錢缺人缺設備,疫情爆發怎麼可能依靠私營部門呢?而且私營部門的唯一目標就是盈利,在疫情期間,如果它們要在救人和賺錢兩者中做出選擇,它們會選擇哪個呢?恐怕是後者。
在美國疾控中心因自身失誤,長達一個多月無法進行大規模病毒核酸檢測,在3月初將所有核酸檢測開發給了私人實驗室,大規模核酸檢測得以開展。但不久又出現問題,大量樣品積壓導致數據滯後,患者苦苦等待結果而不得入院治療。主要原因是,私人實驗室即使已經滿負荷工作,但為了利潤,仍然大量接單。
“私人實驗室正在引發新的新冠病毒檢測危機”截圖:《大西洋月刊》
再比如以下問題
2.3.2a) 是否有公共證據表明該國每20萬人至少有1名受過現場培訓的流行病學家?
評分標準:
是 = 1 否 = 0
中國得0分。報告指出“中國現場流行病學培訓計劃自2001年成立以來,已培訓了356名流行病學家“,達不到每20萬人至少有1名受過現場培訓的流行病學家。
值得注意的是,找到的新聞顯示,培訓班由美國疾控中心駐CFETP顧問George Conway博士擔任主講人。
中國現場流行病學培訓項目報道
難道只有參加了美國人主持的現場流行病學培訓,才能被認定為流行病學專家?
最讓人難以接受的是以下問題的評分依據。
5.6.1b) 是否有公共證據表明該國在過去兩年中沒有在大流行性流感應變計劃(PIP)框架下共享樣本?
該問題中國得0分。GHS指數評分的理由是,找到外國媒體(紐約時報)指責中國沒有共享禽流感樣本的報道。但同時也承認有中國媒體(中國日報)報道,世衞組織回應稱中國有共享禽流感樣本,然而中國還是得0分。當外國媒體和中國媒體的報道衝突時,GHS指數研究人員沒有找第三方世衞組織去核實,而是選擇相信外國媒體。
值得注意的是,這個問題只有中國和北韓沒得分,直接導致中國在規範類的得分比其他國家落後約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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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
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師。總的來説,GHS指數作為首個評估一個國家應對大流行病的能力的指數來説,還是值得參考和學習的。但是我們更要量體裁衣,而非削足適履。首先要仔細研究GHS指數的各個指標,找到合理並適合我們的,再參考學習。既不能意氣用事完全否定它,也不能全盤接受它。
通過本章對GHS指數的探討,我們大概瞭解中國綜合能力排名51名的原因,主要就是GHS指數的評分太過重形式。不過還有兩個問題未解決,為什麼中國規範類的排名在195個國家中僅排141名,以及為什麼GHS指數排名第一的美國成了新冠疫情最嚴重的國家。下一篇文章將對這兩個問題進行探討,敬請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