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外籍後户口被註銷 男子竟然狀告合肥警方_風聞
合适-2020-04-28 18:25
來源:安徽商報或安徽商報合肥網
一男子曾經的户口在合肥市,因為2017年加入加拿大國籍,派出所便依法對其户口進行了註銷。事發後,該男子將派出所起訴至法院,認為其雖然加入外國國籍,但是常住在合肥,户口被註銷給其生活帶來不便,因此警方應該恢復其户口。4月26日,記者從法院獲悉,安徽省高院對此案作出了二審判決。
男子加入外國國籍派出所註銷户口
男子李某(化名)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2017年加入加拿大國籍。李某自稱,因陪孩子在加拿大上學,加入了該國國籍。
2019年3月11日,合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向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作出《關於19人自動喪失中國國籍的情況通報》,該通報的名單中包括李某,通報請求“協助調查並註銷其户籍”。
2019年3月14日,派出所就户籍註銷事宜通過短信形式通知李某,於同年3月22日作出告知書,告知李某,根據《2018年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規範》規定“已在境外定居、加入外國國籍或者確屬華僑身份但未按規定申報註銷户口的,出入境管理部門可以協助核實相關人員身份與情況,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應當按規定註銷其户口,並通知其本人或者親屬”,李某已符合自動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條件。
派出所告知李某,讓其十五日內攜帶户口本、身份證到派出所註銷户口,逾期未辦,派出所將依法予以註銷户口。
次日,李某在該《告知書》上簽名,民警對其進行談話並製作談話筆錄。民警告知李某,將依法註銷其户口。李某當場表示異議,認為户籍與國籍不能等同,沒有明確法律依據必須註銷户籍。
談話當日,派出所向李某出具了《户口註銷説明》,載明將其户口予以註銷。
男子:國籍與户口是兩碼事應恢復户口
李某將派出所起訴至法院,要求確認派出所註銷其户口的行為違法;恢復其户籍和居民身份證件的正常使用。
李某訴稱,他沒有在境外定居,而是常住合肥,派出所強制註銷其在常住地的户口,沒有法律依據,“沒有相關明文,規定登記為中國户口的公民必須具有中國國籍,也沒有規定中國公民喪失中國國籍後必須註銷户口。”
李某認為,派出所混淆了國籍和户籍的關係,“户籍是為了方便公安機關對常住人口信息的管理,我雖然是外國籍,但是作為當地常住人口,理應納入常住人口的管理,不應該強制註銷户口。強制註銷户籍給我的生活和工作帶來極大的不便,對我的財產安全構成威脅。”李某稱,其醫保、社保、車輛證件、銀行、公司股份和房產等等都因居民身份證件而設立,強制註銷户口和居民身份證,會給他的生活和工作造成極大的不便,對已經產生了的權益和財產安全構成威脅。
另外,李某認為,派出所註銷其户口程序違法。
説法:註銷其户口合法駁回訴請
法院審理認為,李某此次被註銷的户口登記於2016年,是其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時的户口登記,其已於2017年加入加拿大國籍,自動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再是中國公民,故該户口登記情形已與事實不符,理應被註銷。
根據《户口登記條例》第二條規定,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外國人和無國籍人户口登記的,必須滿足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這一前提條件,該條件是否成立,應由根據《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的規定予以判斷,李某提出的“常住合肥”並不能當然視為“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另外,派出所註銷户口的程序上也沒有違法。
據此,合肥市中院一審駁回李某的訴訟請求。安徽省高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