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遺憾,快遞放在豐巢,快遞公司很可能並沒有違反“送貨上門”的規定_風聞
莱乌-2020-05-16 12:53
最近豐巢的事兒挺熱鬧。但是我看了半天,發現大家糾結的問題根本不在核心上。
所以我斗膽把自己的一點點思考寫出來,跟大家討論。
第一,快遞公司所謂違反“送貨上門”的要求,跟你(收件人)有關係麼?
沒關係。
跟寄件方有關係。
因為快遞公司是跟寄件人簽訂了協議。
跟收件人沒有簽訂任何協議。
第二,需要你簽收的這個快遞所有權是誰的?
很遺憾,不是你的,而是寄件人的。
只有當你簽收了以後,這個東西才歸你。
這也是為啥如果快遞公司把你的快遞弄丟了,你會要求商家重新發一件,而不是找快遞公司索賠。
第三,為什麼快遞公司可以不經你允許把快遞放到豐巢。
因為你也注意到了,豐巢只提供“儲存”服務。
快遞公司有權把包裹放在任何合理的地方。
比如可以放在快遞公司自家倉庫,放在快遞公司配送點。
當然也可以臨時寄存在其他安全地方。
例如豐巢。
還有菜鳥驛站。
因為豐巢確實只是提供了“保管”服務。
菜鳥驛站亦然。
而且你看看,驛站,只不過是箇中轉點呀。
第四,最重要的一點來了。為什麼快遞公司沒有違反“送貨上門”的規定。
因為上述第三點,快遞員只是將快遞“寄存”在豐巢快遞櫃,或者菜鳥驛站。
劃重點:截止到快遞員寄存快遞,收件人自行取走快遞之前,此次運輸合同還沒有履行結束。
換句話説,如果收件人不自己去取走快遞的話,堅持要求送貨上門,那麼快遞公司依然需要繼續履行合同。
如果在這種情況下,快遞公司拒絕繼續履行運輸合同,才屬於“違約”,或者違反“送貨上門”的情況。
真的到了打官司的時候,這一點就足夠了:
快遞公司説,我們只是把包裹暫存在那裏,等快遞員有時間了再去配送。只不過用户心急,自己先取走了包裹。
快遞公司錯了麼?確實是是寄件人先“妥協”了,自己去快遞櫃取走了快遞。
而我也不止一次在菜鳥驛站,聽到工作人員跟收件人溝通。內容就是,如果你不願意來取,可以安排送貨上門。
第五,作為收件人,可以做什麼。
A.沉住氣等快遞員送貨上門,即便快遞就在大門口,你一天路過兩次,也堅決不取。
B.拒收。
所以我認為,這也是為啥大家一直都覺得快遞公司幾乎天天在違反“送貨上門”的規定,但事實上卻從來沒有被處罰的真正原因。
豐巢這件事兒,如果不重新制定相關的法律制度,那麼結局就是,收件人損失了便捷服務,快遞公司不合理但合法卻得不到處罰,豐巢背鍋。
最終導致多輸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