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鄢烈山談方方_風聞
叫兽之音-听兽叫,闻天道2020-04-30 17:32
日,某人就方方日記的話題採訪了鄢烈山先生。鄢先生是誰之前並不知曉,採訪者稱之為著名時事評論家。既然“著名”,想來説出來的話,應該是有分量的,自然也是應該能夠獲得讀者認可的。
然而,通過閲讀和分析此次採訪的內容,恐怕評論家的説法有待商榷。在此拋出一二,與讀者探討。
第一,針對日記裏都充斥着“聽醫生朋友説”這樣的字眼的所謂“非虛構”,鄢烈山這樣解釋:
“聽説”,就是聽到的意思——聽親戚朋友説。這與新華社記者的“據介紹”、“據瞭解”,有多大差別? 她能夠根據説話人一向的信用,更好判別可信度。至於讀者,日記內容的真偽就要靠自己的常識、經驗、邏輯推理去判斷。
我個人認為,“方方日記”的所記所感,是真實、真誠的,表達態度是正直的客觀的,沒有無中生有。
第二,對於“方方日記”裏她都承認自己錯誤的紀錄了雲南梁小霞護士“死亡”以及“火神山有幾間病房的屋頂被掀開”的問題,鄢烈山認為:
我認為這根本就不是問題,甚至連瑕疵都算不上!
首先,方方不是記者,她只是困守在家的普通市民,她被禁足想C道聽途説”都不可得,不可能去現場核實聽聞,聽醫生朋友説、聽其他朋友説,記下她真實聽到的這些,有什麼不對呢?
先就這兩點,我們不妨做一個分析,並根據鄢先生的邏輯進行一個推理。
首先,方方在其日記的第三篇《口罩代替豬肉成為過年最緊俏的東西》,開頭是這麼寫的:繼續謝謝大家對武漢和武漢人民的關心關注,我很樂意繼續實事報道。
方方不是記者,卻做着記者的工作,且不説需不需要記者證,滿不滿足做報道的資格。但至少,這句話告訴我們,方方的日記是本着實事求是的紀實,而非一般文學創作;“為大家做報道”,顯然是通過網絡的形式向全國各地的讀者觀眾來傳達信息,是廣而告之,而非自娛自樂。
既然是傳播如此廣泛的實事報道,當然需要力求真實,求信息來源的可靠,儘可能對所獲得的信息進行多方位的求證。因為,至少有相當的聽眾已經做好了相信你所説的準備。那麼你所説的一切,都有可能被他們接受。並認定為可靠的、真實的。任何不可靠的、虛構的都可能會引起社會的轟動和不良反應。
就拿廣西護士為例,為什麼提前11個小時宣告護士的死亡?真的就不需要對這個信息進行核實嗎?真的就沒有時間和渠道進行核實嗎?這個消息在當時讀者都認可,只有護士的家屬和進行搶救的大夫並不認可。
即便禁足在家,不還是有那麼多醫生朋友嗎?而廣西護士得病的消息也不正是從醫生朋友那得來的嗎?怎麼就不能問一下,求證一下了呢?怎麼可能就沒有時間再去確認一下了呢?這樣的報道是實時報道的態度嗎?是實時報道應該有的做法嗎?尤其是在有幾百萬上千萬的聽眾觀眾的圍觀的情況下。這樣的做法合適嗎?這樣“聽醫生朋友説、聽其他朋友説,記下她真實聽到的這些”就真的對嗎?
即便是不做其他的求證,即便認為朋友説的話都是100%可靠,如果只是自己記錄在自己的日記裏,也不是什麼問題。但問題在於你是向大眾做事實報道,是在廣而告之,你又如何保障自己的報道是事實呢?因為你報道出去,聽眾可海了去了,那就會信以為真,那就會到處傳發。又如何保證由於自己的信息失誤而不引發負面影響呢?而這種負面影響自己能夠修復嗎?鄢先生的這個邏輯,對嗎?
如果按照鄢先生這個邏輯來推,那是不是也可以説,我的一個可靠的朋友説鄢烈山死了,而且是死於花柳病,而鄢烈山是我非常敬重的人,我相信我可靠朋友的消息,於是廣而告之,讓眾多的鄢烈山的敬仰者知曉鄢烈山已死,且死於花柳病。我們為此組織起來,為鄢先生開一個轟轟烈烈的追悼會,在悼念追思的同時,同時譴責批判或探討一下鄢先生行為的不檢點。我們這些人雖然沒有禁足在家,但畢竟跟鄢先生並非生活在一起,按鄢先生的説法,我們只能靠邏輯、經驗、常識來進行合理推理。首先,死是有可能的, 畢竟人有旦夕禍福;那麼死於花柳病,也絕非不可能,畢竟世事無絕對,也畢竟人不會把自己不光彩的一面公諸於眾。那麼如此,我們説鄢先生死於花柳病,就合理呢?又能合法了嗎?又怎麼談得上不是問題,甚至連一點瑕疵都沒有了呢?
鄢先生還説:小梁多日昏迷不醒,植物人一樣靠人工續命,傳言她已逝並不離譜。
把還活着的人説成死人,還認為是非虛構,鄢先生這樣的説話,顯然不體現公知們經常倡導的人性,反而更顯得冷漠和反人性。
一個昏迷多日的人,像植物人一樣靠人工細命,這種情況恐怕在醫院裏屬於司空見慣的事情,而最終能夠給醫生挽回生命的案例,恐怕也不少在少數。即便是植物人,不也常常有奇蹟發生的情況嗎?怎麼就能輕易的向幾百萬乃至幾千萬的讀者,提前11個小時宣佈護士的死亡呢?這是事實報道該有的態度嗎?體現了實施報道應該具備的精神嗎和素質嗎?而認為這種可以把植物人一樣的病患宣佈死亡的做法,這麼輕輕鬆鬆的説成“做的並不離譜”,難道不是冷漠和缺乏人性又是什麼呢?
這是一個著名的時事評論家所應該具備的素質嗎?
如果説廣西護士事件還沒有引起多大的不良反響和轟動的話。那麼“殯儀館手機的照片”事件的社會副效應恐怕是巨大的。
社會負效應如何巨大,這裏不再做詳説。單説這裏頭的“非虛構”。
這裏頭找不着,非虛構,全是虛構。
第一,醫生朋友傳來了照片,請問照片在何處?如果有照片,至少在照片部分不存在虛構,但現在始終見不到這張照片。既然見不着又非説有,而又説是紀實報道,即使報道卻不公之於眾,怎麼能説不是虛構呢?怎麼證明不是虛構呢?
第二,聽醫生説的照片是來自於殯儀館,是拍攝的賓館現場的場景,地上丟棄了滿地的手機。這個説法引起了網民對殯儀館的聲討, 因為顯然如果這是真的,説明殯儀館的做法很負很不負責任。不管疫情當中有多麼緊張,我們都不能認為這就是殯儀館的照片,就是殯儀館工作人員的做法。
按照鄢先生的指導,我們來做一下分析推理,並結合常識來做判斷。首先死者多半是在醫院搶救期間去世,他們的手機恐怕早有被家屬做保管。個別有丟落可能也是存在的。正如FF後來解釋,手機有污染且危險,並不能進行焚燒。不能焚燒,自然會有殯儀館的工作人員將手機亡者身上取出,但工作人員會把他們丟得滿地都是嗎?是什麼理由能讓他們這麼做呢?是因為混亂嗎?再混亂,工作人員沒有經驗嗎?不知道該怎麼收集處理手機嗎?殯儀館沒有相關的工作規範嗎?由此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推理,在假定有這張照片的前提下,無法認定這張照片來自於殯儀館。這樣的虛構給殯儀館和殯儀館工作人員帶來了傷害,這難道是非虛構?
第三,我們暫且假定有這張照片,如果照片不能證明來自於殯儀館,那照片上的手機的主人就一定去世了嗎?就一定死於新冠病毒嗎?FF又是如何確定了的?如果不能確定,又怎能發出那樣的悲嚎呢,而又怎麼可以把這種悲豪向着數百萬數千萬的觀眾傳遞呢?以至於讓那麼多的觀眾感到天昏地暗,毫無希望了呢?
這是怎樣的實事求是的報道寫法呢?這是怎樣的“非虛構呢?這就是鄢先生所説的:
真實、真誠的,表達態度是正直的客觀的,沒有無中生有。
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