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搶奪大巴車方向盤 犯危害公共安全罪獲刑三年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20-05-17 23:42
來源:江蘇廣電總枱
2020-05-17 12:16
5月15日下午,南通市通州區法院藉助南通“支雲”庭審系統,採用遠程視頻公開審理了一起乘客搶奪公交車方向盤刑事案件,被告人張某某因犯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今年1月4日,被告人張某某在青島客運站站外上車,搭乘從青島開往南通海門的長途客車。當天下午16時30分許,客車行駛到S335省道通州區東大市場路段,張某某要求下車,但客車工作人員認定張某某上車後未曾支付車費,雙方發生爭執。
工作人員欲帶張某某到海門客運站查看監控,並允諾若張某某確實購買了車票,將賠禮道歉並送張某某回家。張某某不同意,堅決要求下車,爭執過程中,張某某突然衝到駕駛室,搶奪駕駛員的方向盤,在駕乘人員多人勸告、阻攔後仍不鬆手,持續時間40多秒,後被他人強行拽離方向盤。
事發後,客車人員報警,張某某留在現場等候處理,到案後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法庭上,張某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審判現場:張某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眾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擇日內通過本院可直接,向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張某表態:認罪認罰!
2019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依法懲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駕駛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對於乘客實施“搶奪方向盤、變速桿”等具有高度危險性的妨害安全駕駛的行為,即使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一般也不得適用緩刑,
江蘇廣電總枱·融媒體新聞中心/黃元 通州台/張笑月 季俊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