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支持廢除死刑嗎?_風聞
法律先生-法律先生官方账号-从这里,连接全世界2020-05-12 20:30
文 | 玉林羅美蘭
楊曉燕今年本應該12歲了。
2018年國慶節,她揹着自家種的百香果出門售賣,再也沒有回家。
兩年以後,殺人者楊光毅的「死刑」判罰被改判為「死緩」,輿論怒不可遏。
甚至,最終驚動了最高人民法院,要對該案進行調卷審查。
死刑的存廢問題,又一次成為辯論的暴風眼,無數人都在這個話題上,產生交鋒。
在很多法律人看來,這是個入門級問題,進法學院的第一年就會在課堂上有討論。
可對更多普通人來説,殺人是否要償命,是關乎法律是否還有「正義性」的基礎。
越基礎的問題,越值得被討論,這是達成「共識」的必經之路。
01
我國曾廢過死刑嗎?
我們很早就廢除過死刑。
提出這一理念並展開實施的,是以做皇帝為主業,兼任人民曲藝家的玄宗李隆基。
在他殺了韋后,又殺了太平公主的多年後,公元747年,也就是天寶四年,剛剛娶到兒媳的玄宗正式下令取消唐朝的死刑。
李家人是堅定的**「刑法謙抑主義者」**,他們手握全國百姓的生殺大權,也就是我們今天所説的死刑複核權,但鮮少核准。
《資治通鑑》中記載,玄宗的曾祖父太宗李世民在貞觀四年,**只核准了29個死刑,**不知可是礙於玄武門弒兄的心理陰影。
玄宗雖憑一己之力,把少殺變成了不殺,這樣的格局卻沒有堅持太久。
「廢死」短短8年後,他本人險些喪命馬嵬坡,痛失皇權和玉環,被迫內退。
我國廢死之路,和楊貴妃的黃金時代一樣短暫。
玄宗時期的户數和人口數都居於唐朝高峯時期
02
世界廢死格局
截至2018年6月世界各國死刑的實施情況
大範圍的「廢死」是從二戰後開始的。
1945年到2017年之間,全球累計143個國家廢除死刑,歐盟更是把廢除死刑列為入駐成員國條件之一。
保留死刑的國家有56個,其中還包括日本這樣,年均處死人數不超過2人的國家。
不能忽視的是,美國曾經在1967年全面廢除死刑,1977年又恢復;
菲律賓、斯里蘭卡更是在1987年到2017年期間,對死刑兩廢兩復。
廢除死刑是個趨勢,但從來不「順利」。
「你們為我這些弟兄所做的小事,就是在為我做」
03
這是一個秘密
我們殺的人應該不少,具體數目是國家機密。
無論支持死刑存與廢,這其實都是一個客觀存在的事實。
國際特赦組織的報告顯示,2016年,全球累計有993人被執行死刑,不知道這其中有沒有我們的數據?
執行人數排在我們之後的,分別是伊朗、沙特、越南以及伊拉克。
殺人多是有法可依的,我國《刑法》中擁有46項法定死刑罪名,為世界最多。
在漢武帝時期,中國的死刑罪名多達1882個,到了清末死刑罪名也還保有840個。
這個問題上,我們的歷史包袱很重。
04
殺錯了怎麼辦?
「廢死論」不是什麼新興學説。
出生在300前的貝卡里亞就是堅定的「廢死主義」,這位刑法學的祖師爺在他那本黃色小冊子裏,留下了若干「主廢」言論。
體現公共意志的法律憎惡並懲罰謀殺行為,而自己卻在做這種事情;
不應該阻止公民殺人,卻又安排一個公共殺人犯。
——貝卡里亞《論犯罪與刑罰》
近代以來,著名的大法官霍布斯等人,也常為「廢死」發聲;與此同時,這一理論在國內也越發佔據主流地位。
其核心是要表達,用死刑來解決惡人這個手段,太過簡單粗暴,只能治標;
探究人為什麼變成惡人,以及如何得以作惡的,才比較能治本。
「廢死」的依據主要來源於以下三個:
1.任何司法,尤其是透明度不夠高的司法,都無法避免「錯判」的可能性。
2.目前沒有數據顯示,死刑的執行能夠有效限制犯罪。
2010年殺人犯罪率極低的3個國家:
澳大利亞0.56、挪威0.68、西班牙0.72,這些國家全都已經廢除了死刑。
3.「國家」的權力是由人民讓渡了自己的部分權利形成的,不該反來剝奪人民的生命。
聶樹斌、呼格吉勒圖、滕興善,這些枉死的人提醒我們,沒有一條生命可以重來。
錯殺,就是懸在死刑頭上的達摩克里斯之劍。
05
殺人怎可以不償命?
「殺人償命」、「不殺不足以平民憤」,是目前國內「存死論」的主要依據。
部分法律人認為,這種「樸素的正義感」不足為慮,可不能忽視的是,「樸素的正義感」是普通民眾唯一的判斷標準。
在學界,「存死論」的支持者也並不少,只是礙於「廢死」的政治正確,不便發聲。
這類學者的主要理論依據,來自於盧梭和黑格爾等人,盧梭從「社會契約論」的角度論證了「殺人償命」的合理性。
黑格爾則是從自由主義的角度推理出,當我們承認犯罪人擁有自由意志,那麼「殺人償命」是對他基本的尊重。
死刑的存廢不應該淪為意識形態之爭。
撐「廢」不代表絕對文明,挺「存」也不意味徹底迂腐,這不是非黑即白的。
沈從文有篇小説叫《新與舊》,裏面講光緒年間的劊子手,奉命殺了人後,要拔腿就跑,到城隍廟磕三個頭。
意味着即便是為官家服務的劊子手,殺人時也有罪過,要對死者負點兒責任。
這種罪惡感,其實在西方也一樣:
行刑隊要槍決犯人,有些槍是空彈,有些槍是實彈,大家一起開,每個人都有着“人不是我殺的”錯覺。
看似荒唐的做法,包含複雜的人類心理:人犯十惡不赦,但是殺他卻有絲不忍。
也許,死刑問題的核心,不僅是殺與不殺。
更在於我們要如何看待處死同類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