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住英國國民(海外)身份是解決香港亂源的基礎工作之一_風聞
南阳卧龙-才情与良知同在 2020-05-19 21:42
去年以來,以反修例為由,香港的暴亂分子在美英的直接插手下一波又一波大肆破壞香港的穩定和發展,行徑之惡劣、氣焰之囂張,引起了全國人民的憤慨和世界所有持正義國家人民的聲討。實際上,普通人民所不知道的是,自從迴歸的那天起,每年的迴歸時間,香港的甘做英美走狗的人就已經開始所謂的大遊行,迄今已經20多年。隨後演變成為的佔中和反修例只是這些反中亂港分子的大爆發而已。
看到那些包括亂港四人幫在內的反對派防火、爆炸搞亂治安甚至污我國旗,大陸人非常憤怒。在早已不是1840年的今天,我強大的祖國怎麼會容忍這等卑鄙惡劣的行徑!
但實際上,如果我們冷靜地看看香港今天的人口結構,其實什麼都明白了。
經常關注香港的人可能聽説過這樣一個名詞“英國國民(海外)護照”。英國國民(海外)護照(英文: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 Passport簡稱BN(O))是英國因應香港主權移交的問題,而在1987年7月1日起開始簽發予香港居民中具有英國國民(海外)身份的護照。
如果按照大陸人所能理解的比喻來説(當然也許不恰當),英國的公民好比如是英國人的編制,而這些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香港人,其實就是沒有英國編制的編外人員。説白了,這些人不具有英國國籍。
而這些人有多少呢?我們知道香港人口總數為700萬人,而擁有英國國民(海外)身份的香港居民大約有350萬人左右。
也就是説,在香港兩個人中,一個人就具有英國國民(海外)身份。毫不客氣地説,這些人有很大一部分就是動輒幾萬幾十萬甚至所謂百萬遊行而亂港的死硬勢力。
我們常説的民眾基礎,而香港存在這麼多的有異心的人,治理香港的難度可想而知。
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的第二點規定,所有在香港中國同胞,不論是否持有英國屬土公民護照或者英國國民(海外)護照,都是中國公民。
但現在看來,這些中國公民顯然並沒有做到中國公民應有的義務,在英美敵對勢力的蠱惑和竄動下,這些人已經成為亂港反華的急先鋒。
那麼針對這部分人,在現有的框架下真的就沒有辦法了嗎?
其實不然。
既然英國人可以對這部分人進行另冊管理,那我們為什麼不能對這些人進行另冊管理呢?所以參照英國人的辦法,如果普通香港市民的護照參照大陸統一格式的話,那麼把這部分英國國民(海外)身份可以統稱中國公民(香港)身份,護照或者身份識別通過顏色和制式進行區分。
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其政府或者公共機構遴選人才的基本信條就是忠誠。但是,持有中國公民(香港)身份的中國公民因為同時具有英國國民(海外)身份,所以在忠誠度問題肯定存疑,那麼這些人就不能進入香港的公共機構,例如政府、立法機構、教育、醫療、司法機構等。
當然,這些人在大陸的生活和工作也應做出相應的適應性管理。
那麼這些人是否可以成為普通的中國公民呢?當然可以,但前提是,放棄英國國民(海外)身份,並且在轉換身份之前,通過身份認證後,進行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特區政府。
總之一條,既然英國人可以進行另冊管理,那我們當然也可以。既然忠誠是現代國家對國民的基本要求,那我們不這樣做才不正常!
當然,任何一項政策的推展,肯定會有巨大的阻力。但我們必須明白的是,為了中華民族的未來,這點短痛肯定比長痛好!
關鍵是決心和力量!