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不惜代價也一定要把華為置於死地了_風聞
西西弗评论-西西弗评论官方账号-西西弗评论在这里更新优秀文章2020-05-18 13:32
疫情逐漸過去,工作開始恢復正常,後面寫文的時間會少很多,更新也不可能太頻繁了。
今天晚上,路透的一條新聞,社交媒體上還沒有太多波瀾,但實際影響會非常巨大。
美國前所未有的升級了封殺華為的力度,要求所有用過美國技術或設備的公司不得賣芯片給華為,最主要的就是要求台積電對華為斷供。
這個升級,本質上是美國政府威脅所有的半導體公司,要求他們在華為和美國之間站隊,選擇其中一家。
這是一個超級大國對一家企業的宣戰書。
這是一場不平等的戰爭,世界頭號超級大國與一家不屈不撓的企業之間的戰爭。
為了弄死一家企業,美國可以隨意修改原先自己訂立的貿易規則。原先的規則無法搞死華為,就制定新的規則,信譽何在?
一家外國企業,買了美國設備,花了錢,給美國公司貢獻了利潤。難道美國政府就有權粗暴干涉這家企業的正常運營,不允許這家企業賣給客户產品?
這是赤裸裸的、毫不掩飾的流氓行為。
還是那句話,中國不希望與美國對抗,但是當美國要置你於死地時,不對抗又有什麼辦法?
九一八不抵抗,換不來和平。今天,華為被美國搞死垮掉,也換不來和平。
今天放棄了華為,明天還要放棄其他公司嗎?
“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後得一夕安寢。起視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則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慾無厭,奉之彌繁,侵之愈急。”
坦率的説,技術戰這個戰場,美強中弱,中國反擊的手段非常有限。反擊也是傷敵500,自傷1000。但現在真的也別無選擇。
今天的中美,就是100年前的中日,必須承認,兩國實力差距相當大。但是,真的已經是別無選擇,只有團結一致,咬緊牙關,硬扛過去。
轉一下路透社的報道:
據 路透社 報道 川普政府週五(5月15日)採取行動,禁止全球芯片製造商向華為技術公司(Huawei Technologies)出口半導體芯片,此舉可能加劇與中國的緊張關係。
美國商務部表示,正在修改一項出口規定**,以“從戰略上瞄準華為收購的半導體芯片,這些半導體是美國某些軟件和技術的直接產品。**”
美國商務部補充説,“該公告切斷了華為破壞美國出口管制的努力。”
這一規定的變化對於世界第二大智能手機製造商華為,以及台灣的台積電公司都是一個打擊。台積電是華為海思的主要芯片生產商,也是手機競爭對手蘋果和高通的主要生產商。
華為需要用於其廣泛使用的智能手機和電信設備的半導體芯片,這是美國和中國之間爭奪全球技術主導地位的戰鬥的核心。
美國正試圖説服盟國將華為的設備排除在下一代5G網絡之外,理由是華為的設備可能被中國用於間諜活動。華為一再否認這一説法。
美國商務部表示,儘管2019年5月被列入美國經濟黑名單,但華為仍繼續使用美國軟件和技術設計的半導體芯片。
根據規定的變化,使用美國芯片製造設備的外國公司在向華為或者像海思這樣的子公司提供芯片之前,必須獲得美國的許可證。
為了使華為能夠繼續接收某些芯片組或使用與某些美國軟件和技術相關的某些半導體設計,它需要獲得商務部的許可。
國家安全問題
美國商務部長威爾伯·羅斯(Wilbur Ross)在一份聲明中表示,修改規則是為了“防止美國技術助長違反美國國家安全和外交政策利益的惡意活動”。他還説,華為及其附屬公司“已經加緊努力,破壞這些基於國家安全的限制。”
美國商務部表示,這項規定將允許已經投入生產的晶圓運往華為,只要從週五開始的120天內交貨完畢。芯片組將需要在週五之前投入生產,否則根據規則它們將不符合條件運往華為。
美國以國家安全為由,將華為和114家附屬公司列入經濟黑名單。這迫使一些美國和外國公司向美國商務部申請特殊許可向其出售產品,但美國政府中的中國鷹派人士對其無法觸及的大量供應鏈感到失望。
另外,美國商務部延長了一個臨時許可證,該許可證將於週五到期,允許美國公司繼續與華為開展業務,直到8月13日。這些公司大多在美國農村地區運營無線網絡。商務部警告稱,預計這將是最後一次延期。
11月,路透社首次報道,美國政府正在考慮修改《外國直接產品規則》(Foreign Direct Product Rule)。該規則規定,一些基於美國技術或軟件的外國製造商品必須遵守美國法規。
根據中國光大證券研究院去年的一份報告,大多數芯片製造商依賴於美國公司生產的設備,如 KLA,Lam Research 和 Applied Materials。
最近幾周,川普政府針對中國電信公司採取了一系列措施。
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上個月以國家安全風險為由,開始關閉三家中國國有電信公司在美國的業務。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還在四月批准了谷歌母公司的要求,使用美國和台灣之間8000英里海底電纜的一部分,但不包括香港,因為美國機構提出了國家安全方面的擔憂。
本週,美國總統唐納德·川普(Donald Trump)將2019年5月的一項行政命令再延長一年,該命令禁止美國公司使用被視為構成國家安全風險的公司生產的電信設備,此舉被視為針對華為和同行中興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