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隊長兒子撞人逃逸,死者家屬:對方買通司法鑑定機關,還以醫藥費威脅_風聞
半听星冰乐-你怎么永远有这么多话可说2020-05-11 08:27
近日,廣東肇慶廣寧縣公安交警大隊綜合中隊長兒子梁某勇,駕車撞人致重傷後逃逸,檢方不起訴。5月10日,廣寧縣政府通報,不起訴系因梁某勇認罪認罰,積極賠償且獲諒解。
對此,被撞者家屬回應稱,寫諒解書是因為對方以醫藥費威脅,而且在家屬還未開具諒解書的時候,檢察院就已經發出了不起訴的確認函。

被撞者的姐姐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因為肇事者是交警隊長的兒子,他們從去年一直上訪,都沒有得到處理。
姐姐稱,該交警隊長買通了司法鑑定機關,拿到了輕傷報告,他兒子就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了。





2019年8月,警方第一次認定程某羣為“輕傷一級”:

2019年9月12日,警方重新認定程某羣為“重傷一級”:

她表示,該交警隊長現在欠他們醫藥費接近30萬。

對於簽下諒解書的動機,姐姐解釋這是程某羣的丈夫未經妹妹授權,為了讓梁家繼續墊補24萬元的醫療費,才“被迫”寫下。
“我妹夫為了醫治我妹妹,手頭已經沒錢了,所以就顧不了這麼多了,就寫了諒解書。”




她還表示,廣寧交警對梁某勇進行傳訊筆錄後不作任何處理馬上放其回家,2019年12月廣寧縣檢察院在其母親沒有開出諒解書的情況下發出不起訴確認函,他們在申訴期間向廣寧縣檢察院提交申訴狀被退回。



5月7日,有網友在微博上實名舉報稱,2019年1月,自己母親被肇慶市廣寧縣交警隊長梁肇淦兒子梁大勇酒駕撞倒,當場昏迷。梁大勇當即逃逸,導致母親沒有得到及時救治,造成腦部大量出血。後因感染引起系列併發症,5月3日搶救無效離世。
該網友表示,該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某中隊隊長梁某淦利用職務便利為肇事逃逸的兒子梁某勇開脱,檢方最終不起訴。
5月8日,廣寧縣政法委通報:對上述情況展開調查核實。
5月10日,廣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通過“竹鄉廣寧”官方微信公眾號發佈了“廣寧縣梁某勇交通肇事案情況通報”。
通報中寫道:“廣寧縣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鑑於梁某勇認罪認罰,有坦白情節,事後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的醫療等費用,獲得被害人丈夫諒解並出具諒解書,根據規定作出不起訴決定。”

通報全文如下:
針對近日網絡流傳的“廣寧縣梁某勇駕車肇事逃逸”帖文,廣寧縣相關部門經核查,梁某勇(廣寧縣公安交警大隊綜合中隊長兒子)於2019年1月11日20時許駕車與橫過馬路的行人程某羣發生碰撞後駕車逃逸。警方經連夜追查,次日上午找到肇事者,並進行酒精檢測,結果酒精含量為0mg/100ml。
公安機關經調查作出事故認定,梁某勇因肇事逃逸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經傷情鑑定,程某羣為重傷一級,廣寧縣公安局以梁某勇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偵查後移送廣寧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廣寧縣檢察院經審查認為,梁某勇實施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的行為,但鑑於其認罪認罰,有坦白情節,事後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的醫療等費用,獲得被害人丈夫諒解並出具諒解書,依照刑訴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之規定,作出不起訴決定。2020年5月3日,程某羣因白血病惡化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