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再現“大頭娃娃”事件中醫院和醫生的責任_風聞
天下不公-2020-05-16 15:39
5月11日,湖南郴州再現“大頭娃娃”事件:有母嬰店將蛋白固體飲料冒充嬰幼兒奶粉銷售,導致孩子出現發育不良、顱骨突出等問題。據湖南電視台《經視焦點》欄目5月11日報道,近日,郴州永興縣一些嬰幼兒家長髮現,自己孩子身體出現濕疹、體重嚴重下降、還有不停拍頭等異常情況。
但據觀察者網發現,這已經不是郴州市第一起“飲料冒充奶粉”而導致的“大頭娃娃”事件了。
就在時隔不久的去年,郴州市才剛剛處罰完一起“大頭娃娃事件”。
觀察者網查詢,2019年,就有湖南郴州多名家長連續投訴舉報稱,自己的孩子需要特殊醫用配方奶粉,卻被醫生通過處方推薦購買療效、營養成分存疑的固體飲料。跟最近這次事件一樣,都是用蛋白固體飲料假裝特殊奶粉,販賣給對普通奶粉過敏的嬰兒。只不過,這次不是商家店員推薦,而是醫院醫生推薦的!



2019年,郴州就有多名家長舉報稱,本來要買特殊醫用配方奶粉,卻被醫生推薦購買固體飲料。當時,郴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會對所有醫院及批發零售藥店、母嬰產品經銷店進行拉網式檢查。但是家長諮詢專家後發現,這種蛋白固體飲料並非奶粉,無法提供嬰兒成長所必需的營養物質,長期食用會讓嬰兒缺乏營養,產生各種疾病。
他們被店員欺騙,給自己的孩子喝了一兩年的飲料!倍氨敏的價格還不低,一個月就要花三千多元。


新華社2019年12月28日報道,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兩名涉事醫生已經被先期停止執業一年,醫院的便民藥房已經按市委要求關停,當地衞健委、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正對事件做進一步調查處理。郴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積極開展投訴人與醫院及經銷商的損害賠償調解處置工作,全力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及責任經銷單位等頂格處罰,依法嚴懲。同時組織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對轄區內所有醫院及批發零售藥店、母嬰產品經銷店進行拉網式檢查,一經發現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查處。
但四個月後,2020年3月30日,十幾位患兒家長再次上書向郴州市長舉報,在“問政湖南”上發表《郴州“大頭娃娃”父母們聯名請求政府處理郴州假奶粉事件》的“聯名信”。他們表示,去年該事件發生後,家長們“申冤無門”,才不得已聯名申訴。信中表示,郴州兒童醫院醫生長期聯合醫院院內便民藥房和位於該院對面的媽仔谷母嬰店將“舒兒呔固體飲料”作為“特殊醫學用途配方粉”銷售給前來該院就診的牛奶過敏體質患兒,並藉以醫生權威,使患兒長期將此款固體飲料作為唯一續命食物來源。致使患兒營養不良,部分患兒身高、智力、行動能力明顯落後普通兒童,嚴重的還存在不同程度的臟器損傷。
該配方粉事件自2019年7月23日人民日報以《假配方粉怎樣流進市場的 》為題刊發報道披露至今近10個月以來。我們將此事向郴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郴州市消協、郴州市衞健委、郴州市12345市長熱線等多部門進行過投訴反應。
筆者認為:2003年那場震驚全國的“劣質奶粉”事件與 湖南郴州2020年5月11日再現“大頭娃娃”事件不同的是,前者是由生產企業摻雜使假生產劣質奶粉的“市場行為”,而後者則是在國家已經將奶粉按照藥品管理的級別嚴加管制之後發生的惡性事件,尤其是有醫生參與其中的惡性事件——醫生的“特殊奶粉處方”掩蓋了所有的造假行為致使孩子的家長失去了正確選擇的可能!
醫生指定使用“蛋白固體飲料”替代奶粉,其性質已經涉及刑事犯罪,與圖財害命毫無二致。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是郴州市最好的三甲醫院居,然發生這樣的事,社會公眾還能相信誰?匪夷所思,因此,國家衞健委、國家食藥監局和公安部有必要組成專案組進行徹查——繩之以法!否則後患無窮。
再者,筆者幾年前就提出:市面上的“母嬰店”所銷售的所謂“進口奶粉”從包裝標識就值得懷疑。因為進口奶粉原本國家有規定必須有相關的中文標識。所以建議全國範圍內進行徹查,並建議實行奶粉授權銷售許可制度——明確規定允許銷售的品種和規格範圍。奶粉市場監管要與《刑法》掛鈎聯動。
原文報道來源:https://user.guancha.cn/main/content?id=306376&pag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