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葦子溝白虎山舊石器地點發現的石器研究_風聞
中国考古-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官方账号-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2020-04-29 21:13
內容摘要:白虎山舊石器地點位於瀋陽市法庫縣卧牛石鄉葦子溝村白虎山界河的Ⅲ級侵蝕階地上,發現於2011年4月。共採集石器39件,均採自地表風化殼。石器類型包括石核、石片、工具和斷塊4類。原料以瑪瑙為主。工具中刮削器佔主要地位,兼有少量雕刻器和鑽器。該地點年代較晚,推測為舊石器時代晚期。
2011年,瀋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和吉林大學邊疆考古研究中心合作開展瀋陽早期古人類探源課題研究,瀋陽地區舊石器時代考古調査即研究內容之一。2011年4月16日,對瀋陽市法庫縣卧牛石鄉進行調査時,在卧牛石鄉葦子溝村白虎山界河的Ⅲ級侵蝕階地上發現一處典型的舊石器地點。
一、地理位置、地貌與地層
(一)地理位置
葦子溝白虎山舊石器地點位於遼寧省瀋陽市法庫縣卧牛石鄉葦子溝村白虎山界河的Ⅲ級侵蝕階地上,海拔115米。地理座標為東經122°57'41.1",北緯42°33'35.3〃。北距彰武縣東甸子村1400米,東距葦子溝村1360米,東南距公路900米(圖一)。
(二)地貌
法庫縣地處瀋陽地區北部,南與瀋陽沈北新區隔遼河相望,北與康平縣、昌圖縣、開原市接壤,東與調兵山市、鐵嶺縣毗鄰,西與新民市、彰武縣相接。該區域地處遼河中游右岸,地勢北高南低,丘陵平原起伏交錯,平均海拔65.5米,屬北温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年平均氣温6.7°C,年降水量600毫米左右,四季分明,氣候宜人。
葦子溝白虎山舊石器地點南、西、北側均為丘陵,最高海拔115米,東側為界河,西北—東南流向。界河最寬處超過100米,河谷中I級階地發育,為堆積階地,寬近400米;Ⅱ級階地缺失;Ⅲ級階地為侵蝕階地,流紋岩基岩裸露。
(三)地層
葦子溝白虎山舊石器地點位於界河的Ⅲ級侵蝕階地上。階地上無文化層,地表為裸露的流紋岩基岩風化殼,含有較多瑪瑙。石製品均採自風化殼(圖二)。
二、石器的分類與描述
共採集石器39件,分為石核、石片、斷塊和工具4類。
(一)石核
單枱面錘擊石核1件。11FWB:10,長23.5、寬28.5、厚24.9毫米,重15.1克。原料為瑪瑙。塊狀毛還,近似錐形。打製枱面,長27.5、寬24毫米,枱面角90.1°—102.5°。有2個剝片面。AI剝片面有12個明顯的剝片疤,最大的長16.5、寬11毫米;All剝片面有3個明顯的剝片疤,最大的長18.5、寬10.5毫米。石核採用同向剝片的方法;片疤延伸長度遠,貫穿整個核體;疤比較淺平,表明所剝下的石片較薄。剝片面積約佔石核面積的2/3,石核表面還保存較大面積的石皮。觀察核體厚度及枱面角大小發現,AI剝片面可以繼續剝片,而All剝片面由於枱面角太大,已經很難再進行剝片。這表明該石核的利用率較低,可能與剝片者技術不成熟或原料較易獲得有關。觀察AI剝片面發現,在剝片的過程打擊點多集中在片疤側稜與枱面相交處,利用已形成片疤的側稜來控制剝片的形狀及大小,進而獲得長大於寬、兩邊較為規整的石片。這種方法與打製石葉及細石葉中脊的控制類似,但由於原料和與技術成熟度較差,所剝石片並不能如石葉及細石葉規整。從剝片疤與本地點完整石片及二類工具的形態比較來看,該石核所剝下的石片中多數可以直接使用(圖三,1)。
(二)石片
共10件。均為錘擊石片。分為完整石片和斷片。
1.完整石片
共9件。長13.5—26.9、平均長20.2毫米,寬13.7—30.5、平均寬22.1毫米,厚3—12.5、平均厚7.8毫米,重0.7—9.8、平均重5.3克,石片角85.2°—114.2°,平均石片角99.7°。原料除蛋白石和燧石各1件外,其餘均為瑪瑙。枱面以自然枱面和打製枱面為主,其次為點狀枱面。石片背面均為自然面的有1件,均為石片疤的有3件,其餘5件既有石片疤又有礫石面。剝片方向同向的有1件,對向的有6件,復向的有2件。
根據枱面與背面的性質可以分為5種。
(1)自然枱面、人工背面1件。11FWB:17,長26.9、寬24.7、厚9.1毫米,重5.7克。原料為瑪瑙,三角形。枱面長23、寬8.3毫米,石片角113.2°。打擊點散漫,劈裂面半錐體微凸,無錐疤,同心波和放射線清晰。背面有5個石片疤,剝片方向為對向。側緣、底緣完整鋒利。
(2)自然枱面、自然背面+人工背面3件。11FWB:29,長13.5、寬16.1、厚4.8毫米,重0.8克。原料為瑪瑙,形狀不規則。枱面長15.2、寬4.2毫米,石片角110.2°。打擊點集中,劈裂面半錐體凸,同心波清晰,無錐疤和放射線。背面除保留50%的自然面外有6個剝片疤,剝片方向為對向。側緣完整,底緣有疤。
(3)人工枱面、自然背面1件。11FWB:3,長39、寬30.5、厚8毫米,重9.8克。原料為瑪瑙,形狀不規則。枱面長12.7、寬6.1毫米,石片角108.3°。打擊點集中,劈裂面半錐體凸,同心波、放射線清晰,無錐疤。側緣和底緣完整鋒利,遠端呈羽狀(圖三,2)。
(4)人工枱面、人工背面2件。11FWB:26,長17.7、寬13.7、厚3.7毫米,重0.8克。原料為蛋白石,形狀不規則。點狀枱面,打擊點集中,劈裂面半錐體凸,同心波清晰,無錐疤和放射線。背面有5個石片疤,剝片方向為復向。側緣完整,底緣有疤。
(5)人工枱面、自然背面+人工背面2件。11FWB:39,長17.6、寬21.6、厚3.8毫米,重1.7克。原料為瑪瑙,形狀不規則。打製枱面。枱面長8.8、寬3.3毫米,石片角85.2°。打擊點散漫,劈裂面半錐體微凸,同心波清晰,無錐疤和放射線。自然面約佔背面的30%,有1個石片疤,剝片方向為對向。側緣完整,底緣有疤。
2.斷片
石葉近端斷片1件,原料為瑪瑙。11FWB:21,長24.5、寬11.9、厚6毫米,重1.5克。形狀呈長方形。打製枱面。枱面長7.5、寬3毫米,石片角115.2°。打擊點集中,劈裂面半錐體凸,同心波清晰,無放射線和錐疤。背面均為石片疤,共6個,剝片方向為同向。石葉的側緣完整,遠端為斷口,斷口平齊,應為人為截斷,截斷方式為打擊石葉背脊處使其斷裂(圖三,3)。
由以上分析可得到以下結論。
(1)枱面中人工枱面較多,表明當時古人類已經認識到利用人工枱面進行剝片更易獲得較多適合使用的石片,也説明他們已有意識地對台面進行選擇和調整。
(2)背面有石片疤的佔大多數,且剝片方向以對向居多,説明古人類已能通過對剝片方向和角度的調整來獲取更多的石片,大大提高了石核的利用率。同時,這也與該地點石核的剝片方向一致。
(3)石片中自然背面和自然枱面較多,幾乎佔石片總量的一半。較多數量的初級剝片的存在表明古人類曾經對較多帶礫石面的石核進行初步加工。
(三)斷塊
共11件。長21.4—53.3、平均長37.4毫米,寬13—43.2、平均寬28.1毫米,厚3.1—16.6、平均厚9.8毫米,重1.2—33.5、平均重17.4克。原料均為瑪瑙。斷塊佔石器總數的28.2%,原料單一,形狀不規則,個體大小差異較大,多有人工痕跡,應為剝片過程中產生的廢品,可能與原料解理較為發育有關。11FWB:1,長53.3、寬43.2、厚16.4毫米,重33.5克。表面為石片疤和解理面,可能為剝片過程中形成的廢品。
(四)工具
共17件,包括二類(使用石片)和三類工具。
1.二類工具
共6件。均為錘擊石片。均為單刃刮削器。可分為直刃、凸刃和凹刃。
1)直刃
3件。長27.2—35.4、平均長31.3毫米,寬22.5—41.3、平均寬31.9毫米,厚5.5—18.7、平均厚12.1毫米,重2.8—32.3、平均重17.6克。刃長15.5—56、平均刃長35.8毫米,刃角23.1°—43.5°,平均刃角33.3°。原料均為瑪瑙。11FWB:16,長27.2、寬22.5、厚5.5毫米,重2.8克。形狀近似梯形。自然枱面,劈裂面半錐體較凸,同心波和放射線不清晰。背面均為石片疤,共5個,剝片方向為復向。以石片較為薄鋭的遠端作為刃,刃緣較為平直,刃口不平齊,刃長15.5毫米,刃角23.1°。刃緣劈裂面分布大小不一且連續的魚鱗狀使用疤,而背面無疤和擦痕,表明刃的使用為刮、削等的橫向運動。刃口中部出現崩損,可能是加工木質、骨質等硬性材料所致(圖二,4)。
2)凸刃
1件。11FWB:22,長35.5、寬20.1、厚6.1毫米,重0.5克。原料為瑪瑙,形狀不規則。打製枱面,劈裂面半錐體微凸,同心波和放射線不清晰。背面均為石片疤,剝片方向為轉向。以石片較薄的側緣作為刃,刃緣凸,刃口較平齊,刃長17毫米,刃角31.2°。刃緣背面有使用形成的連續淺平魚鱗狀片疤,推測為加工軟性物體形成的(圖三,5)。
3)凹刃
2件。長21.1—59.2、平均長40.2毫米,寬21—43.1、平均寬27.6毫米,厚3.5—12.2、平均厚7.8毫米,重1.4—28.6、平均重15克。刃長16.5—25.1、平均刃長20.8毫米,刃角35.2°—42.3°,平均刃角38.7°。原料分別為瑪瑙和板岩。11FWB:34,長21.1、寬21、厚3.5毫米,重1.4克。原料為瑪瑙,形狀不規則。打製枱面,劈裂面半錐體凸,同心波和放射線不清晰。背面均為石片疤,共10個,剝片方向為復向。以石片遠端作為刃,刃緣凹,為剝片過程中石片遠端斷裂形成的凹缺。刃長16.5毫米,刃角35.2°。刃緣劈裂面有連續的淺平魚鱗狀使用疤,背面無使用疤和擦痕,表明刃緣的使用可能為橫向的刮、削等運動,推測為加工材質較軟的物體所致(圖三,6)。
由以上分析可知,該地點二類工具具有以下特點。
(1)原料性質較為單一,以瑪瑙為主,兼有極少量的板岩。
(2)工具類型單一,均為刮削器,形態大小基本與完整石片一致。
(3)工具平均刃角不超過39°,仍然較為鋒利,可以繼續使用。説明古人類在選擇使用石片時經過精心挑選。
(4)對刃的選擇包括側緣和遠端兩種,以遠端為主,且均以背面帶有較大石片疤的邊緣作為刃。
(5)在選擇刃緣的同時亦對與刃緣相對的把握部位進行選擇。適用的刮削器既要有鋒利的刃緣,又要有較為鈍厚便於把握的部位。該地點刮削器的選擇較好地體現了這一原則。
2.三類工具
共11件。原料以瑪瑙為主,燧石極少。以塊狀毛坯為主,兼有少量片狀毛坯。工具類型包括刮削器、雕刻器和鑽器。
1)刮削器
9件。可以分為單刃和復刃。
(1)單刃8件。原料除1件為燧石外,餘均為瑪瑙。分為直刃、凹刃、尖刃3類。
直刃2件。長20.1—30.5、平均長25.3毫米,寬19.9一27.1、平均寬23.5毫米,厚4.1—11.5、平均厚7.8毫米,重1.6—7.5、平均重4.6克。刃角36.5°—39.2°,平均刃角37.8°,刃長14.1-15、平均刃長14.5毫米。分別為塊狀毛坯和片狀毛還,採用硬錘直接修理,正向、復向修理各1件,修理部位均為刃緣。11FWB:15,長30.5、寬27.1、厚11.5毫米,重7.5克。原料為瑪瑙,塊狀毛坯,形狀不規則。刃緣較直,刃口不平齊。刃長15毫米,刃角36.5°。刃緣復向加工,兩側留有魚鱗狀修疤,一側連續,另一側不連續。最大的疤長4.4、寬11.5毫米。修疤共2層,均為直接修理刃緣所致,深淺不一,加工距離為近(圖四,1)。
凹刃1件。塊狀毛坯。11FWB:13,長31、寬31.5、厚9.5毫米,重11.3克。原料為瑪瑙,塊狀毛坯,形狀不規則。刃緣較凹,刃口較平齊。刃長21.1毫米,刃角65.3°。刃緣採用硬錘直接修理,復向加工,兩側均有連續的魚鱗狀修疤。最大疤長5.6、寬11.1毫米。修疤共3層,深淺不一,加工距離為近。刃緣兩側保留不連續的魚鱗狀使用疤,可能是加工硬性物體所致(圖四,6)。
尖刃5件。分為直凸邊和雙直邊兩類。
直凸邊2件。長30—35.7、平均長32.8毫米,寬24.6—30.5、平均寬27.5毫米,厚10.1—17.5、平均厚18.8毫米,重8.2—13.5、平均重10.8克。尖角52.7°—73.2°,平均尖角62.9°。原料分別為燧石和瑪瑙,均為塊狀毛坯,採用硬錘直接修理邊緣,正向、反向修理各1件。11FWB:5,長30、寬30.5、厚17.5毫米,重13.5克。原料為燧石,塊狀毛坯,呈三角形。直邊長15毫米,為自然邊。凸邊長25.2毫米,正向修理,背面一側留有連續的魚鱗狀修疤,最大的疤長6.2、寬13.1毫米。工具的加工距離為近。兩個邊交匯成尖角,尖角73.2°(圖四,3)。
雙直邊3件。長19.5—26.4、平均長22.9毫米,寬15.9—22.4、平均寬19.2毫米,厚4.9—7.8、平均厚6.4毫米,重1.6—2.7、平均重2.2克。尖角52.4°—74.1°,平均尖角63.3°。原料均為瑪瑙,除1件為片狀毛坯外,其餘均為塊狀毛坯,採用硬錘直接修理,修理方向包括正向和對向,修理部位為邊和把手。11FWB:32,長19.5、寬15.9、厚4.9毫米,重1.6克。片狀毛坯,形狀不規則。A直邊長6毫米,反向修理,修疤呈魚鱗狀,最大的疤長1.1、寬4毫米。B直邊長2毫米,正向修理,背面一側留有魚鱗狀修疤,最大的疤長3.2、寬9.1毫米。工具的加工距離為中。兩個直邊交匯成尖角,尖角63.5°(圖四,5)。
(2)復刃1件。11FWB:6,長31.5、寬28.5、厚11.5毫米,重6.4克。原料為燧石,塊狀毛坯,形狀不規則。復尖,A尖尖角43.2°,由兩直邊構成。A1邊長8.5毫米,A2邊長10毫米。B尖尖角36.5°,由直凹邊構成。B1邊為直邊,長8.6毫米;B2邊為凹邊,長5.1毫米。C尖尖角46.4°,由凸凹邊構成。C1邊為凸邊,長10毫米;C2邊為凹邊,長11.1毫米。反向修理,修疤呈魚鱗狀,最大的疤長1.1、寬4毫米(圖四,2)。
2)雕刻器
1件。11FWB:33,長18.5、寬14.9、厚7.5毫米,重1.8克。原料為瑪瑙,片狀毛坯,形狀不規則。以石片枱面一端左右互擊,形成屋脊形刃口(圖四,4)。
3)鑽器
1件。11FWB:38,長30、寬18、厚11.1毫米,重4.4克。原料為瑪瑙,塊狀毛坯,形狀不規則。錘擊修理,修理部位為一側邊,正向修理,修疤呈魚鱗狀。尖部未發現明顯的磨痕(圖四,7)。
根據以上分析可知,該地點三類工具具有以下特點。
(1)工具類型多樣,包括刮削器、雕刻器和鑽器,以刮削器為主。
(2)毛坯以塊狀毛坯為主,佔72.7%。塊狀毛坯上多帶有石片疤,極少帶有自然面,表明其應為剝片過程中形成的斷塊。這可能與該地點原料中解理裂隙發育有關。
片狀毛坯多形體較小,背面佈滿石片疤。表明在原料質地較差、難以剝下較多較合適的石片時,古人類多使用剝片過程中形成的斷塊。
(3)修理方法均為硬錘直接修理。修理部位以修理刃緣為主,修形和修把手極少見。這可能與較多使用塊狀毛坯有關。修理方向包括正向、反向、對向和復向,以正向修理為主。修疤多呈魚鱗狀,加工距離近。
(4)刃緣形態多樣,直刃、凹刃、凸刃和尖刃均有發現。表明古人類可以根據不同的需要打製出合適的刃。
三、結語
(一)石器工業特徵
(1)石器原料種類較為單一,以瑪瑙為主,其餘按比例依次為燧石、蛋白石和板岩。原料形體均較小,且解理裂隙極為發育,剝片過程中對石片形狀的控制較差,無法剝取較多適合使用的石片,同時產生大量斷塊,進而導致工具形體較小,且毛坯多為塊狀。石器的自然面並無流水作用的磨蝕(圖五)。
(2)根據石器的重量,大致將石器劃分為小型(≤50克)、中型(>50,≤100克)、大型(>100,≤200克)和特大型(>200克)4個等級。總體來看,石器重量均小於50克,平均重7.3克,應屬於舊石器時代晚期東北地區細石器工業類型。這可能與當時氣候乾涼的草原環境和以狩獵為主的經濟形態有關。此外,這與石器原料形體較小且解理裂隙發育不無關係。
(3)石器類型豐富,包括石核、石片、工具和斷塊。三類工具和斷塊數量最多,各佔28.2%;其次為石片,佔25.6%;再次為二類工具,佔15.4%;石核數量最少,佔2.6%。工具類型多樣,包括刮削器、鑽器和雕刻器(圖六)。
(4)石核數量較少,僅發現1件。原料為瑪瑙,近似錐形,採用錘擊法剝片,打製枱面。剝片過程中石錘的着力點多在石片疤邊稜與枱面相交處,利用石片疤的側稜對石片形狀的控制進行剝片。從石核上保留的石片疤來看,多數呈長條形,但兩邊多不平行。而這種類似石葉技術的剝片方法的使用以及發現的石葉表明石葉技術的流行,也説明古人類已經能夠利用先進的技術來彌補原料質劣的不足
(5)石片數量較多,佔石器總數的25.6%。依據形態可分為完整石片和斷片。剝片方法均為錘擊法。根據石片枱面和背面特徵關係,可將完整石片分為5種類型。枱面以自然枱面為主,其次為點狀枱面和打製枱面(圖七);背面既有礫石面也有剝片疤的佔多數,均為石片疤的次之,均為自然面的最少(圖八);剝片方向以復向和對向居多,其次為同向剝片。這表明古人類在剝取石片時直接以自然面作為枱面進行剝片,之後以其剝片面作為枱面進行剝片。同時,對核體進行不同角度的剝片,以期獲得較多石片。儘可能地剝取石片,在其中挑選較為合適的使用,這是在原料質地較差的情況下采取的以量補質原則的體現,也是古人類因地制宜、因材制宜的體現。
(6)二類工具類型單一,均為刮削器,數量較少,佔工具總數的15.4%。根據刃緣的數量和形態可分為單直刃、單凸刃和單凹刃三類。刃角較小,平均刃角不超過39°,刃緣鋒利。刃緣多較平整,使用疤呈魚鱗狀,深淺不一,個別出現崩損,多分佈在刃緣一側,推測加工的物體以軟性材料為主,且多為橫向的刮、削運動。
刃緣的選擇包括石片側緣和遠端,以遠端為主。對於長寬型石片多選擇側緣作為刃,而對於寬長型石片多以石片的遠端為刃。此種選擇既便於使用時把握,又與剝片時力的傳導導致長寬型石片側緣多較薄鋭,遠端則多外翻或呈羽狀,不適於直接使用有關。而寬長型石片遠端多較整齊鋒利,側緣則多較短較鈍厚。對於長寬較均衡的石片亦多選擇遠端為刃,而將較為鈍厚的枱面部分作為把握部分,手感較好,便於使用。
(7)三類工具毛坯以塊狀為主,其次為片狀毛坯,佔工具總數的28.2%。工具類型包括刮削器、尖刃器、雕刻器和鑽器。
刮削器刃緣的修理方向以復向修理為主,修疤多達3層,魚鱗狀,加工距離為近。刃緣形態多較平齊,平均刃角51.5°,使用疤呈魚鱗狀,多不連續,兩面分佈,推測多用來加工軟性物體。
尖刃器佔主體地位,佔三類工具總數54.5%。修理方法均為硬錘擊修理,修疤較深,形態以魚鱗狀為主,也有階梯狀。修理部位以修理刃緣為主,修形和修把手極少見。這可能與較多使用塊狀毛坯有關。修理方向包括正向、反向、對向和復向,以正向修理為主。修疤的形態主要為魚鱗狀,也有階梯狀。尖刃器包括單尖和復尖,平均尖角63.1°,組成尖角的兩邊多經過修理,以正向修理為主,兼有反向修理。以剝片過程中形成的三角形斷塊為毛坯,利用自然形成的尖,修理尖角的兩邊或一邊組成尖刃。
雕刻器為片狀毛坯,利用石片枱面的一段左右互擊,形成屋脊形刃口。
鑽器毛坯為塊狀毛坯,錘擊法修理形制,對自然尖稍做修理便加以利用。
該地點三類工具修理較為簡單,無較為固定的修理模式,缺乏預先的規劃和設計。對工具的形制無較為規整的修理,刃緣的修理多數無序,缺乏明確的計劃性,僅以能使用為目的。總體來看,該地點工具的修理只是權宜性的,僅用來解決臨時性的需求。
(二)與周邊遺址關係的對比
該地點發現的石器原料以瑪瑙為主,兼有蛋白石、燧石、板岩。石器以小型和微型為主,剝片方法均為錘擊法,不見砸擊技術的出現。工具類型多樣,刮削器佔主體地位,其次為雕刻器和鑽器。修理方法為硬錘直接加工,以正向修理主,兼有反向、復向和對向。石片之中也有細石葉發現,但並未發現細石葉石核以及以細石葉為毛坯的工具,説明細石葉技術及其產品在石器組合中佔據次要地位。工具毛坯以小型、微型石片及斷塊為主。工具組合中刮削器佔據主要地位,而其中尖刃器數量較多,這也是東北地區舊石器時代晚期細石器工業類型的普遍特點。
綜合來看,其石器工業特點符合以大布蘇地點為代表的細石葉石器工業,因此可將其歸人東北地區細石器工業類型。然而該地點工具中塊狀毛坯佔主要地位,無細石葉石核以及間接剝片和修理技術的存在,與本地區典型細石器工業有較大區別,而較多地繼承了舊石器晚期小石器工業的特點。從工具組合、剝片方法、形體大小等方面與舊石器時代晚期的凌源西八間房地點、沈家台地點不同。
該地點的時代應處於末次冰期盛期之前,晚於凌源西八間房地點與沈家台地點,而早於大布蘇地點。
(三)地點性質
該地點發現的石器工具小型化,屬於細石器工業。工具毛坯中塊狀毛坯數量較多,應與原料解理裂隙發育有關。工具的修理簡單,一般只修理刃緣,而修形和修把手極少見。從加工程度來看,多數只經過簡單的修理,為權宜工具,基本不見精緻加工;從工具組合來看,刮削器佔據主體地位,其中尖刃器數量亦較多,不見砍砸器等,均與東北地區以狩獵為主的細石器工具組合相似。
此外,小型尖刃器功能以戳刺為主,其次為鑽孔和刮削,且戳刺和鑽孔為尖刃器所特有的功能。表明此類小型工具適用於以狩獵為主的經濟形態。
從周圍環境來看,該地點位於界河Ⅲ級階地上,北、西、南三面均為丘陵,東側為界河。界河以東地勢平坦,視野開闊,且背風向陽,有較為平坦寬闊的活動面。此外,附近有包括界河在內的多條河流,不僅取水方便,而且為狩獵、捕撈提供了良好的條件,是人類活動的理想場所,應為一處狩獵或生活的臨時營地。
(四)年代分析
該地點位於界河Ⅲ級階地上,石器採自基岩風化殼上,不見新石器時代和青銅時代遺物。石器形體較小,原料以瑪瑙等為主,工具組合中以刮削器和尖刃器為主,與本地區舊石器時代晚期細石器特點基本一致,其年代應屬於舊石器時代晚期。
附記:本文是瀋陽早期古人類探源課題項目成果之一,也是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批准號:11JJD780001)研究成果,並得到科學基礎性工作專項“中國古人類遺址、資源調查與基礎數據採集、整合”(2007FY110200),“吉林大學‘985工程’項目”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