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印發意見:從嚴從快批捕、起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681460-2020-04-30 17:37
4月30日,最高人民法檢察院發佈《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新時代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意見》。《意見》明確,從嚴懲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20年底各地市(州)至少建立一處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辦案場所。

**《意見》明確,依法從嚴從快批捕、起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突出打擊性侵害未成年人,拐賣、拐騙兒童,成年人拉攏、迫使未成年人蔘與犯罪組織,組織未成年人乞討或進行其他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的犯罪。依法懲處危害校園安全、監護侵害、侵害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犯罪。堅持依法從嚴提出量刑建議,積極建議適用從業禁止、禁止令。上級檢察院對重大案件要堅持掛牌督辦,加強跟蹤指導。堅持和完善重大疑難案件快速反應、介入偵查引導取證機制。加強與偵查、審判機關的溝通交流,通過典型案例研討、同堂培訓、一體推行司法政策等方式凝聚共識,統一司法尺度,形成打擊合力。
**《意見》明確強化刑事訴訟監督。**注重強化與公安機關執法辦案管理中心等平台的溝通與銜接,深入開展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重點監督對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有案不立、立而不偵、有罪不究、以罰代刑等問題。
**《意見》規定,持續推進“一站式”辦案機制。**加強與公安機關溝通,努力實現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詢問被害人同步錄音錄像全覆蓋,切實提高一次詢問的比例,避免和減少二次傷害。會同公安機關、婦聯等部門積極推進集未成年被害人接受詢問、生物樣本提取、身體檢查、心理疏導等於一體的“一站式”取證、救助機制建設。2020年底各地市(州)至少建立一處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辦案場所。
**《意見》明確,加強未成年被害人關愛救助工作。**認真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全面加強未成年人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見》等規定,實現符合條件對象救助全覆蓋,重點加強對孤兒、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及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等特殊被害人羣體的關愛救助。主動協調職能部門,藉助社會力量,提供身心康復、生活安置、復學就業、法律支持等多元綜合救助,幫助被害人及其家庭擺脱困境。會同司法行政部門,健全完善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制度。
**《意見》強調,抓好“一號檢察建議”監督落實。**深刻認識督促落實“一號檢察建議”的本質要求是把未成年人保護有關法律規定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真正形成政治、法治和檢察監督的“三個自覺”,以性侵案件為切入點、突破口,以“一號檢察建議”為牽引,助推各職能部門依法履職,促進未成年人保護社會治理。
**《意見》規定,全面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和入職查詢制度。**加快推進、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督促有關部門、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的各類組織及其從業人員嚴格履行報告義務。積極溝通協調,聯合公安部、教育部等部門,建立教職員工等特殊崗位入職查詢性侵害等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統一管理,明確查詢程序及相應責任,構築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防火牆”。
**《意見》規定,修改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指引(試行)》。**制定下發有關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涉及未成年人黑惡犯罪、未成年人毒品犯罪等疑難複雜案件辦理規範或指導意見。準確把握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特殊規律,建立健全未成年人言詞證據審查判斷規則。
**《意見》規定,推進“智慧未檢”建設。做好未成年人檢察部門部署應用檢察機關統一業務應用系統2.0版工作。**加快推進未成年人幫教維權平台建設。探索引入區塊鏈技術,提升特殊制度落實、犯罪預防、幫教救助等工作的精準性、有效性。注重未成年人檢察大數據建設與應用,加強對性侵害未成年人、校園欺凌、輟學未成年人犯罪、監護侵害和缺失、未成年人涉網等問題的分析研判,提升未成年人檢察的智能化水平。
**《意見》規定,推動建立罪錯未成年人分級干預體系。**加強與公安、教育等職能部門的配合協作,建立健全嚴重不良行為、未達刑事責任年齡不予刑事處罰未成年人的信息互通、線索移送和早期干預機制,推動完善罪錯未成年人臨界預防、家庭教育、保護處分等有機銜接的分級干預制度。認真落實《關於加強專門學校建設和專門教育工作的意見》,積極推動解決招生對象、入學程序、效果評估等方面的難題,探索建立檢察機關與專門學校的工作銜接機制,把保護、教育、管束落到實處,切實發揮專門學校獨特的教育矯治作用。全面加強家庭教育指導,督促父母提升監護能力,落實監護責任。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婦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