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問廣西欽州姦殺10歲女孩死緩判決_風聞
雾满拦江-雾满拦江官方账号-当代著名畅销书作家,天使投资人,腾云智库成员2020-05-10 19:34
作者| 老霧
來源| 霧滿攔江
(01)
先説個好消息。
韓國有個人,自殺了。
跳入漢江自殺了。
自殺是生命的悲劇呀,怎麼能説是好消息呢?
這位跳江人士,今年42歲,他以前犯下強姦和傷害罪入獄,去年年底放出來。
人是放出來了,但韓國要求這位刑釋人員,必須要佩帶電子腳鐐,有關部門對他的行蹤24小時監測,一旦發現他靠近受害人居住地,或是幼兒園、小學等地方,就立即下令這貨離開。
所以這貨不開心。
他就是想接近受害人居住地、或是幼兒園小學什麼的。
法律就是不允許他去。
所以他很悲憤。
不自由,勿寧……不是,對他來説,不能傷害別人,勿寧死,所以他悲憤的投了江。
投了江。
你説這是不是個好消息?
(02)
日本有部小説《犯罪嫌疑人X的獻身》,故事開頭,一位媽媽帶着女兒,逃離暴戾的丈夫,躲藏到一處。但暴戾丈夫很快追來了,毆打母女,搶奪財物,母女二人為了自保,不得不拼命反抗,結果嘎哩咔嚓,把這個壞東西弄死了。
弄死了,那就是一條人命。
於是這部小説,就圍繞着母女二人如何脱罪,展開了驚心動魄的鬥智
故事很好,但我每讀到這樣的故事,都感覺渾身不適。
這個世界,似乎是壞人的天堂。
他打你,強暴你,殺傷你,好像沒什麼人管。
——但當你只是自保求活命,慘了,法律不樂意了,非要整死你不可。
那時候我就想,如果能有個什麼電子玩藝兒,給壞人標註一下,好人豈不是安全許多?
——韓國的電子腳鐐,正是這麼個東西。
自打韓國給犯有強姦性侵等罪的惡人,佩帶上電子腳鐐之後,犯罪的複發率從14.1%,飆降到1.7%。
——沒有電子腳鐐之前,韓國每1000名性犯罪人士中,有141個甫出獄門就衝向無辜女性。現在給他們加上了電子腳鐐,剛剛出獄就衝向無助女性的,還有14人。而韓國目前戴電子腳鐐的性犯罪人士,有3000多人。
——即便有電子腳鐐限制,這3000名犯罪人士中,仍有不少於51個人,衝破艱難險阻,搶在警察趕到之前,堅持犯罪。
太執著了。
(03)
再説個壞事兒。
廣西有位10歲小女孩兒,被稱為百香果女孩兒。她1歲時,父親因為見義勇為犧牲,她長大懂事,每天摘家裏的百香果去收購點賣,補貼家用。
2018年10月4日,小姑娘又去賣百香果,賣得32元。蹦蹦跳跳回來的路上,被久已覬覦她的29歲男子楊光毅截下。
這名成年男子撲過來,欲行施暴。
小女孩兒嚇得哭喊,被楊光毅掐昏。
楊光毅將小女孩兒裝入蛇皮袋,帶到偏僻之地。女孩兒醒來,楊光毅殘忍的用刀刺瞎女孩兒的雙眼及頸部,隨後對其姦淫。
隨後,楊光毅搶走女孩兒賣百香果的32元,將其裝入蛇皮袋,通過滾、搬等方式帶下山嶺,至一水坑中浸泡,後拋屍于山坡。
案發後,一審法院判處楊犯強姦罪,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責令退賠32元給女孩兒的母親。
楊犯大怒不服,上訴。
——2020年4月7日,二審法院維持楊犯關於退賠女孩兒家32元的判決,撤銷一審死刑。
改判死緩兩年。
死緩兩年的意思,就是楊犯如果在這兩年裏不再殺人放火——他在監獄裏,應該不太有機會這樣幹——那麼楊犯很大概率就沒事了。只要逐次減刑,他應該還會再出來。
還會再出來。
可想而知,二審的這個混蛋判決,導致了輿論全面炸鍋。
(04)
二審法院解釋説,之所以撤銷一審死刑,是因為楊犯有自首情節。
這個解釋,證明了二審的法院,有一個算一個,全都是法盲!
第一個,楊犯自首,跟他犯罪有什麼關係?
自首減刑,確有這種情況。但這裏有個前提,自首必須要能夠終止或制止潛在的犯罪,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舉個例子,我和老張商量,今晚去幹死老李。事後我感覺這樣不對,就自首了。
我的自首,保護了老李的性命財產,讓兇人老張落入法網,避免了更多人受害,所以象徵性的減點刑,這是説得過去的。
但如果,我一刀捅翻了老李,然後溜撻到派出所,這個最多叫投案。雖然也是自首,但並沒有積極意義。是否減刑,要看犯罪的兇戾程度。
——廣西這起案子,一個成年男子,以令人髮指的邪惡殘害一個小女孩兒,掐昏,用刀刺瞎雙眼,浸入水坑淹溺,這比獸類更要邪惡的行為,本身就不存在寬諒的基礎。而後他所謂的自首,不過是自知逃不過去的投案,如果一定要説他的投案也應當獎勵,死刑前讓他喝杯可樂就是了,輕率的將死刑改為死緩,這無異於獎勵楊犯的惡舉。
第二個,法的精神是什麼?
為什麼殺人重犯要關起來,或是直接滅殺?
這個道理,跟韓國給強姦犯戴上電子腳鐐是同一個道理,就是這些人腦子不正常,犯罪成癮。韓國的性犯罪者即便是戴着電子腳鐐,都要搶在警察趕至之前火速犯罪,監獄裏更是不乏繼續犯罪的人士,就是因為這些人是兇險的兩足獸。諸如廣西殘殺百香果女孩兒的楊光毅,此人不殺,他為了犯罪會在獄中隱忍減刑,一直到出來再殘害別人為止。
法律的意義,就是要把兇險的人,與正常人隔離開。就如同把具強效腐蝕性的硫酸,放入陶瓷容器封存一樣。廣西二審法院乾的事兒,好比酒桌上他給大家斟上硫酸,還奸笑着説:我們要講究酸道主義啊,憑什麼酒能喝硫酸你就不肯喝?來,走一個。
第三個,為什麼現在不宜廢死?
有些人窮得褲襠漏風,卻學着有錢人講廢除死刑。
廢死你也配?
沒錯,發達國家講究廢除死刑,而且還有教義依據,諸如人類無權審判他人之類——但這些理由,都是瞎掰。
發達國家之所以廢除死刑,説穿就是有錢。
有錢,國家處在經濟鏈條上游,從經濟下游國家隨意斬點油水,就能夠把最變態的殺人狂養起來,判兇徒700年800年,一直關到死。這樣還可以解決本國的就業,多僱用幾個獄警獄醫。
但中國太窮了,去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才3萬元,平均每人每個月賺2500元。這麼點錢,屎都不夠吃,你還想讓大家養幾個罪犯,缺德不缺德呀?
等經濟處在上游了,擠兑下游國來養罪犯,籍此羞辱下游國的國民,活得還不如咱們的罪犯有尊嚴,未為晚也。
但現在,絕對不是時候。
第四個,為什麼二審會瞎判?
就是他們的屁股坐歪了。
一見到罪犯,就跟見到親人一樣,恨不能過去抱住狂親。一看到受害者,就立即板起臉,一口一個法律,一口一個理性。二審法院放過殘害幼女的兇徒,何曾考慮過受害人家屬的感受?對犯罪者如春風般温暖,對受害人如秋風掃落葉般冷酷無情,這種扭曲心態,得治,而且藥不能停。
陽明先生説,致良知。什麼叫良知?良知就是正確的處理問題的方法。當我們可憐一個兇殘的罪犯時,可曾掃過一眼他腳下善良者的啜泣與鮮血?韓國人都知道要把性犯罪者戴上電子腳鐐,廣西那邊二審參與者,卻殘忍的往百香果女孩兒的家屬心上再捅一刀。就是因為他們腦子是錯亂的,是非都不在應該在的位置,法律的意義是為良善者創造一個安全的環境,而不是為邪惡者創造更多的做惡機會,如果這個問題都不願意弄清楚,還算什麼法律人?還有什麼臉面拿走納税人的辛苦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