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義烏市發佈舉報邪教違法犯罪活動獎勵方法_風聞
国际邪教研究-国际邪教研究官方账号-珍爱生命,愿天下无邪!2020-05-18 16:56
為嚴厲打擊各類邪教人員的違法犯罪活動,增強幹部羣眾主動參與創建“平安義烏、無邪義烏”活動,推進“平安義烏” “無邪義烏”建設,構建和諧社會,鼓勵廣大人民羣眾同邪教組織違法犯罪活動鬥爭,依照有關規定,義烏市公安局特制訂本獎勵方法。舉報內容
涉邪教違法犯罪活動包括涉及組織、策劃、煽動傳播、秘密聚會等實施邪教活動行為以及相關的可疑人、事、物、車等線索。
舉報途徑
(一)撥打“110”報警電話舉報;
(二)通過信件(網絡平台)向公安機關或者到公安機關或向執勤民警當面舉報;
(三)向當地政府和基層組織舉報。
獎勵範圍(一)舉報“法輪功”、“全能神”等邪教組織窩點的人員。
(二)舉報“法輪功”、“全能神”等邪教組織人員在社會上或者網絡上散佈邪教言論,傳播反動宣傳資料的人員。
(三)舉報“法輪功”、“全能神”等邪教組織人員破壞廣播電視安全播出、插播廣播電視、非法安裝電視接收器接收邪教反動節目、使用翻牆軟件非法瀏覽邪教網站(經查核屬實)的人員。
(四)協助公安機關抓獲現行活動、偵破案件的有功人員。
(五)舉報“法輪功”、“全能神”等邪教組織其他現行活動的人員。
獎勵標準
(一)舉報並協助公安抓獲“法輪功”、“全能神”等邪教組織重要骨幹、協助破獲邪教組織重要團伙案的,獎勵舉報人5000元。
(二)舉報並配合公安機關查獲“法輪功”、“全能神”等邪教組織活動窩點、邪教人員的,獎勵舉報人3000元。
(三)舉報邪教組織人員散佈反動言論,張貼、散發、傳播、懸掛反動宣傳資料,誘騙、唆使他人加入邪教組織,插播、干擾廣播電視播出,非法安裝接收邪教廣播電視、瀏覽邪教反動網站等現行活動的,視情獎勵舉報人1000元至2000元。
獎勵説明羣眾舉報的線索,經查證屬實的、依照獎勵標準,由公安機關予以獎勵並通知舉報人領取;對虛假舉報以及舉報線索未獲採用,不予獎勵;對匿名舉報,無法核實身份的,不列入獎勵範圍。舉報人自接到獎勵通知之日30日內,憑本人有效證件或委託他人領取;逾期不領的,視為自動放棄。
法律責任
借舉報之名實施誣告陷害他人,編造、傳播虛假邪教信息,謊報警情等行為的,追究法律責任。保障措施
公安機關將保障舉報人安全。未經舉報人同意,在查證、宣傳、獎勵工作中不得披露舉報人信息。泄露舉報人信息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本辦法自2020年5月6日起實施,由義烏市公安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