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美建交歷程看解決台灣問題之道_風聞
边走边看-2020-05-18 21:13

這幾年,美國方面的涉台動作頻頻,越來越無所顧忌,力度也越來越大。現在回顧一下中美建交過程中中美雙方在解決台灣問題上的博弈歷程,對於認識台灣問題的癥結,尋求解決台灣問題之道,是很有益處的。
1972年2月,以毛澤東與尼克松握手為標誌,中美關係解凍。當年,尼克松曾向周恩來許諾,將在自己的第二個任期內實現與中國正式建交。但在其第二個任期時,因“水門事件”而黯然下台。接任的福特對中國領導人説,如果他連任,將努力爭取實現中美關係正常化。但在總統選舉中敗在卡特手下。
中美正式建交過程的緩慢,除了美國政局變化和國際形勢變化的因素外,關鍵的因素還是台灣問題。簡單地説,在美國的方面看來,儘管與中國建交符合美國的國家利益;但是對台灣“負責”到底,同樣也是維護美國國家利益必不可少的。
1977年初,美國總統卡特上台執政。2月8日,他在白宮會見了中國駐美國聯絡處主任黃鎮,表示,新一屆政府對華政策的目標是“關係正常化”。他還承諾:
【“《上海公報》的原則過去是,今後也將是兩國關係的基石。”】
1977年8月和1978年5月,卡特分別派國務卿萬斯和白宮國家安全事務助理布熱津斯基訪華,就中美關係正常化進行磋商。
在萬斯出發前的1977年8月17日,卡特和萬斯、布熱津斯基一道,“逐字逐句地討論了一份供萬斯同中國人討論的協議草案”。其主要內容為:美方可以接受中方的三原則,即美同台灣當局斷交、終止美台共同防禦條約、從台灣撤出美國軍隊,簡稱:斷交、廢約和撤軍。但是,美方提出可以繼續對台灣出售一些防禦性武器。美方還可以公開聲明,大陸解決台灣問題要以和平方式。而北京不得對此反駁。
鄧小平在8月24日會見來訪的萬斯時指出:我們必須澄清一個事實,是美國侵佔了中國的領土台灣。現在的問題是,美國要控制枱灣,使中國人民不能實現自己祖國的統一。我們多次説過,要實現中美關係正常化,在台灣問題上有三個條件,即廢約、撤軍、斷交,按日本方式。老實説,按日本方式本身就是一個讓步。現在是要美國下決心。民間來往,我們可以同意。你們這個方案,集中起來是兩個問題。第一,你們實際上要我們承擔不用武力解放台灣的義務,實際上還是干涉中國的內政。第二,你們提出不掛牌子的大使館,實際上是“倒聯絡處”(指美國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實現關係正常化,交換大使並建立大使館,又同台灣當局互設聯絡處。這實際上還是搞“兩個中國”,或者“一個半中國”)的翻版。我們對這個方案是不能同意的。真實情況,是美國欠了中國的賬,而不是中國欠了美國的賬。明確了這一點,問題就好解決了。台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別人不能干涉。我們準備按三個條件實現中美建交以後,在沒有美國參與的條件下,力求通過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但不排除用武力解決。
1978年的5月20日,卡特派布熱津斯基訪華。5月21日,鄧小平與布熱津斯基會談時指出:我們雙方隨時可以簽訂關係正常化的文件。過去我們也説過,如果在台灣問題上美國方面還需要時間,我們可以等,但這不等於説我們並不性急。對自己國家統一的問題,我們怎麼能夠不關心,不急於解決呢?我們很希望能早日解決這個問題。在這個問題上,我們歷來闡明的就是三項條件,即斷交、撤軍、廢約,這三項條件都涉及台灣問題。我們不能有別的考慮,因為這涉及到主權問題。
在這次會見中,中美雙方商定:中國外交部部長黃華同美國駐中國聯絡處主任伍德科克自7月5日起開始商談中美關係正常化問題。
【“正當中美建交談判進入異常緊張的時刻,9月19日,卡特總統在白宮親自接見我,把他對中方建交談判的精神講了一下,實際上以後的談判美方就是根據這個談話內容進行的。他説,1978年將是中美兩國關係中重要的一年,美方對會談是認真的。現在,接近於完成談判的時候了,美方願意履行中方提出的建交三條件,希望中方也照顧到美方的政治需要。進而他提出:美方需要的有兩條,第一條是繼續向台灣出售防禦性武器;第二條是美方要表示對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關心。”
“最後,我向卡特表示,將把這次談話的內容立即報告中國政府。在我經歷的中美建交談判歷程中,與卡特的這次會談,是最重要的一次。美方向中國領導人交了底,雙方由此加快了建交談判的進程。”(柴澤民:《中美建交親歷記》 載於《親歷共和國60年》 人民出版社2009年5月 第146頁)】
10月初,中國外交部部長黃華到紐約參加聯合國大會。他在會見美國國務卿萬斯時坦率地説,如果美國堅持在兩國關係正常化以後仍然繼續向台灣出售武器,中方可能撤出談判。(陶文釗 何興強著《中美關係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2009年 第242頁)
1978年12月13日,談判進入最後關頭。鄧小平親自與伍德科克會談。鄧小平在會談中表示:基本同意美方起草的新的聯合公報草案,但在公報中應重申反霸條款,以加重分量。同意在1979年1月1日發表公報和聲明。同時,針對新的聯合公報草案中《台美共同防禦條約》是“終止”而不是“廢除”的説明,指出:我已經看過了先前美方起草的公報,布熱津斯基最近跟柴澤民談話的記錄也讀到了。美台條約既然是一年後終止,那麼一年之內是否仍然有效呢?並提出:在“終止”期以前的一年裏,美國不應該再向台灣出售武器。希望伍德科克先生能夠理解對台軍售問題是何等重要。強調:對台出售武器會破壞中國的和平統一。如果美國向台灣出售大量武器,蔣經國就會把尾巴翹得高高的,這隻會增加衝突的危險性。
12月15日,鄧小平在與伍德科克會談時,聽了關於中美關係正常化後美國保留向台灣出售防禦性武器的權利的説明後,明確指出:中美建交後,希望美國政府慎重處理同台灣的關係,不要影響中國採取最合理的方法和平解決台灣問題。如果美國繼續向台灣出售武器,從長遠講,將會對中國以和平的方式解決台灣問題設置障礙,最終只能導致武力解決。在實現中國和平統一方面,美國可以盡相當的力量,至少不要起相反的作用。
1978年12月16日上午10時(華盛頓時間15日晚9時),中共中央主席兼國務院總理華國鋒和美國總統卡特同時宣讀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關於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即《中美建交公報》。公報説: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商定自1979年1月1日起互相承認並建立外交關係。同時,中美兩國政府分別發表聲明,美國的聲明表示希望台灣問題和平解決,中方聲明強調,如何解決台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
1978年12月15日中美建交公報公佈後,美國方面就迅速採取多種善後措施處理與台灣的關係。鄧小平在“旋風九日”訪問美國回來後不久,美國參眾兩院於3月19日至20日,協商一致通過了《與台灣關係法》文本,1979年4月10日經美國總統卡特簽署生效。《與台灣關係法》實際上還是把台灣看作國家,把台灣當局看作政府。這與中美建交公報的精神是格格不入的。因而埋下了以後中美關係中許多矛盾和摩擦的禍根。(陶文釗 何興強著《中美關係史》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9年 第248頁)
1982年9月1日,鄧小平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開幕詞》中説:
【“八十年代是我們黨和國家歷史發展上的重要年代。加緊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爭取實現包括台灣在內的祖國統一,反對霸權主義、維護世界和平,是我國人民在八十年代的三大任務。這三大任務中,核心是經濟建設,它是解決國際國內問題的基礎。”】
2013年1月,具有世界聲譽的中國問題專家,美國的傅高義先生,耗費10年時間完成的《鄧小平時代》的中文版在國內正式發售,立刻颳起強勁的旋風---首印50萬冊被徵訂一空。該書在寫到鄧小平作出中美建交決策的時候説:
【“在美國繼續對台售武的情況下,鄧小平依然決定實現兩國關係正常化。關於他本人在作出一生中這個最重大的決定之一時有何考慮,沒有任何紀錄可考。但他知道,這個決定將使他最珍視的目標之一——在有生之年看到台灣迴歸大陸——的實現變得異常困難。”(見該書第328頁)】
當年制定《與台灣關係法》的重要推手之一的美籍華人、著名政治活動家陳香梅,時任美國共和黨少數民族全國主席、美國總統出口委員會副主席,於1981年1月訪華。1月4日,鄧小平在會見美國參議院共和黨副領袖史蒂文斯和陳香梅的時候,闡明中國政府對發展中美關係的原則立場。鄧小平説:
【“一九七九年中美建交,主要是解決了台灣問題,美國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解決了這個問題,才取得了中美新關係的建立,並使之繼續得到發展。”
“……認為如果美國政府對蘇聯採取強硬政策,像台灣這樣的問題,中國可以吞下去。吞不下去,不會吞下去的。如果真的出現這樣的情況,由於台灣問題迫使中美關係倒退的話,中國不會吞下去。中國肯定要做出相應的反應。我們説中美關係停滯不好,倒退更不好,但是一旦發生某種事情迫使我們的關係倒退的話,我們也只能正視現實。至於倒退到什麼程度,那要看導致倒退的來勢如何。這種話説多了並不好,但要明確一點,即在台灣問題上如果需要中美關係倒退的話,中國只能面對現實,不會像美國有些人所説的那樣,中國出於反對蘇聯的戰略會把台灣問題吞下去,這不可能。”】
陳香梅在其著作《我與中國》(中國青年出版社1999年9月出版)中寫道,後來鄧小平還單獨會見了她一次,她向鄧小平介紹了《與台灣關係法》起草的簡要過程。鄧小平對她説:
【“你以後可不要再做這些傻事,台灣人太忘恩負義,你説對不對?”(見該書第147頁)】
在1981年1月4日鄧小平會見史蒂文斯和陳香梅時,鄧小平還説:
【“最近荷蘭發生了一件事,説是荷蘭的公司搞的,準備同台灣簽訂合同,為台灣製造兩艘潛艇。荷蘭政府當然干預了這件事。其實荷蘭政府搞這筆交易是得到某些人支持的。我們正在嚴肅地處理這個問題。如果荷蘭不改變這個決定,中國同荷蘭的關係肯定要倒退。當然,我們還做一點工作,希望荷蘭改變它的立場,因為我們看到它的議會是以微弱多數通過這個決定的,因此,改變這筆交易不是完全不可能。如果做了工作以後不行,那我們將採取進一步的措施。希望在中美之間不要出現類似的事情。既然中美和中日關係正常化都是在解決了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這個問題後實現的,那末,以後能否繼續發展中美關係、中日關係以及中國和其他國家的關係,這個問題是焦點。”】
在這裏,有必要回顧一下關於荷蘭向台灣出售潛艇的事件。
中美建交的第二年,1980年,美國總統大選。為贏取選票,共和黨的里根在競選中直言不諱地説,如當選總統,他將與台灣互設官方聯絡處,恢復“官方關係”;他還承諾對1700萬台灣人民的關切,“優先考慮台灣的防禦需要”。美方醖釀向台灣出售FX型先進戰機。
美方的舉動當即遭到中方的強烈反對。為了平息中方的不滿,里根派其副總統候選人布什到中國來做解釋和安撫工作。8月22日,鄧小平會見布什,嚴正指出:
【請布什向里根轉達中國政府四點正式立場:
(一)中國政府希望中美關係發展,不應該停滯,更不應該後退。任何從中美建交公報後退的言論和行動,中國政府都堅決反對。
(二)不管美國一九八〇年大選後哪一個黨執政,中國政府評價和判斷美國政府的戰略決策和對外政策都將把對中國的政策視為最重要的標誌之一,因為這是一個全球戰略的問題,不是一個局部性的問題。
(三)如果共和黨競選綱領中對中國政策部分(其中包括對台灣的政策)和里根先生最近發表的有關言論,真的付諸實施的話,這隻能導致中美關係的後退,連停滯都不可能。
(四)如果以為中國有求於美國,以致一旦美國共和黨競選綱領中的對華政策和里根先生髮表的有關言論成為美國政府政策付諸實行,中國也只好吞下,別無選擇,那完全是妄想。這不只是對共和黨執政而言,即使民主黨這樣搞,也一樣。因為這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所以,我把話説清楚,把這幾點寫成文字交給你,請轉告里根先生。】
這時,遠在歐洲的荷蘭政府也蠢蠢欲動,決定允許荷蘭向台灣出售兩艘潛艇。中國領導人把這些事聯繫起來考慮,認為隨着美國保守勢力上台,在美國和西歐出現了一股支持台獨勢力的反華逆流,必須強力反擊,使這股逆流有所收斂。
1981年1月11日,鄧小平針對蔣彥士受邀(指里根邀請台灣“外交部長”蔣彥士出席其總統就職典禮)和荷蘭售台潛艇事件召見黃華外長,指示外交部要採取強硬政策。他説:
【“如果我們不採取強硬的政策,肯定今後問題會層出不窮,官司會打不完。現在決心要放在最後退到1973年聯絡處的時候,甚至退到1972年以前。”】
在荷蘭售台潛艇問題上,中方於1981年2月27日宣佈從荷蘭召回中國大使,並要求荷方撤回大使。5月5日,中方正式宣佈將中荷關係降格為代辦級。在此過程中,中方將有關決定都及時通告了美方,意在警告美方,不要步荷蘭的後塵。
中方一直與美方在各種場合就美方對台售武問題進行嚴正交涉。1981年10月29日,應邀訪美的中國外長黃華在白宮向里根總統説,中方因荷蘭售台潛艇事,已將中荷關係降為代辦級,中方在此問題上不能有雙重標準。里根則説,他要執行國會通過的《與台灣關係法》,包括其中有關向台灣出售武器的內容。黃華於是按中央批示的立場正告里根:在雙方謀求解決這一問題的過程中,美方不得售台武器,否則中方將作強烈反應,兩國關係的停滯或倒退將不可避免。
在中方的壓力下,美方最後不得不同意雙方就美國售台武器問題在北京舉行正式會談。經過反覆較量,雙方於1982年8月17日發表了《八·一七公報》。美國在公報中就對台售武問題向中方做出三條承諾:向台灣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數量上將不超過中美建交後近幾年供應的水平;準備逐步減少它對台灣的武器出售;經過一段時間導致最後的解決。
但是,後來的事實證明,美國不但沒有遵守這個承諾。而且在違反承諾方面越走越遠。
對台售武的事情還在法國出現過。中國方面也採取了反制措施。直至1993年“法國政府承諾今後不批准法國企業參與武裝台灣”。據報道,在當下全球進行緊張的新冠肺炎防疫戰,美國政客千方百計甩鍋中國之時,法國政府又出現對台軍售的蠢蠢欲動的跡象,值得警惕。
在《我與中國》的《巨龍騰飛》一章中,陳香梅寫道:
【“從中國大陸和台灣的關係看,我認為海峽兩岸統一之日為時不遠。隨着經濟、文化、教育、技術等領域的交流,海峽兩岸的關係慢慢就會好起來。現在,海峽兩岸在許多方面不是已經從根本上統一起來了嗎?”(見該書第280頁)】
陳香梅是2018年3月30日去世的。不知她晚年看到台海局勢的發展會有什麼樣的感想。是不是終於明白:中美建交後,對於中美兩國來説,實際上解決台灣問題的路徑就已經無法改變了,一直延續到今天。
傅高義是美國人,陳香梅是美籍華人,他們看問題的不同角度,可以給我們深刻的啓示。
中美兩國都是法治國家。中國有《反分裂國家法》(2005年),美國有《與台灣關係法》(1979年)。從法律的角度講,也可以説明,解決台灣問題的路徑,從中美建交的那一刻起,就無法改變了。
以史為鑑。如何處理愈演愈烈的台海局勢,國人應該心中有數了。
轉自《察網》 作者:胡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