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人有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力,那麼他必須承擔被殺的義務_風聞
西方朔-2020-05-11 18:42
王小東今天 16:18 來自 HUAWEI Mate 20 Pro你們老師就能把“趨勢”給定了?
//@我的一塊小餅乾:一點拙見:有老師説過廢除死刑是法律發展的趨勢,很多東西我還是不懂,比如説刑法中的被告人有利溯及原則,被告人保護原則等等,保護的是被告人的利益,老師給出的答案是:我們每個人是潛在的被告。可是我覺得難道被害人的利益就可以隨意貶損?
@玉壘關昨天朋友説,他的侄女,某名校法學系高材生,聲稱死刑必須廢除。找到全家人集體批評。
朋友夫妻水平了得,遠不是那種小姑娘可以抵抗一二的。意氣風發的小姑娘當然啞口無言。
最後她説,我説不過你們又怎麼樣,反正以後法律還是我們這樣的法律專家説了算,而我們的圈子就是非得取消死刑的。
我就想起幾年前朋友圈熱傳人販子必須死刑的文章的時候時候,知乎上有個法律人説,他的圈子沒有一個人轉發那個傻逼文章,除了他一個剛剛生了小孩的師妹,她生娃生傻了吧。
我想給那個侄女説,法律,背後是全體社會成員最根本的利益,誰給你的錯覺,人們會把根本利益打包送給少數人。
日本有個著名的大月孝行殺人案,這個未成年人入户殺死一個哺乳期的媽媽,以及她襁褓中的女兒。
那個11個月的寶寶被包在袋子裏放在櫥櫃裏,然後被自己的爸爸發現。
法庭上,律師一邊找出細節説,看,兇手某個殺人的動作説明他多麼渴望母愛啊,你們咋就不肯放過這個娃。
一邊指着這個爸爸説,你這個法盲,你懂不懂法。
悲痛欲絕的爸爸後來説,惟願兇手早些出獄,這樣他能早些殺了他。
最終律師引發眾怒。大月孝行成為日本第一個被判處死刑的未成年人。雖然仍然沒有執行。
想給那個侄女一類的人説,法律,這是全體社會成員最根本的利益。
法律的制定,背後永遠是少部分人的短期利益,和大部分人長期利益之間的博弈。
遠不可能是法律人做高高在上狀,就能説了算了。
而關於死刑,我們生而為人,首先要知道的難道不是,權力和義務是對等的嗎?
天賦人權,那麼老天同時賦予人的,也是同樣的義務。
這些年,我們覺得三觀盡毀,戾氣何其重,最根本的原因難道不是看到周圍的少部分人享受了和起承擔的義務不對等的權力嗎?
如果一個人有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力,那麼他必須承擔被殺的義務。對全體成員成員都一樣。
實在不想説這些。很想認認真真低頭過日子,但是,一抬頭看左右,就忍不住。收起全文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